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1999年09月12日 星期日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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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辽宁省各市包括沈阳、大连的消息

  • 能给好人定罪吗?

  • 对目前状况的两点体会

  • 这样的日子不会久

  • 强加给法轮功的罪名不能成立



  • 来自辽宁省各市包括沈阳、大连的消息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二日】1999年7月20日零点起,中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大肆逮捕各地法轮功负责人,因而引发了法轮功学员纷纷到当地省、市政府"信访办"和平上访,要求释放无辜被捕的学员。早有准备的公安部门,立即出动武装警察,手持警棍和特制的棍子(用硬橡胶合成的,打人特别痛),对付手无寸铁的善良的法轮大法弟子,不管是七、八十岁的老人,还是怀孕的妇女。下面是在中国大陆发生在那几天里的一些真实画面:

    武警在刺耳的警车警笛合鸣下,用扩音器向学员大声叫嚣:"你们知道吗?我们不抓好人,只抓那些和外国反动势力勾结,反对政府,要推翻政府的人,他们违反了国家法律。"──时至今日,他们也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他们的荒诞借口。

    警察驱赶学员尽快散开,学员们知道警察在造谣,仍要求放人,坚持不肯离去。于是警察便冲入人群,挥舞警棍和特制的棍子,往学员身上、头上狂殴乱打,用脚踢、用拳头揍,人群一面面被打倒,有人被打致骨折,有人头上鲜血直流,有人脸上、脖子上被手指甲划出一道道深深的血痕,很多人被打得遍体鳞伤。──警察们只顾着享受着打人的惬意,忘记了他们对付的是一群善良的人,甚至也忘记了他们自己还是不是人了?!

    70、80岁的老人也不能幸免,不但被毒打,打倒在地爬不起来时,警察还用脚往身上踢、踩,他们身上、脸上的血水和泥土混合在了一起。一位阿婆被四个警察抓住四肢,裤子都被扯掉了,远远地拖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下。──人民群众养育的人民警察,竟以这种方式对待自己的父老亲人。

    许多妇女被狠狠地揪着头发往外拖,头发被一把把揪下来。一名警察两手各抓住一名妇女的头发,将二个人的头往一起使劲撞。尤其是一位怀孕八个月的妇女,被警察用穿着大皮鞋的脚狠狠地往肚子上踢,如果是普通人,一定被踢坏。还有一位妇女被警察抓住头往旁边4米高,厚厚的商场橱窗玻璃上撞,整块玻璃被撞碎了,散落下来,警察的双手鲜血淋淋,可学员的头上没破没红没肿,甚至碎玻璃都没有掉到她和其他学员身上。

    面对上述种种暴行,我们法轮大法学员体现出大慈大悲、大善大忍之心,能够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只是对警察劝善。

    连续几天出动,警察怕人手不够,还动用了专门对付犯人的狱警,甚至下岗工人、民工也被找来穿上警服,充当帮凶,镇压法轮大法学员。

    把被抓的学员扔到大汽车上,拉到正放暑假的学校,强迫每人留下姓名、单位、住址、电话,签上字,直到晚十点多才放人,一天内无吃无喝,也不让上厕所。

    街道上,行驶中的巴士突然被警车拦截,警察冲上车,二话不说,就开始翻乘客的提包,行李,一发现有带法轮功的书,立即带走。

    乡村情况更惨,村干部、公安打人更加凶;如果知道大法弟子谁进城,就去抄家,连法轮功的书籍,图片带家里的钱、财物都全部拿走。

    整个中国处于白色恐怖包围之中,一片肃杀。街道上警车昼夜喧嚣,尤其是夜深人静之时,警笛那一阵阵尖锐的鸣叫,让人一次次从睡梦中惊醒。来自单位同事、邻居的是一双双警惕的眼睛。人人明哲保身,真理、正义、良知如果还有的,也只能深埋心底。老百姓说:"这次整法轮功,其实就是第二次搞文化大革命。"

