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名学员上京上访被处刑事拘留南江县潘正光夫妇、潘虎、李××四名法轮功学员,第一次到北京上访,被公安遣返回当地后,被南江县政府当作“典型”,直接予以刑事拘留(按四川公安最近的惯例,第一次上京被遣返回的作治安拘留处理。)
他们在狱中,严格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向公安和犯人弘法。潘正光学员尽管遭到严刑拷打,仍在狱中坚持练功。在他们的感化下,当地部分公安人员已认识到法轮大法是一个好的功法,对于提高人的道德水准、祛病健身确实有奇效。
南江县地处四川边远山区,他们是当地第一批赴京上访人员。县政府和公安局为了阻止再有学员赴京上访,正计划在近期从重判处潘正光等四名学员。同时对当地各级政府下达了严厉管制法轮功学员的“目标责任制”。
1.“旁听”变“拘留”,如此执法。
12月2日,北京某城区有七个学员被派出所告知,第二天将对大法前研究会的四个人进行审判,如想去旁听,第二天可派车送他们去。学员们信以为真,并且第二天,派出所果然开车来接他们。不过行至半路车却转到了派出所,而后这七个学员全被送进了看守所。至今除放出一人外,其余六人仍被关押。
2.单位通知;26日不得前往不得旁听
今天单位通知我,26日将对研究会的四人进行公开审判,告知我不得前往,即使去旁听也不行,肯定会戒备森严。
据悉,拟对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等四人起诉的罪名新增加了利用X教致人死亡罪。李昌等人修炼大法态度坚定。
(1999年12月24日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