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法轮功是一个非常温和平静的精神运动,而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无构成任何威胁。
联合国人权公约第十八条明确表达,任何个人,都有自由选择思想意识和宗教信仰权力;这一权利,包括了自由改变自己的宗教和信仰,以及无论公开或者私下,集体或者个人,通过练习、崇拜和举行仪典表达信仰的权利。
我认为,根据这条国际公约的精神,任何个人,同样都有自由表达他或者她信仰法轮功教义的权利。
我谴责那些因为法轮功练习者坚持信仰和练习而施加予他们的镇压和刑狱,并且要求我们的(英国)政府,以及国际人权组织,包括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主席马丽罗宾逊女士,持续地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表达国际社会对这一事件的强烈关注。”
签署声明及写信支持法轮功的,包括数十位英国上下两院议员,包括下议院文化委员会主席格拉德.考夫曼;下议院跨党派中国事务负责人爱恩.斯特华;威尔士党主席达非德.伟格雷;下议员人权委员会负责人彼得.罗德爵士;九八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之一,戴维.春布等等。
(全部名单略)
其中也包括众多前英国政府高官,如前财政大臣罗门.诺孟;前外交大臣杰富.里豪;前内政大臣迈克尔.豪伍德等。
(全部名单略)
一些伦敦各大学从事哲学、法律、国际关系的著名教授、学者也签署了声明。如牛津大学、伦敦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院、布里斯特大学、曼彻斯特大学、威尔士大学等等。
签署声明及写信支持法轮功的还包括地方议会议员;教会人士包括著名的大主教和主教。(全部名单略)
上院议员海尔德爵士在附信中写到:法轮功所表达的三个字:真、善、忍,表达了令人敬佩的可使得社会达致更高和谐的价值。
这个运动(法轮功)既与X教字眼没有任何相关之处,而且也没有任何政治企图。这个练习和修炼的体系,看起来属于那种深深根植於佛道两家教义基础之上体系。
我个人对于法轮大法及其追随者受到镇压迫害,并且已经导致四十二人在警方拘留所内死亡,感到深深的遗憾。
约翰.奥斯汀.贝克大主教在声明的第一段后加注:相反,(法轮功)推动成员高标准的道德水准和精神状态,对(中国)国家具有正面的利益。
前内阁大臣豪威爵士,在随声明的附信中表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被禁止之后,女王陛下的政府,以及欧洲联盟,都已经向中国当局表达了他们的关注。我自然也将和女王陛下政府的行动保持一致,要求中国当局根据国际通用的人权标准和原则来重新考虑其对法轮功人员的判刑,以及确保公平、公开的进行法庭审判。
下院议员西门.汤穆斯在附信中说,我全心支持法轮功弟子要求在中国国内自由练功的活动。禁止一项多年明显显示绝无任何危害性的运动,对中国来说真是一个耻辱。
目前,英国法轮佛学会每天仍不断地收到来自英国宗教界、政治界、学术界精英人士的支持声明。在此英国法轮佛学会对他们的善举表示感谢!
(英国法轮佛学会供稿 200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