    今个夏天,某中央领导曾三次前往大连,亲自督战,不随他的意时就大发雷霆。──无怪得辽宁那里对法轮功的镇压如此凶残。



    内地监狱实录

    被抓进去的法轮大法弟子,被分为三档:一档是站长,要戴手铐脚镣;二档是分站长、一些所谓的重要成员;三档是普通学员。一、二档学员被单间隔离,当作政治犯对待。初抓进去时七天七夜不许睡觉,白天干活,夜里提审,搞疲劳战术。提审时警察大声吼叫,搞精神轰炸,力迫学员就范。他们认为的重犯,被强行改名,家属去找,被告知没有此人。提审时叫新名,学员必须大声喊"到!",否则就是一顿毒打。

    新抓进去的人,半个月没有衣服换,不让家属送衣物。

    每餐只有三两三的标准,吃的是发霉、发馊的面蒸的馒头,烂菜叶子冲洗一下,加点盐煮成菜汤,一碗汤里也见不到一个油花,根本吃不饱。

    普通学员与犯人一起住大通铺,原本一个人的铺位,让二个人睡,一晚上两个人只能轮换着睡觉。每人每天只准去二次厕所。

    白天要干很重的活,有的妇女被强迫每人每天织一件毛线衣,完不成任务,不许吃饭、睡觉,不会织的逼你现学。还要随时被提审。

    尽管处境如此残酷,大部分学员们始终牢记自己是修炼人,心中有大法在,坚定不移地面对考验,他们甚至不忘向周围的犯人弘法,感化他们重新做人。

    另外:明慧编辑:目前国内各地学员中除在谣传有师父的新经文外,还有外地学员到其它地方去,讲师父在何时何处(如7月份在旧金山)讲法,他们亲自听见讲了些什么等等,希望您们能够尽快在网上辟谣,证实一下师父从芝加哥讲法之后再未在任何地方讲过法。

    能给好人定罪吗?

    请政府三思而后行
    文/一个法轮功修炼者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二日】中国政府将于近期对部份法轮功学员进行起诉,定罪。做为善良、有正义感的人,我想从两方面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从修炼的角度讲,法轮功学员,在不断的修炼过程中,会淡泊名利,逐渐达到以苦为乐,无怨无恨,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甚至慈悲于自己的敌人的境界。

    自从在中国多次发生诬蔑法轮功的事件及四月二十五日中南海事件以来,尤其是七月二十日以后,许许多多的法轮功学员,在无故受到殴打辱骂时,无怨无恨,仍以真善忍之心协助警察完成上级交给他们的任务,从而使警察都为之感动的大量事例足以证明,法轮功学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怨恨、反对政府。他们只是真诚地希望政府能真正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假如政府真的不顾"此真心天地可证"的事实,硬要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我想他们对政府给予他们的不公、冤枉,不会有一丁点的委屈和怨恨。这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必然所具有的境界。

    日久见人心。凡是法轮大法的真修者,在任何艰难困苦的情况下,都会按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以实际行动使世上更多的还不了解法轮功的人和政府最终认识到,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定罪是中国政府的最大错误。当然谁都不愿意看到真正的好人蒙受奇冤的错案发生,更何况修炼法轮功,做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有利于国家的好人的人数又是那么的多,怎能不慎重考虑呢?

    请再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没有修炼法轮功,成千上万的人在受到那样的殴打、辱骂时,能做到不还手,不还口吗?能不发生大面积的冲突吗?天安门六四事件,人们记忆犹新,不是有不少群众,武警士兵在冲突中不幸死去,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吗?你打我,我就打你,没有象法轮功学员那样的大忍之心的话,也许早就使危机暗藏的中国社会失去稳定了。在受到那样的殴打、屈辱时,法轮功学员想到的还是先查找自己有哪里做的不够好,以大善之心替他人著想,请读一读下面这段情节描写吧。"一位警察狠命地毒打一位法轮功学员,打得满头大汗,打累了,到一旁休息时,被打的学员从地上爬起来走到那位警察的面前,警察盯著这位学员不知他要干什么,当这位学员把自己的毛巾递给打自己的警察擦汗,并说我不恨你时,这位七尺男儿禁不住地流下了眼泪。"请问:这一切不都说明法轮功学员,在任何时候,即使在政府完全误解法轮功并采取极其错误的镇压手段的情况下,也从未怨恨、反对过政府吗?这样逆来顺受,无怨无恨,一心向善,处处都为他人著想的好人,怎么可能成为"危害社会""颠覆政府"的罪犯呢?对这样无比善良的好人,试问什么样的政府才能忍心定他们的罪呢?

