外界评论:一名政法干部写给中央领导的信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中央政府领导:

自99年9月8日根据政法委的指示为确保国庆五十大典,山东省青岛市公安机关紧急行动,连夜拘禁关押了几百名法轮功练习者,分别关押在各区县的拘留所和收容站,这些人都是以前曾经炼法轮功的人。但他们没有上访,没有串连,也没有违背国家的任何法律、法规。带走他们的时候,也没有执行任何法律程序,有的则以到市委谈话等谎言予以诱捕,而且还要每人征收800元的拘禁收容费。

经过近一月来与他们接触,我发现被关押的人员当中,几乎全都是遵纪守法、心地善良、忠诚老实的合法公民。他们炼功的目的非常单纯,就是为了强身健体。其中不乏以前曾经被疾病缠身的人,或农村长病无钱医治的人。他们有的在坚持炼功,有的只是还想炼功,他们当中根本就没有对抗政府的想法,也没有上访的念头。为了国庆五十大典怕他们上访,就将其长期关押,这于情于理讲不通,更谈不上以法治国了。我们这些执行人员,心中都明白--我们在执法犯法。

我要向您们反映的是:法轮功在社会上深得民心。决不是喊几个口号,登几篇报道,搞几次假采访就能扭转了人心的向背。现在这么长时间大面积的反宣传,真正不炼了的人很少。即使有的人表面上说不炼了,回家也在偷着炼。在这一段时间里,在审讯、规劝、帮教他们时,我发现,法轮功炼功者中,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人,是那些善于看风驶船、附庸潮流的人,这种人表面上也追随形势,深入揭批了,也骂上当受骗了,实质上他们心里却在骂政府,骂社会。这类人心存奸诈、狡诘,也最难让人相信,最难规劝。

第二类人,是经过帮教谈了认识,写了保证,答应与政府保持一致,他们嘴上说不炼了,可是内心一点不动摇,心里在炼,大部分在家坚持炼功。这类人表里不一,无法规劝。他心里想的是什么,咱们也看不见,人的思想想什么是谁也左右不了的。

第三类人,就是表里一致,言行一致的人,他们嘴上也说炼,心里也还在炼,这种人心地纯正,不用规劝,几乎他们人人都有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谁也扭转不了他们修炼的心。

而我们则经常被感动的落泪。现在让我们管教关押的大部分是这第三类人,然而这些人,特别是上述第三类人,是于国于民于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公民。用打压这种手段治理民心是最不可取的行为。老子曰: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我们怎能如此对待这些善德俱在的公民呢?

令我不解的是,7月份以来,民政部取缔的是法轮大法研究会,公安部公告中六条规定也没有明令禁止公民不准炼功了。只是通告不准宣扬,不准聚众,不准串连等......,而四月份和六月份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在谈话要点中,明确指出:公民有炼某一种功的自由,也有不炼某一种功的自由。为什么到了基层就将中央精神变了个样呢?就变成任何人都不准炼功了。如果说与法轮功的斗争是一场争夺群众、争夺思想阵地的斗争就如此这样大面积搞下去,是我们把人民群众都推到对立面去了,谈何争夺了呢?如果说这些手无寸铁与世无争的老弱妇孺、这些心地纯正与人为善的法轮功学员就能动摇了执政党的地位,那执政党也太弱不禁风了吧?!是否有人在利用手中职权故意扩大事态、扩大打击面积,把上亿的炼功者,推向政府对立面的同时,以图制造社会混乱,捞取政治资本,达到他祸国殃民的狼子野心。请中央领导三思。

此致
敬礼

山东省某市政法干部
199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