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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被禁法轮功成员死亡
星期五 六月十六日 3:50分
北京(美联社) -- 一个驻香港人权组织星期五说,被取缔的法轮功精神运动的两名成员在中国首都的警察拘押中可能是因受虐待而死亡。
这两名成员来自于中国不同的地区,正如其他几千名法轮功追随者一样,他们也是因为抗议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而在北京被拘禁。
民主人权信息中心报导说,王秀英来自于东北城市哈尔滨,在进行绝食抗议的第九日,于五月二十二日,被拘留中心的医务人员强迫进行静脉注射。
次日, 王失去知觉并被送到附近的医院,在医院死亡。该信息中心引证来自拘留中心的消息说。
民主人权信息中心说,另一名法轮功成员,田世强, 四川省绥宁人,六月六日被警方拘留后突然死亡。它补充说,田的家人怀疑田是被殴打致死的,因为尸体在他们见到之前就已经火化。
自从中国领导人在去年七月将法轮功作为对公共秩序的“威胁”而加以取缔之后,数以千计的追随者遭到逮捕,被送进劳教的人数则无法确定。据民主人权信息中心及法轮功发言人消息,至少20人已在警察拘押中死亡。
政府否认了对法轮功成员虐待的指控,将一些死亡案件归咎于自杀及健康问题。而法轮功成员说,他们反对自杀。
尽管法轮功遭到取缔,尽管面临媒介十一个月的诽谤运动以及大规模的逮捕,法轮功成员还是不断地到北京向中国领导人请愿。
该信息中心说,被拘押在北京团河(译音)监狱的70名法轮功成员中,有20人已有5天拒绝进食。其中一些被囚禁的人是在星期一110名追随者试图到监狱探访同修时而被逮捕的。
【明慧网2000年6月18日】XX区人民检察院:你们好!
我叫XXX,女,71岁,研究员,离休干部。
我曾患有多种疾病,自1995年初修炼法轮大法后,至今近5年半没吃一粒药,走路一身轻。思想境界也有提高,从人生困惑中得到解脱,注重道德。我是大法的受益者。
去年10月25日晚,从电视中听到江泽民主席说法轮功是邪教时,心里十分难过。27日晚,又听到广播人民日报的有关批判文章,我觉得我应该站出来了,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真实情况。由于没有别的门路,只好上访。
10月28日清晨,我一人乘车去府右街的两办信访接待站。到前门换车时,想顺便看看天安门广场的情况。走到人民英雄纪念碑附近时就被一民警拦住,问我是不是练法轮功的,我说是的,他就说你别走了。随后又拦住4人。不一会警车开过来,把我们押上了车。起先,把我们拉到天安门派出所,又拉到丰台,集中关在丰台区的棒球场,傍晚才把我们一批人押到丰台派出所和看守所。经过两次审讯、笔录后,把我关进18号监室。一间小监室关了30人,我进去后只能挨着人站着。一位同修从“炕”沿边站起来让我坐下,(12名刑事嫌疑犯全都睡下了),我们就这样坐一会又站一会地熬过了一夜。我26个小时没吃没喝。
预审时,问我犯法没犯法,我说我没有犯法,回答一句是修炼法轮功的犯什么法?后一次提审时,我说昨晚给我的处罚裁决书上写着拘留是因我“扰乱社会秩序”,这不符合事实。结果给改写为“非法修炼法轮功”。11月3日晚上“提前”放我回家,单位来车接我。到家后,一位所领导当即和我谈话,要求我承诺不再外出上访。我说我不承诺,因上访目的没达到。所里就派人看着我(为我早日回家所领导作了不少努力,他们也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11月7日凌晨5点多,我带了点衣物迅速离家再次上访。我先到府右街北口找信访接待站,直到上午9点才在陶然亭附近找到。走进接待站后,不料他们说,练法轮功的到那边去。我说我是找你们的,不是找公安局的。这时一名警察大声把我叫过去。登记、问话后,把我关在房里。约11点,派出所和我单位来人把我带回东高地派出所,进行了审问和笔录。到晚上7点左右,又把我送进了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登记处买了床棉被和褥子,作长期准备。谁知第二天进行了审问和“滚大板”后,到晚上又突然把我放了。释放前,一名干警把我领到办公室,拿出一张悔过书要我签字。因我的眼镜被收走了,请他念一下。当他念到“法轮功是邪教组织”时,我就说你不用往下念了,把我送回监室吧,我不签字。他听了,就当着来接我的我所两位处长的面,气急败坏地把我臭骂了一顿,最后还是把我送出来了。
我回家后,单位对我进行了批判和处罚,每月扣去部分离休费(扣700余元)。
上月底,一位所领导通知我,说:“考虑到你们这几个月没有违法行为,经所领导讨论,决定从下月起恢复你的离休费。”他的话促使我进一步明白了:光口头解释、忍受还不够,还是应该进行法律申诉,让大家都分清是非。
事实上,第一,定“法轮功是邪教”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更不符合事实;第二,我走出上访,善意地向信访接待站反映事实情况的行为完全符合《宪法》的有关规定,而公安部门才真是执法犯法。主要情节为:
1.公安部门因我以法轮功修炼者的身份上访(甚至只在天安门广场走一走)就抓我、拘留我,而且没有人民检察院和法院的相应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三十七和四十一条的规定;
2.在拘留期间,把我和吸毒者、妓女、小偷等人关在一起,还要取指纹,拍照犯人式的头像,个别警察还肆意辱骂我----违反了《宪法》第三十八条;
3.拘留我时没有出示拘留证,放回时没有发给释放证明----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六十五条。