    二、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使这么大、问题又很复杂的中国社会稳定,当然不希望任何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事情发生。做为法轮功弟子,我非常理解政府治国的辛劳和苦衷,治国不易啊!其实,政府如果能静下心来读一遍<<转法轮>>这本书,再到法轮功学员中来,和大家谈一谈,交流交流,就会发现法轮功学员所追求的是什么,他们的思想境界有多高,他们对名利官禄的追求之心有多淡,他们所想的是如何才能更快地发现自己思想中还有哪些阻碍自己升华的不好的东西,如何修才能达到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境界。这样的心境,必然会使每一位真修法轮功的学员,在遇到任何事情即使是对方不对的事,也会首先查找自己有什么不是之处,这样严于律己,善以待人的修炼人是根本不会给社会,国家带来任何负面影响的。中国这几年处在经济改革中,大量的下岗人员无业可就,人们怨声载道,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断,在这样一个非常艰难的特殊时期,如果没有上亿的人修炼法轮功,自觉地在做着有利于国家的好人,更好的人,并为国家节省了巨大的医药费,减轻着国家沉重的负担,直接或间接地有力地维持着社会的安定,国家所面临的危难是可想而知的。这充份证明修炼法轮功的人越多对国家和社会越有利,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前不久,听说政府中有一位领导人赞成炼法轮功,而另一位领导人却说这样下去会亡党亡国。其实讲此话的领导人,真不应当那样想。试想如果人人都修炼法轮功,必定会事事都先从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著想,人人都先他后我,无私无我,这不更利于党的领导,国家的兴旺吗?当然我们还是修炼中的人,也许还有一些地方做得还不能使人完全满意,如果我们有做得不足之处,我们会真心去改,使自己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更好的人。因为我们是修炼者,也只有法轮大法的修炼者才能这样做的。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心胸坦荡,能平易地和我们对话,听听法轮功学员的心声。

    如今法轮大法的书已被译成十几种文字,在全世界传播。许多国家都登记注册成立了法轮大法佛学会,法轮功已被世界人民所接受所喜爱。由于法轮大法不干涉政治,不反对政府,教人向善,他已超越国界。所以法轮功已不是一个仅局限于中国的修炼活动,而是一个已遍及全世界的有利于各国人民身心健康的修炼活动了。他给全世界人民所带来的益处,必将在不久得到全世界更广大善良的人民的盛赞。在此,做为一名法轮功学员及一名中国公民,真心为政府着想,希望政府在对待法轮功部份学员做出判决之前,千万要三思啊!不要再错上加错,冤上加冤,硬要那样做,必定会使世上所有善良的人们失去对你们的信任。肺腑之言,天地可鉴。


    对目前状况的两点体会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二日】一、这次对法轮大法的口诛笔伐,我觉得首先是对师父的诬蔑开始的,一旦把师父的名誉毁坏了,那什么罪名都堂而皇之地往上加了,什么样的舆论攻势都似乎不为过了,什么样的打击手段都成了正义的了。"法轮大法的师父如果是个大公贼,那么他编的《转法轮》、"真善忍"一定是歪理邪说" 于是对法轮大法的一切诋毁和攻击就首先是从对师父的诬蔑和攻击开始的,只要把法轮大法的师父名誉毁坏了,那舆论就造起来了,法轮大法名誉也就毁坏了。也许是当时我们对维护师父的名誉就是维护大法这一点认识不清楚,造成大法受到破坏。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和这个大法是分不开的,和师父是分不开的。

    后来我自己在外边炼功,被群众检举了好几次,老百姓都好像是被激怒了,主要我觉得也是他们受宣传的影响,"你们师父都骗钱,你们还炼他的功?""你们师父都没有功,你们还炼出功来了?"等等,或者"你们师父没告诉你们地球爆炸什么时候开始?""你们师父害死那么多人,你们再炼他的功就是扰乱社会,你也想害人哪?"……听着刺耳,但这和我们没有护好法有直接的关系,我们关心自己遇到的关,可这和法也有直接的关系呀!

