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北京学员的狱中经历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以下是两位北京功友上访和狱中的亲身经历:

(1)我叫XXX。我于1999年9月17日去为功友送吃的。当我们坐车到某车站时,刚下车就被便衣拦住了去路,向我们要身份证。看完身份证后把我们带到了警车上,当时收缴了我们的三部手机和两个呼机,后来把我们送到北京某分局。经过了两次审问后,已经是晚上11点多钟,后又把我们送到某看守所(我们一行一共是四个人有三个人是本地人,另一个是外地功友,进看守所后那位外地功友就不知下落了)。

进看守所后,先是罚“站大夜”,就是立正站好,不准打瞌睡不能乱动,从晚上一直站到天亮。

第二天早上,还有更厉害的等着,第一种名为“飞着”的刑罚,就是头向下低,臂向上举,一直举到对面的墙上,这种刑罚时间长的话,会头晕目眩,手臂酸痛;接着就是用蘸水的鞋底往正“飞着”的屁股上狠打十板子。还有名为“蹲着”的刑罚,就是同马步的姿势差不多,且双手向前平举,这种刑罚一站就是半小时。监狱中还有很多规矩:一天只能上一次厕所、不能说话、不准开水龙头等等。

又过了几天,我的身体开始消业,全身痒痛。我知道是老师在给我消业,就忍着,可后来全身开始浮肿,小便失禁,脸肿得很大,眼睛都肿成一道缝了,手不能拿东西,脚不能走路,腰也直不起来。十月一日那天,看守所管教带我到医院检查,说是急性肾炎,而且高烧不退,在常人看来很严重。我心里明白没有什么可怕的。当天夜里看守所就放我回家了。到家之后我没有打针、吃药,三天以后所有症状全部消失,第四天我就能乘公共汽车外出了,什么事也没有。后来听功友说,我出来后看守所把我的事作“反面教材”,用喇叭宣传,说我是法轮功的“牺牲品”。

(2)我叫XXX,今年52岁,是北京某厂退休工人,修炼法轮大法已经2年多了。我于9月9日早和一名外地的功友去中办信访处送交自己写的给中央领导的一封信。因为不知道在哪就向别人打听,在府右街没有找到。当我们从天安门广场路过时,有一队值勤民警问我认识李洪志吗?我说认识,是我们法轮功的老师。又问我:你是炼法轮功的吗?我说:是。他们叫我们上车,把我们带到天安门派出所。在搜身时,发现我包里有书,抢走一本《精進要旨》。我两手抱着其他的书说:先把我打死吧,这书我不给。后来他们就不抢了。我又把他们抢走的那本书拿了回来。我和外地学员关在一起,大家一起背老师《洪吟》中的诗词,晚上被某派出所接了回来。

所长问我:是否上天安门炼功去了?
我说:没有,我是去信访办送一封信。
问:信在哪?
我说:叫他们给扣下来了。
问:有底稿吗?
我说:没有。(后来叫一个警察给我写口供)
问:和谁一起去的?
我说:和一个天津的功友。
问:他是谁?
我说:我不愿说的我可以不说。
问:从中央取缔法轮功后你炼功没有,都上哪去了,串联聚集了没有?
我说:我们没有聚集,我们只是到功友家去切磋,共同提高,这是修炼的环境。
问:去了几次?
我说:无数此。
问:都上谁家去了?
我说:我知道,但是我不说。
问:去过***(可能是一个辅导员)的家没有?
我说:去过。
问:多少次?
我说:无数次。
又问:你上次在派出所写保证书,说不串联、不聚集、不弘法,怎么这次又去了?
我说:因为当时没有悟到,现在悟到了。
问:以后还炼不炼功?
我说:炼!
他说:我看你不吃上小窝头,你也不死心!
我说:不怕。
他叫我把书交出来,我说:我还修炼呢,不交。
他说:不给你一点厉害,你也不怕。
我说:打死我也不交书,人在书在。
他说:行,你有这句话就行。

