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 文件精神看明白了吗?
炼功人:(党员、中层干部)明白。
校长: 你一定要退出“法轮功”组织,表个态吧。
炼功人:“法轮功”没有组织,松散管理谁愿炼谁就来,不愿炼你就走。没有登记,没有花名册,不考勤,不履行任和手续,你叫我往哪退?找谁办手续?
校长:上级要求任何单位不给“法轮功”提供场地,我们也只能执行。
炼功人:可以。我们炼功也不讲时间、地点、方位,在哪炼都一样。但我们是本校员工,中午12点到1点的午休时间是属于我们个人的。在这时间里我们不去谈天谈地扯闲话,不去打扑克。在自己的座位上看书、炼功不也自得其乐吗?
校长:上面说了:“你们是迷信…….。”
炼功人:校长,你是有文化、有知识的人,“迷信”的帽子是可以不负责任地随便往别人头上扣的吗?据我所知真正迷信的人是有的,有些大经理、大厂长、大懂事长……逢年过节,盖房上梁、红白喜事什么的,就找人占卜问卦、抽签算命、烧纸放鞭;饭店里、商店里随处可见供财神、求财运、点灯点蜡的;有了病医院没法治的,有人就开着轿车风尘仆仆地去乡村找大仙,跟大仙攀亲交朋友。请问这算什么?然而学炼“法轮大法”的人却不是!我是做教育工作的,从事教育工作几十年,难道会轻易相信什么吗?我们修的是“真、善、忍”宇宙大法。未知领域、未知科学正待我们去研究、去探索、去发现,对于现代科学尚未认识的就否定,科学能发展能进步吗?
校长: 你们不要被坏人利用了。
炼功人:我们修的是“真、善、忍”宇宙大法,把宇宙特性作为衡量好坏的标准。我们每个真修者都是在做好人,作更好更好的人,最终达到无私无我彻底觉悟的境界。而坏人满脑子想的都是私欲、贪婪、恶毒,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的去伤害别人。而大家都知道,谁被谁所利用的前提是:两者的思想相近,并有共同的目的时,谁利用谁的条件才能成立。而作为堂堂正正、心地无私的修炼人-好人,与坏人相比思想境界之间相差何等之远,怎么能被坏人所利用呢?
校长: ……(无言可对)
炼功人:校长,我炼功三年了,三年来我身体的变化,精神面貌的改变,思想境界的升华和提高,这是校领导亲眼目睹的事实。三年来,我没花国家一分钱的医疗费,没请过一次病假。有一次你们带领全校教职员工去到外地洗温泉,我们炼功人在家把工作全部承担起来,不叫苦、不喊累、不发牢骚、不计报酬。我们的苦干给单位赢得了多项荣誉,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表扬,给学校增了光。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好吗?但是,我在没学“法轮功”以前是做不到的。
校长:我们清楚,你们炼功给学校省了不少医药费,你们的工作也是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炼功人:那么,你叫我退出“法轮功”,脱离“法轮功”这是否意味着还让我回到以前有病的状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不出满勤。今天吃药,明天打针,后天住医院。工作力不从心,每年医药费花了不老少。那种状态与人与己,给家庭给社会带来很大负担,这难道是你们所期望的吗?
另外,国办、中办的“谈话要点”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全国全世界进行了辟谣:“公安机关就要对练功者进行镇压了,”“党团员、干部参加练功就要开除党(团)籍和公职”,“……”,等等是无中生有、蛊惑人心的谣言,并重申:“对各种正常的练功健身活动,各级政府从未禁止过;人们既有相信并练习某一种功法的自由,也有不信某种功法的自由。”而你们三番五次的口头传达所谓的上级文件说:党员不能炼法轮功等,这不正是在传达谣言并执行谣言吗?已经见报的国办、中办的“谈话要点”不去听,非要听口头传那些不敢写成文字的什么精神,这是听中央的话吗?
校长:……。
炼功人:不过,对领导的工作我们还是表示理解。
(大连供稿 199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