    所以,我们觉得很有必要向周围群众耐心、正面地介绍和弘扬大法。

    二、另外我觉得我在户外炼功不是和群众作对,和政府作对。宣传喉舌上讲师父多么坏是在讲道理吗?不是,是在诋毁,在骂人,甚至是一些不文明的大粗话,有些镜头都是骂脏话。有的人一是不明真相,二是不理智,再者根本也是教养不好。现在有多少普通人敢在这个风头上说"法轮大法好",到政府去反映心声,大街上大声说,形成气候。我们做弟子的自己都做不来,我们周围的百姓更难了,赞扬的话都是关起门来说。相反谩骂的声音是可以很大的,检举揭发是正当的,所以似乎这样的人代表了大多数。反正骂人的声音向来是比讲道理的声音大,不过声音再大也是不讲道理。

    其实你看现在的人一天到晚谈什么?钱、房子、打麻将、股票、足球,咱能符合哪一样呢?人说自己是猴子变的,人说法轮大法是歪理邪说,是迷信,咱能符合这些吗?人还说咱的师父是骗子,要都按照他们说的,咱就不要修炼了。我觉得我们不该怕不被人理解,我们做的是见不得人的吗?我们不就是在正法吗?不就是该把真正的东西体现出来,把不好的正过来吗?怎么反倒怕那些歪的东西骂我们呢?骂我们不好我们就真不好吗?其实我们在外面炼功,十次可能有八次是有人赞扬你,你根本听不到,有两次是骂你,声音很大,你听到了而已。

    北京大法弟子 1999.9.10


    这样的日子不会久

    我对"处理法轮功事件"的认识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二日】举国上下,神州一片乌烟瘴气,浊浪滚滚,"宪法"被尘封,人权被没收,黑白被颠倒,是非被倒悬。在世界各国人民的众目睽睽之下、在宇宙众神的眼皮底下,有些人对亿万"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民大众,施展着"威风"。

      法轮大法是宇宙的大法,是教人向善、帮人提高层次的高德大法;《转法轮》是宇宙至宝,满书写的都是教人如何重德、如何修心、如何做好人、如何做高层次、高境界中的好人、直至圆满;大法的修炼者努力按照师父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常人的工作、生活环境中从做一个好人做起,遇事找自己心性上的问题、向内找,不断淡泊名利、去掉自己的执著心,不断同化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

      多么好的一部宇宙大法呀!
      叫无数"坑、蒙、拐、骗、偷"的浪子回头做人、做更好人的大法!
      叫玩世不恭、怨天尤人、混吃等死迷不醒的人找回自己、找到回家的路的大法!
      叫疾者无病、从权威医者的死亡单上再造活人的大法!
      不争、不斗、无求而自得的群体。
      不挑、不检、工作任劳任怨的群体。
      不记、不恨、纯净祥和的群体。
      不抽、不酗、不赌、不毒、不贪、不占、不嫖娼的群体。
      无病、健康、省医、省药、省费用的群体。

      多么好的一部宇宙大法呀!也有正义的国家领导人曾几次做过正面批示。

      好好睁一睁眼睛、仔细看一看周围这群人,转动转动那僵化了的思想,对着墙、问一问自己藏得太深的那颗心……

      对法轮功的处理,难道不是对世上好人的处理吗?难道不是对人类基本人权的粗暴践踏吗?

      只因为他们好吗?只因为他们太好了,而将许许多多不好的、不够好的映露无遗了吗?只因为他们几年了也不去医院看大夫吗?只因为他们不吃喝玩乐、不合时宜吗?只因为他们道德升华、不随波逐流吗?难道非得让他们再重进医院、重进赌场、重新捡起那些臭不可闻的低级趣味以合时宜吗?这种对他人死活、疾苦、未来极不负责任的事情,还是少做为好吧,"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善恶到头终有报"(当然,我是一个有神论者)!

