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法轮功学员被无故关押了40余天。最后,22日被抓的学员由家人在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往分局交上5千元-6千元钱才放了人;23日被抓的人员,由家里人上交2千元钱才放了人。
9月28日,招远市大秦家镇大秦家村法轮功学员秦为典、李美欣、付希彬、付新利在农田里干了一天活,晚上睡到深夜十二点被大秦家镇政府派出所关押了起来,当时被关在不足4.5平方米的“铁笼子”共有张玉花、温越荃、付彩霞、付迎霞等15人。也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她们少则被关押了12天,多则18天,而且也没有通知任何人送饭,当镇政府一名书记看到了功友们给送的食品时,用脚踢着说:“还不如给狗吃了呢,狗吃了还看门子。”政府的一名书记亲自动手打人,他用鞋刷子打学员付迎霞的头,把鞋刷子都打断了,最后该学员还是买了一把新鞋刷子送还了派出所。
时至今日,法轮功学员秦为典、李美欣、付希彬、付彩霞等,还被政府派人层层监视看管着,失去了人身自由。
“十一”过去了,还不放人。招远市南院镇数名法轮功学员到大秦家镇政府要求释放在押学员。被南院镇政府拘押的李志高、李淑英、邹云英7人,她们受尽了折磨,用刑手段相当恶劣,手打脚踢,用乒乓球猛拍脸部,用硬橡胶制成的弹簧棒子不分前后上下的打身体,吕德法、吕希荣被打得昏死过去了,用水泼过来再打,再泼再打。李志高、李淑芳、伊爱红等学员双手被铐在门上,只有脚尖点地,他们猛推大门进行折磨,边推边骂。李志高和老伴还有女儿,一家三口,只因修炼法轮功已被先后罚款四千元。
11月9日,55岁的张玉花,58岁的王莲芳,这两位农村妇女都是招远市大秦家镇法轮功学员,她们二人进京上访,向中央领导反映关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行至潍坊车站就被警察拦住,关在了派出所。大秦家镇政府派去领人的政府官员,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二话没说,一见面就是拳打脚踢,之后把两位学员野蛮地搡到车内,关掉车灯,又是撕脱衣服又是脱鞋,搜去了身上仅有的330余元人民币,又买了根绳子把人捆绑了起来.当晚九时许,大秦家镇政府几十人手提警棍,皮棒把二人打倒在地,由四人按住人,其余人员轮流用棍棒猛打,直至被打得昏死过去,之后,她们一天两夜中多次被打昏,后又被送到招远市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
注:在拘留所里九天后,家人探视时,拍下了被打过的伤痕余迹,现附上照片三张。
11月10日,招远市大秦家镇卧虎庄村民,法轮功学员付彩霞去北京向政府反映关于法轮功于国于民有利而无一害的真实情况。(因为在当地所有的上访信都被政府扣押,一律发不出去)次日晨在北京市两办门口,正当往上递信时,被大秦家镇政府一帮人蜂拥而上抢去了信,然后连拖带拉把她推进一辆红色出租车里,拉到旅馆后,拖出车来不问青红皂白拳打脚踢,等刚一苏醒就用手铐把她铐在衣柜上约40个小时,于12日晚押送回大秦家镇政府。政府一伙人围着轮流猛打。其中一个穿着皮鞋的照她的头部、胸部、腰部等要害部位用脚猛踢乱踹,折腾又近两个多小时,他们实在打累了才罢手。事后命其交出一万元现金,如否,就用她家中的农用车抵押(车价1.4万元)。由姓王的官员写了一份抵押书,强行让她照抄下来,逼迫盖上手指印(抵押书尚有)。当即派出五人将抵押车开到镇政府,然后把付彩霞关进了派出所。11月15日上午被押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12月15日,招远市阜山镇政府派出所又抓了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刘香、李淑庆、刘明竹等七人,关在地下牢房里,暗无天日。并对她们施用过打、下蹲两手平伸脚跟提起、腿弯处夹棍子、过电等惯用刑罚,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至今尚未释放。
10月1日招远市大秦家农村妇女法轮功学员路春娜为了向中央领导反映关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由家里出发进京,她一路步行搭车于10月4日到达北京。因向警察问路又说了实话,当时就被送到派出所,晚上七八点钟戴上手铐由大秦家镇政府的人看押(因各地区都有驻京人员时时准备抓法轮功学员),第二天下午被送押秦家镇政府。一下车,一个戴眼镜的年轻干部拿起胶皮棒照屁股、后背就打(因都有手机随时联系)。一个说:“到屋里再说。”还没等到屋里在走廊里就围上了七八个官员,后面的用胶皮棒打,前面的用拳头打胸部,当时就把路春娜打得没了呼吸。政府官员说她装死,握着手铐链子拖到屋里,一名官员照她的肚子和小腹处连踢三脚,另一人在旁边也用脚踢,还有一人用胶皮棒猛打左脚底,并且都是满嘴脏话,政府官员又强硬地把她拉到椅子上坐着,用手掌打脸,然后用火烧,打了火机在眼前晃了晃,见她没有反应,又拿了凉水朝脸上泼,最后实在不行了,就用车送到了大秦家卫生院抢救。在往担架上抬时,把她弄得衣不遮体……,真是目不忍睹。等家人到了后,政府官员却说是三天没吃饭饿成了这个样子。三天后路春娜被送往市公安局在拘留所里住了半月。回家后,政府官员还到村里让其交车费,并扬言其大姐公爹的工资来威胁,还要搞株连。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