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国共产党政府有关部门,于今年7月22日,毫无事实根据胡编一些理由,宣布法轮大法为非法组织而取缔,同时分别作出一些违反党章和宪法的通知、决定、通告等等,随之全国各地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就据此对数以千万计法轮大法修炼者进行了不顾起码人权和人道的无休无止的人身摧残与迫害,而且还在不断加温和升级,这里举出其中的一例。
我叫诚种,是江苏省常州郊县武进市(县)孟河镇人,现55岁,从98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7月22日以后,我居住所在地公安人员就找我谈话,叫我不要再炼法轮功了。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且认识到做人的真正目的要讲"真、善、忍",炼什么功是我的自由,并说:"公安部通告的六条禁止是违反宪法的。"当时公安人员暴跳如雷的说:"简直反了"接着连续7天传讯我,叫我好汉不吃眼前亏,早点放弃法轮功修炼。我说:"法轮功能使我身体健康,心灵净化,不干涉政治,不反对政府,没有什么不好。我还是坚持公开炼功,后来公安人员又多次对我进行所谓的劝说,我还是没有听他们的话。
9月25日下午公安和民政部门人员说找我去谈话,上车后不由分说就把我带到常州市102医院精神病治疗中心检查,并吓唬我,叫我不要再炼法轮功,我没有答应,检查之后,他们就在当地餐馆请我吃午餐,在席间又一再说诱导的话,叫我不要再炼法轮功,我始终没有答应。在回去的路上,他们就暴露出凶残的真面目,公然说:"你再坚持炼法轮功,不痴也要搞到你痴。"当时我笑笑,没说什么。
9月28日下午公安派出所又找我去谈话,我问要多长时间,是否要带衣服(当时我身上只穿一件汗衫)他们说不需要,我以为时间不长就没带衣服,结果他们把我直接带到武进市(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住进精神病病房,强制我吃药,我说我没有病,我不吃药。他们就给我上电刑,我还是不吃,连续上了五次电刑。我想可能是我的难,师父知道我是被人强制的,可能吃也无妨,同时我想医生可能也要对公安有个交待,至今已十多天。我冷得要命,家里也不知道,我没有衣服换洗,也不能刮胡子,这里挂的是人道主义医院的牌子。实际上关押了不少不甘心受迫害坚持上访上诉的人,比拘留所还要强制的地方,我是遵纪守法的法轮功修炼者,修的是真、善、忍,对国家对社会有利无害,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
我个人对受到这样的摧残迫害是无怨无恨的,但这样没有人道的做法实再难以理解。呼吁有关部门明查此事,以还"法轮大法"清白。 (199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