      古代,秦桧很坏,对岳飞"披麻问、剥皮拷",最终也只以"莫须有(或许有)"的罪名草草了案;现如今,秦桧退休,"莫须有"怎比得上"无中生有"?在"谎话说三遍就成了真话、说十遍就成了真理"的今天,国内各种宣传媒体煞有介事地成天累夜地反复着那一套蒙人的道具、重复着那一套骗人的"瞎话",蒙骗、腐蚀、毒害着十几亿不明真相的可怜的人民,妄图通过这种强制性的"灌输"、"洗脑",挑起"群众斗群众"……(请参考附件一)

      然而事实毕竟是事实,80多岁的老红军李其华在党组织的种种"帮助"下,可以将他的理论的东西翻上一万翻,但他们老俩口几十年来守着总医院却病痛缠身,而炼功后不久即"不治自愈"、"5年多不用药,与医院无缘了"(详见附件二)的铁的事实,又岂是矢口否认得了的?又岂是"难以理解、难以接受"、一句主观唯心的"这可能吗"所能一概否认、批驳得了的?

      我们这些身心受益、却偏被说成是"上当、受骗、受害者"的人是最清醒的,可我们正在接受那些被强行"欺骗""洗脑"、可怜人的基于"假材料"的帮助、教育,可悲至极、欲哭无泪啊……

      醒醒吧!中国人!大法神奇般地净化了亿万修炼者的病体,大法神奇般地拯救了亿万个罪业深重的灵魂,大法神奇般地广播于天下、深入于人心;醒醒吧!中国人!挣脱政治的枷锁,解脱开自己被束缚久了的思想,放眼看一看世界!大法是全宇宙的、全人类的,她自中国传出,绽放在每一个种族、每一个民族、每一个真正善良、幸运者的心田,融入了每一个真修弟子的层层细胞。就在中国大陆对亿万大法修炼者进行残酷打击、镇压的时候,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对法轮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各国媒体也都公正客观地大量报导了法轮功使众多民众身心受益、社会道德回升的事实;日本7月出版的日文版《中国法轮功》一问世即被抢购一空。恩师及法轮大法对人类社会的巨大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盛誉,《转法轮》已经被翻译成了英、法、德、俄、西班牙、日、朝鲜等许多文种在全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广为传扬,恩泽超越民族、文化和国界,遍及四海,惠至环宇。

      可是,在恩师的家乡中国,乌云遮盖了太阳的光辉,人类的基本权益被瞬间侵夺了。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以及在媒体颠倒黑白的宣传,严重违反了人权,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美国、加拿大等国政府谴责中国政府严重违反人权、违反国际公约。澳大利亚在人权对话中提出了法轮功问题,外交官Miles Kupa 说:"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令人开始质疑中国在集会自由,结社自由,言论自由上对国际社会的承诺。"7月22日,联合国要求干预及保护法轮功的权益。人权监测委员会强烈谴责中国政府禁止法轮功活动,委员会敦促中国政府立即释放被扣留的法轮功负责人及学员,呼吁世界各国抗议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禁止。亚洲人权监测委员会华盛顿理事Mike Jendrzejczyk 表示"此次禁止法轮功关系到成千上万的中国百姓。中国人民应有信仰自由。"他还表示"信仰自由,自由结社,自由集会是受到中国宪法和国际法的保护的。"8月4日,联合国世界公民联合会就"中国取缔法轮功并逮捕法轮功修炼者"侵犯人权与基本自由问题展开了讨论,会议认为"我们人权团体有义务支持维护普遍公认的宣言和盟约所规定的各项准则。我们也有义务来帮助(中国)政府和人民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法,特别是当他们由于惧怕和坏的建议、诬告,而采取了近似的、对社会和谐有危害的、具有破坏性的措施时。"(全文请见附件三)

      法律界人士认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压制取缔法轮功都是与国家人民的利益完全相背离的,于法不容,于理不通。希望中国政府冷静下来,回到法治轨道上来,制止目前在中国所发生的大规模践踏宪法、法律、国际公约的行为,通过和平对话方式解决当前危机。(详见附件四)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天理昭昭,乾坤朗朗,越来越多的国人在清醒,越来越多的世人在瞩目,乌云和月亮终究遮不住太阳,白日点灯的日子将成为永久的过去。看哪,今日群星璀璨!听啊,苍穹鞭鼓锣謦声近!