他又叫我签上名,按个手印。后来叫我到值班室等着晚上送到某地拘留所。他们办完手续后又叫我签名按手印。到里边又检查我书包,知道我有书,又叫我交。我没有交。值班人说:你带她到里边。我又说打死我也不交。管教把我送到二笼九号。进去后就叫犯人打我,叫我交书。我说我不交,打死也不交。他们就上来抢,有的拽胳膊,有的拽腿,有的打,有的用脚踢。因为人多,七手八脚的,就把我给弄倒了,又一件件脱我的衣服。我拼命地保护也无用。书还是被他们抢走了,还有两个人看着我。我想我虽然不能看书了,我就炼功。于是我开始炼法轮桩法。我刚把手抬起炼头前抱轮,他们就过来几个人打我,用脚踢我,说这里不能炼功。我说不管让炼不让炼,我都要炼。他们打累了就睡觉去了。叫两个值班的看着我。我一看他们困了,就开始炼功。她们看见了就赶紧把号长叫起来,又打了我一顿。她们睡了,我又炼。

第二天,号长叫我“飞着”,用鞋底子蘸水打我后,又叫我“飞着”,后来我就不“飞”。她们就用涮尿盆的布堵着我的嘴,过了好长时间才取下来。管教来了,她们说我晚上炼功,又叫我背监规,我说我不背。当时我想那些监规是给犯人规定的,我是修炼的人,是好人。管教就用电棍电我,问我还炼不炼功。我说:炼!不死就炼!管教说:你想死,没那么容易,我叫你死不了,活受罪,生不如死。我说:我不怕。他们打我,我就说谢谢。电我,我也说谢谢。用脚踢我,我也说谢谢。管教又叫她们把我衣服扒光,往我身上泼凉水。第二天又叫我背监规,我还是不背,管教又给我戴上手铐、脚镣,拉着我去女号所有的监房,用电棍电我,给其他犯人看,还说:“你们谁不听话就跟她一样!”电完还问谁过来试试,又问我还炼不炼功,我说:电不死就炼。管教说再炼就给我锁在风场上冻着,我说我不怕。到晚上我还坚持炼功。因为不能站起来我就坐着炼静功,背《洪吟》中的诗词,反复背了几天。

有几个好心的犯人来劝我说:我们看你挺受罪的,等管教来了你就跟她说你不炼了不就得了吗?我就借这个机会向她们弘法,我说:我们这套功法是教人做好人的,我们的信仰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老师给我们的一切是用生命都换不来的。后来她们帮我打饭,给我洗脸、洗澡,照顾我。管教上班房里来问号长我还炼不炼了,号长说没炼,问我时我说炼了,号长气坏了,又打了我几下。她说本想给我求情让管教把我放了,回家偷偷炼。我就说谢谢你的好意,我不能说假话。管教很生气,让那些犯人不许给我打饭,让我戴着脚镣干活、打饭。从那以后我干活很勤快,老找活干,以前别人帮我洗澡,现在我就帮别人洗澡、擦后背。拆棉袄我也抢着干。

有一次号长让我写思想汇报,我就写:我要做法轮大法的真修弟子,要做李洪志老师的真修弟子。号长又很生气,说:你不愿意写你就甭写,这纸都是有数的,让我怎么交。我就说: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不连累大家。管教来了后号长就跟管教说:您看这怎么交?管教说:交什么交,让她把纸给吃了。号长就把纸往我嘴里塞,后来我就嚼,咽下去了。

又过了大约一个星期,管教提我到管教室。管教又问了很多问题,我都完全堂堂正正地跟她们说。我听有人说:再炼把她脚给剁下来,看她还炼不炼。我说剁下来也要炼。又有一个人说:把她手也剁下来。我说:手剁下来也炼。当天下午就把我的手铐、脚镣给拿下来了。

过了大约十五天,警察问我还炼不炼,我说炼。他们就把我放了。(1999年10月20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