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法轮功为“害人夺命功”实在荒唐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 中国政府把法轮功打成“X教”,这是千千万万法轮大法弟子绝对不会接受的。定法轮功为“害人夺命功”也是天理不容的荒唐事。

《转法轮》中明确规定,我们是修炼,不是治病,重病人和精神病患者或有精神病家族史的人不能修炼法轮功。现在中国政府抬出一具具尸体,控诉法轮功的“罪行”。如果按照中国政府所宣传的那样,炼炼法轮功简单的几个动作、打打坐,就会去跳楼、投井、剖腹、发精神病的话,这就不是几百个人的问题,而是几千万、上亿人的问题了,因为法轮功传出后短短七年里就有这么多人来学,而且很多都是越学越坚定地要坚持学下去。请问中国领导人,难道这少说几千万的炼功人都是因为看到别人炼了功就发神经或死亡了才被法轮功吸引来的、才心甘情愿地学下去的吗?编造这样的罪硬套在法轮功头上,合理吗?“实践出真知”,各位国家领导,请允许法轮功学员教教你们动作,你们试着放下心炼一炼,就算为真理献身吧,看看结果你们是会感到身心舒适安祥,还是感到要跳楼、投井、剖腹,发疯。

《转法轮》中有专门一节谈到“辟谷”问题,并明确指出,法轮功修炼不搞辟谷。可是现在政府的宣传媒体又搬出因辟谷而死亡的尸体以及两条腿细得如木柴棍的“炼功人”,让他们控诉“法轮功的罪行”。我们认为,如果要清算这样的“罪行”,应该先找到真正致使他们搞辟谷的功法了解情况,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地把坏事一律强加在法轮功的头上。

中国政府宣传工具批法轮功说炼功不让吃药而造成死亡,乍一听好大的罪过。可冷静的人稍微读一读《转法轮》就会看到书中清清楚楚地写着法轮功不是用来治病的。你要为治病,请找医院、找治病的气功师。真正的修炼人没有病,但抱着治病的心不放、拿修炼当药吃的人算不算真正的修炼人呢?这不是外行人从感情或其他道理上说了算的。修炼是很严肃的事,每一个修炼法门都自有自己的规矩和要求,不按那一门的要求去做能算是那一门的人吗?不是修炼法轮功的人出现了问题甚至死亡,能算在法轮功头上吗?有的人炼了法轮功,我们不讲他炼功是否为了治病,后来他死掉了,这是事实。其中的原因也是各种各样的。撇开这些原因不讲,我们认为,有个别死亡的例子也是很正常的,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学法轮功又不是上生命保险。如果说,7年中,修炼法轮功的210万人(政府公布数字,其实远远不止这些)都没有发生死亡,炼了法轮功就不会死了,那才是真正的奇怪了。那样的话,何止13亿中国人,全世界的人都会来炼法轮功,就象吃“健身长生药”似的。我们感到惊讶的是,这样浅显的道理,国家领导人怎么会没有看到呢?

我们换一个角度分析,病人吃了药就能保证不死吗?如果病人吃了医生开的药,后来还是死了,这个“害人夺命罪”就应该按在医生头上了?按照中国政府这个逻辑推理,应该对医院的医生发出通缉令、逮捕令,因为病人吃了医生开的药,最后还是死亡了?

中国政府采取这样的手段,抬出一具具的尸体,控诉法轮功“罪行”,定法轮功为“害人夺命功”。不炼法轮功的人,他们也是有头脑的,有分析能力的,其实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也认为政府这样对待法轮功太......要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就必须有这样的“邪罪”,否则就定不了“邪教”,这能叫“法治”吗?

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按中国政府宣传机构的批判,《转法轮》不是法轮功创始人写的,是“捉刀代笔”。而法轮功动作也是“经过他人修改了70多处”。法轮功创始人“没有功能”、“没有本事”等等。如果我们也认同中国政府得出的这种结论,那接下来不禁认为政府批判的“害人夺命功”是别的“高明人”搞的,不禁要问:政府为什么不去批判、通缉那些人呢?再说了,如果数千万、上亿的中国人,都因受没本事人的“蒙蔽”,而通过“心理学上的自我暗示”达到脱离病苦、告别医药、提高道德、坚定信仰的效果,这是这一大批中国国民的素质太低了呢还是太高了?心理学如果那么“神通”,怎么经常光顾心理诊所的人身上不见这种普遍效果?政府媒体的这些逻辑还真是不容易搞通呢。

中国政府中有些人把我们打成“邪”的,把我们当敌人镇压。但我们法轮大法学员并不反对政府,也不想和政府对着干,我们只是想讲讲我们的道理,向政府、向社会澄清法轮功的事实真相。作为修炼人,我们必须要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不计常人中的名利、得失,弘扬正法、维护宇宙真理是我们的天职。

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身心健康、道德高尚,但是目前在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却没有我们言论的自由和坚持自己信仰的自由。以前唯一可以传达上访者声音的信访办,当前的形势却是“前门进信访局,后门进公安局”。我们都是善良的中国人,希望有让我们讲真话的地方,希望政府能凭良心、实事求是地对待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我们希望国际社会善良的人们和政府伸出正义之手,支持我们对真理的信仰、帮助我们维护在世间的基本人权。

法轮功学员
199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