    法轮大法弟子

    附件一:《这样的媒体报导还能相信吗?》(大陆法轮大法学员撰文)
    附件二:《原则不是科学研究的出发点,科学更需要探索和实践》(老红军、老党员、老医务工作者李其华的修炼体会)
    附件三:《侵犯人权与基本自由问题:中国取缔法轮功并逮捕法轮功修炼者》(联合国会议议题)
    附件四:《于法不容,于理不通》(法律工作者评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


    强加给法轮功的罪名不能成立

    维护正义的人权的人们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二日】最近中国当局大动干戈残酷镇压一个传统的性命双修的民间气功──法轮功(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和修炼者。这个修心性、祛病健身的功派,崇尚"真、善、忍",处处做好人,不参与政治,不干涉国事,一心向善的修炼群体,上月下旬被民政部宣布为"非法组织",公安部予以取缔,随后又以莫须有的罪名,什么"致人死亡罪"、"扰乱公共秩罪"等等,发出通缉令,通缉李洪志先生,并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协助缉拿归案。罪名是强加的,罪证是捏造的。

    一、"致人死亡罪"根本不能成立:

    (一) 客观事实就是铁证:

    1、 92年12月李洪志先生率弟子参加了92年东方健康博览会的治病活动,该会总指挥李如松当时客观地说:"在博览会上法轮功是受表扬最多的,调病的效果是好的"。该会总顾问姜学贵教授说:"李洪志先生可以说是92年东方健康博会的一颗明星。我看到李老师为这次博览创造了很多奇迹:看到那些拄着拐棍,乘着轮椅和各种行动不便的病人,经李老师的调治,就能奇迹般地站立行走了。我作为博览会部顾问,负责地向大家推荐法轮功,我认为这个功法的确会给人们带来健康的身体和新的精神风貌。"93年东方健康博览会再次邀请李洪志先生参加 治病活动。法轮功为"特邀功派",十天时间治病几千人次,近期有效率达95%以上。由于李先生和法轮功的突出奉献,博览会组委会和专家会共同作出决定:大会将唯一的一个奖励──"边缘科学进步奖"授予李洪志先生,同时授予"特别金奖"和"受群众欢迎气功师"奖励。

    2、 98年9月,第一军医大学,中山医科大学等单位的7位医学教授、专家学者对广东炼法轮功的12553人的身心健康状况进行了表格抽样调查,写出了调查报告,结果显示:祛病健身的总有效率为97.9%,一些被医院判了"死刑"和"无法治愈"的绝症和难病患者奇迹般的康复了。特别是89.4%的人炼功后,心理与状况极大改善:心性变好,道德升华。填写没有变化的仅有129人,只占被调查对象中的1%。北京的同类调查结果大体相同。由十九位教授、主任医师等级成的研究小组,对北京市五城区炼法轮功的12731人,炼功前后身心健康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证明:法轮功对健康医病的总有效率高达99.1%,完全康复者占58.5%,体质增强的为80.3%,精神状况改善的占96.5%.

    3、 北京一个辅导站编的一本法轮功修炼者的心得交流选集,分心得篇、道德篇、健身篇与调查篇四部份。其中健身篇108例有15名癌症与难病患者功后都起死回生了,其他多种疾病患者完全康复了。调查篇有两份调查报告:一是该站属下的584名炼功者,在98年10月接受了问卷方式进行的抽样调查,经中国人民武警医院等6所医学院、所的6位专家与医务工作者的分析统计,法轮功祛病健身效果显著:96.%的人疾病症状消失或明显好转。二是该站辖区一所大学炼功点的同类调查,调查对象137人,炼法轮功后完全康复和明显好转的人数占97.5%,这是98年10月北京几所大学医院和炮兵部队三所等7个单位的7位医学专家与医药人员所作的调查结论。

