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由公安部、教育部、体育总局、新闻出版署联合转发的(公通字[1999]27号)《关于法轮功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法轮功的活动,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由当地党委、政府作出决定,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坚决依法予以制止。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新闻出版署(96)新出明电字28号、新出图[1998]550号和(96)新出图593号文已明令禁止的有关法轮功的书籍,要继续进行收缴”。“体育、教育、新闻出版、公安等有关部门都要加强对法轮功等活动的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沟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武汉某职能部门关于转发公通字[1999]27号文的通知:“现将公安部、教育部、体育总局、新闻出版署《关于法轮功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前段时间,根据上级×××的通知要求,都针对本地实际情况进行了部署,配合党政部门对‘法轮功’骨干进行谈话教育,布置了专人掌握情况”。“针对上述情况”,“要继续密切掌握‘法轮功’动向,百倍提高警惕,绝不能疏忽大意,掉以轻心。要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按照中央和公安部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和防范控制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摸清内部‘法轮功’的组织及活动情况,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广辟情报信息渠道。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控制,密切掌握动向,……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和突破。”
从4月底至6月初,公安局某处处长、科长以及派出所人员,多次轮番地找到辅导站负责人谈话盘查、监视、跟踪,并规定她们不得离开武汉市。
辅导站某负责人正在门诊部上班,派出所的人到其工作单位找她谈话,并大声吼叫“你不老实!……”在单位和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公安人员多次找她谈话,一谈就是几个小时,有时甚至谈到晚上11多钟,严重地影响了公民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有人假借看病为名,到门诊部骚扰,甚至一天几起。最后经再三追问,才不得不承认:“看病是假,怕你们跑了才是真”。从5月18~22日,对她们实行了24小时不间断跟踪。无论其上厕所、上班、上街、回家、陪朋友在餐厅吃饭,无时无处不在3~5人的监视之下。但公安局的处长、科长们却矢口否认。其实,她清楚的看到监视她的人乘坐公安局的车来交接班。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趁×××不在家之际,以查户口为由,到她家向其家人盘查,甚至连很少往来的一些社会关系都要盘问。给家人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在邻居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某学员自4月27日~5月23日,某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不断有人找他谈话。经常借检查工作之名,对其实行监控。某派出所负责人对他说,上面有个文件,只传达到所长以上,有3点,其中一点是:你们法轮功已经被定为“邪教”。
从5月19日开始,某派出所和某公司民警每天早晨4点半钟就开始守在法轮功炼功点周围。该公司武保部还派一名民警连续3天监视辅导员的行动。某日,武保干事对四位法轮功学员说:“上级有文件下来,文件还在我办公室里,……你×××第一个上了黑名单,还有×××等都送到公安分局去了”。5月19日下午,某市的几位局长、科长等人一行四人,找到两位法轮功学员,说:“上面针对此事(指法轮功)给我们开了专门会议,要我们妥善处理此事,决不能出现问题,否则就罢免当地负责人的职务……”。还说:“你们练其它的功,我很支持,法轮功最好不要练”。
有一学员因房屋拆迁,从别处搬来已一年多了。5月16日,原住地派出所所长、民警以及新住地派出所、居委会的人前后6次来找她查问。5月20~21日,她的行动被监视。监视人员见她在呆在家里,才放心地说:“没办法,履行公务”。
某高校内电脑网上几次出现了对法轮功的恶毒攻击,而该校研究生中的法轮功学员发上去的修炼心得体会均被校方删掉。
某部驻汉机构党委书记在单位电视讲话中说:目前社会有两大不安定因素,一个是法轮功,另一个是……。该单位保卫部门要求各处室对炼法轮功者登记造册。
某法轮功学员从4月底至6月4日前后,不断有人告诉他:“文件已经传达到处级,机关干部一律不准炼法轮功,党员不准炼法轮功,而且还要收书”;“你再别炼了”;“文件可能对你炼功不利”;“人多了可能要干涉”。
5月20日晚9点左右,某派出所一行7、8人,来到一学员家中,翻箱倒柜。将该学员家中有关法轮功的十几本书籍及录音磁带等拿走,并告之,这些书是非法出版物,要没收。学员回答说:这些书都是正式出版物,有书号、有出版社。之后几位学员先后3次到该派出所交涉。该所某指导员说,书要没收,是不会还给你们的。学员说,你应该出示相应的文件。指导员说,文件在分局。至今,书和磁带仍未归还。
5月20日开始,某炼功点的几个老学员和辅导员被跟踪。这段时间,先后有7位学员的15本书和李老师的像片被查抄走(后来归还了一个学员的两本书)。?
在公安部门的指示下,某电大学生会将法轮功学员的书籍集体收走。
5月13日早晨,某炼功点,来了两个派出所的人,要挟我们登记。并吼叫着,赶快登记,登完了就赶快离开这里,再也不准来炼功了!后来,我们四处找地方炼功,找到一处被驱赶;又找到一处又被驱赶,直至如今我们仍未找到合适的地方炼功。
某高校保卫处不准法轮功学员集中学习。6月4日前将法轮功学员名单报校党委。6月4、5日两天早晨,保卫处的警车开到了离炼功点不远的地方,并在树林里对着炼功的学员偷偷拍照。
6月12日,某炼功点的学员在某礼堂附近集体炼功时,遭到驱赶,大家正在静静地炼功,突然有人大喊:法轮功的,起来,走!走!不能炼!不能炼!
5月6日前后的一天早上,某公园治保处的负责人把辅导员叫去,说:“我们也是奉上级指示,了解一下炼法轮功的情况”。后治保处又拿来表格要学员填写。5月19日早晨,某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来到该炼功点,对他所认识的某学员说:“我老实告诉你,我们天天都有人看着你们……”。
法轮功不参与任何国家政治,也不干涉政治,更不会被其它政治势力所利用。法轮功的传出只会促进人类道德水准的提高,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一件大好事。同时,法轮功在祛病健身、提高人民身体素质等方面表现出的奇效也是有目共睹、众所周知的。
目前,武汉地区有数十万人在炼法轮功,如果每人每年为国家节约1千元的医药费,一年即可为国家节省数亿元。将这数亿元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而人民又有健康的身体更好地服务于社会,那么法轮功不是为国为民造福的大好事吗?
既然如此,何不真正地作一番深入调查了解呢?无论是从正面、侧面,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调查研究,我们都欢迎。每个学员都会积极地配合你们,并会很善意地对待每一位工作人员。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