    4、 据载,中南海事件之前,由前任全国人大委员长为首的调查小组,对法轮功进行了一次广泛调查,并作出正面报告上报中央,中央领导对其调查结果给予了肯定认同。北京120余位资深的中共高层干部曾联名致函给国务院总理,要求给予法轮功正面的肯定。朱总理为此作出了指示对法轮功"不干涉,不宣传,不打棍子"的"三不"政策。近期报导揭示此批示被罗干所扣压,未予公布。

    (二)法轮功的功理要求:

    李洪志先生不讲治病,也不治病,更没有说"包医百病"。只炼动作,不修心性不能算是大法弟子,那就是个常人,常人就是有生老病死的,真正的炼功人,你就得放弃各种执著心,你抱着求功能,求治病来听听理论,想得个法轮功等其他不好的目的都是不行的,要无求而自得。法轮功中没有不吃不喝的辟谷现象,李洪志先生认为,采用辟谷方法修炼,人消耗自身能量补充身体,是得不偿失。修炼要专一,不能掺进其他功法的动作或意念,法轮功不讲意念。掺修杂修的,今天炼这个功,明天炼那个功,没有不出问题的。凡是正法修炼的,都不能杀生,自杀或杀人都是有罪的,是法轮功的功理不容许的。李先生没有讲过常人生病不能吃药的事,也没有硬性规定修炼的人不准吃药。他更反对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炼法轮功:前者不能自己主宰自己,不适于法轮功修炼自己主观意识的要求,后者病重了,放不下要治病的有求之心等,达不到法轮功功理的要求。

    中央电视台7月29日抛出的所谓"致人死亡罪"的743例死者中,都在上述法轮功功理反对的内容之列,他们的死亡是其没有按照法轮功的要求修炼造成的,不能把责任推给法轮功。其中是否有炼其他气功的死亡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张冠李戴,栽赃陷害法轮功的事呢?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医院可以治病,就不应该有人死在医院里了吗?按照中国当局荒谬逻辑,全世界所有的医院和医生都无法逃脱致人死亡的罪责,因为他们根本无法保证其所治疗的病人不死亡。

    98年7月以前的调查报告和函件是在当时情况下,不受当局限制的,自由公正地作出的。其真实性、客观性、可靠性与可信性不容置疑,完全不象中国当局目前的先定罪,后取假证伪证的整人手法。乱编乱选的死因和法轮功的要求沾不上边,"致人死亡罪"根本不能成立。

    二、"扰乱公共秩序罪"是强加的:

    中国当局说法轮功犯有扰乱公共秩序罪,这不是事实。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炼法轮功的人认为,按照"真、善、忍"修心养性有道理,做好人,好公民不会错,从而信法轮功,这完全符合宪法,中国当局用高压手段镇压公民的信仰,是对宪法的公然践踏。宪法规定,公民有集会结社的自由,法轮功只是一个民间炼功的松散会合的群体,炼功学法时才在一起,谈不上是什么集合,也说不上是什么宗教组织、政治结社,完全是中国宪法保障范围内的活动。中国当局禁止公民炼功学法,说法轮功是"非法组织"予以取缔,完全是违反宪法的。

    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何祚庥之流多次撰文和谈话,攻击法轮功,扣上"伪科学"的大帽子,更是生拉活扯地硬把法轮功反对的东西,罗列成法轮功的"罪状"。因为没有别的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炼法轮功的公民从维护公民有言论自由的神圣权利出发,去找肇事者说明真相,中国当局、中央电视台硬说这是"围攻"、是"扰乱公共秩序"。这是一种什么逻辑?只许何祚庥多次在电视上、刊物上随意歪曲事实攻击法轮功,无中生有制造事端,不准法轮功的人在电视、报刊上发表说明事实真相的文章,完全违反了公民在宪法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炼法轮功的公民的言论自由被剥夺得一干二净。他们去找何祚庥和天津教院刊物说明事实真相,善意劝其纠正不正确的作法,不要违反对法轮功的"三不"政策,他们的言行都是善意的,心平气和的,怎么能说得上是"围攻"?进而加上了"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呢?更进一步地升级为"反对政府,反对党,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罪名!他们的言论自由完全符合宪法,受宪法保护的,怎么叫"犯罪"呢?把不是"犯罪"硬说成"犯罪"是明目张胆的违反宪法。

    宪法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没有犯罪的确切事实证据,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可是炼法轮功的公民在实施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去找何祚庥与天津教院说理时,天津公安干警公然无视公民的自由权利,在光天化日之下,对无辜公民大打出手,无理拖拽抓捕,这种执法犯法行为怎么不予以惩治?

    4月25日炼法轮功的公民万余人去中南海,是因为他们在天津受到违法的无理打压、当地政府不予合理解决,被逼上访的。上访前一天他们就通知了有关部门的人,要去北京反映情况。罗干们瞒上欺下,知情不报,且事先精心策划,由警察把分散在中南海附近的人,按罗干们预订计划带到中南海周围,形成一个"包围"圈,以便罗织"围攻"中南海,有政治意图的罪名。罗干的这种陷阱和圈套近期报刊已有揭露。上访是公民的权利,上访不是游行示威,不有任何出轨言行,也没妨碍公共秩序,上访是合法的。可是在北京国家信访局里,却出现了上访的大学生被不明身分的人监视围攻,抢走全部上访材料、抓出去毒打、警察打耳光、予以非法扣押的怪事,这就是中国当局所谓的有意见可按正常渠道反映的"最好"例证。最近炼法轮功的公民发出"我们无处申诉"的呼声!只许造谣惑众诬蔑法轮功,不准炼功者说明事实真相。所谓万人上访中南海是"围攻"、是"犯罪"和"违反宪法",完全是颠倒是非,混淆视听!

    综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炼法轮功的公民的言行完全符合宪法,违反宪法的不是他们,而是中国当局支持下的公安干警、官办电视台、刊物和何祚庥们!

    至于其他的所谓"罪行",都是长春极少数阴谋者如宋炳臣、赵杰民等提供的黑材料炮制的。他们私心膨胀,要利用法轮功开门诊谋私利,并改动法轮功动作,多次受到李洪志先生的批评与制止,将其从长春站负责人位置上撤下来,他们由此心中极度不满,决心要与法轮功斗争到底。他们到处乱串,乱造谣言,乱加罪名,诬陷法轮功,94年搞出几十万字黑材料分送有关部门,流毒全国。后经部份知情的炼功者详列有关揭发的事实真相,并于95年2月分送有关部门彻底澄清了事实,问题已经解决了。尽管如此,宋、赵等人并未就此罢手,后来多次滋事陷害法轮功,均未得逞,因其编造的本来就不是事实,怎能得逞呢?这次中国当局打压法轮功,公然又利用这些黑材料摄制"李洪志其人其事"的电视片,作为国家的材料向国外播放,用以欺骗蒙蔽不知情的人们,请问是何居心?

    中国宪法规定,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诬告陷害,但是中国当局却硬把体现宇宙根本特性"真、善、忍"的法轮大法诬指为"邪教";分明是修炼法轮功使千千万万的群众祛病健身了,当局硬把那些不按照法轮功的要求炼功的人,自己因病不治死亡,诬指是法轮功"害人致死";分明是法轮功受到何祚庥和一些官办电视台、报刊的围攻,以及中国当局铺天盖地自上而下的围剿和镇压,反而诬告法轮功"围攻"了何祚庥、北京电视台、天津教院和国家政府机关;分明是法轮功不参与政治,不干涉国事,不反对政府,却硬要诬指法轮功不意图、不政治背景,是反政府的;分明法轮功与美国毫无联系,却硬要诬指美国操纵法轮功在国内"闹事",这不是诬告是什么?这不是栽赃陷害是什么?这不是对宪法和人权的肆意践踏又是什么?这样的栽赃陷害在中国人民身上施加还不够,竟施加到外国来了。中国有的刑法专家,不仅把不是犯罪硬说成是犯罪,而且千方百计为当局寻找法律依据,说法轮功的一切活动,不管李洪志先生知道与否、参加与否,都要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可见法轮功事件是当今世界的最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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