至于我们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中明确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可是我所的领导认定,只要是被公安机关拘留了的就是违反了法律,就应该受到处罚。这也是公安机关非法拘留我们所带来的后果。
《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而且“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现在我向检察院呈送这份申诉书,请求你们在法律上给予我帮助。请你们调查、核实我的有关情况,对我的上诉问题做出明确判断。我希望检察院:
1.确认我的上访行为是合法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2.确认公安部门两次拘留我都是非法的,并督促公安部门承认这个事实,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
3.与我们单位取得联系,促使我所领导明辨是非,改变态度和处理方法,恢复我们的名誉。
如果你们需要向我了解情况,我将尽力提供有关信息。请检察院受理我的申诉,及时给以解决,给出回音。
此致
敬礼
申诉人 XXX
【重庆】滥抓滥捕,抓人不需原因
丰都县,4.月13日李燕等40多人在后坝广场集体炼功,当时公安部门录象,随即抓了10多人,关押几天至10几天不等,现因李燕一直坚持炼功、在看守所弘法,至今未放,据说要判刑。
4月,吴世秀等二人,上京护法,拉横幅,吴被判刑三年。
4月9日,某市的四名弟子欲进京上访,在重庆火车站进站剪票处被捕,负责买票的学员被关押一个月,其于三人也分别被关押几天至1个月。
6月1日南岸区的信息产业部44所辜均带小孩过六一节,突然被通知回单位,由单位保卫科及早已在此等候的公安带回家中,并当即抄家。当有功友和群众问为什么要带走她时,公安不解释、也不回答。后被带入海棠溪看守所。这已是第三次被抓。
6月1日左右,江北区的通用机器厂的罗向旭和他父亲,在家中被警方带走。之后,随便安一个罪名,说罗向旭回老家(南充)“串联”,“把南充的功友都发动起来了”。其实,因他家中亲人生病,回老家去探望了一下。目前,罗的爱人向中瑶、岳母唐XX因去年进京上访,至今也仍在关押之中。罗的母亲因去年进京上访,也曾被抓关押、期满放回。这种全家都曾被抓、被关押的事例在重庆还不多见。
据重庆公安的亲属透露,在“重庆一会一节”(重庆西部开发研讨暨招商洽谈会、重庆美食节)之前,重庆市公安在重庆市区及郊县同时行动,抓了很多人----他们所认为的骨干,估计有一两百人左右,而且抓的时候不说原因,预先抓起来再说,这些功友即使要被放回,也要在“一会一节”之后去了(“一会一节”要6月20日才结束)。估计,辜军、罗向旭和罗的父亲被抓只是其中部份功友。并且现在重庆各级信访部,也都是些公安在里面执勤。
真不明白,为什么政府就这样怕群众说真话,抓了人也不说个原因。
【上海】据最近的消息,上海市大约有40多位男弟子被关在大丰农场, 而女弟子关在青浦县的某农场(不详), 他们被安排在大田里劳动, 或干手工劳动。
亲爱的听众朋友,现在是历史回顾节目。在上次的节目中,我们报导了1999年7月21日各地学员和平上访,要求政府释放被捕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今天我们详细报导七月二十一日北京的情况。
北京学员于7/21日凌晨起已陆陆续续向中南海聚集,反映全国各地无故逮捕法轮功各地区主要联系人之事。大法学员不断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北京机场,火车站及关口已被封锁,市内到处是警察与便衣。许多学员被车拉至石景山体育馆及丰台体育馆。另有约3000人冲破阻拦到达国务院信访办上访。信访办那里的警察对学员大打出手,称打得过瘾,如过生日。他们用盾牌围住上访学员,肆意殴打。长安街、府右街等地到处是警察、武警和便衣。少数进入长安街北池子附近和府右街上的大法学员被强行推上警车。8点左右约2000多名大法学员受阻于西四的北大医院第二住院部附近。随后大批警察赶到,强行把大法学员往早已准备好的大公共汽车上拉。9:30左右已抓满两大公共汽车开走。大法学员肩并着肩、手挽着手,心怀大善大忍,高喊着“维护宪法,不准抓人”,气势惊天动地!北京时间7月21日下午2:51,丰台体育场已有大约30000人以上。还不断有人被押入。
一位目击者说:北京到处布满了警察,戒备森严,通往中南海的道路已全部封锁。反映情况的大法学员被打、被抓。凌晨数千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西安门信访办上访,要求公安部门释放法轮功学员。但上访学员却被21辆公交汽车强行拉到丰台体育场登记,其它体育场也有类似情况。大约有一万多学员到北皇城根大街信访总局集体上访,估计武警出动了2000多人。早晨9:00左右,武警开始强制把学员押入公共汽车,分别押送到丰台体育场和石景山体育场。学员们不愿上车,武警强拉,部份武警对学员施加暴力。学员高呼“维护宪法,不准抓人”,在公共汽车上学员们背诵师父《洪吟》中的诗词,《论语》等经文,场面感人。有两位武警把一位60-70岁的老年妇女的双腿架起来往公共汽车内扔。两个体育场的人数大约各有4000至5000人。还有外地学员陆续赶来,也被押到体育场。当事者说,当时他们没有任何人身自由,连上厕所都不准。
在体育场里,学员们聚坐在一起,仍不断齐喊口号或齐诵《论语》,场面恢宏壮丽,声势浩大。下午时候,警察多次要求按区县分坐,无人理睬;警察几次打抓人时,都被声势浩荡的口号所镇住,被波涛汹涌的人群制止或救回;下午的一阵暴雨过后,学员们乾脆就坐在水里,部份学员主动给站岗包围法轮功学员的士兵打伞避雨,此情此景感动上苍!下午不断有外地和本地的学员赶来与法轮功学员会合,约6:30分后警察开始强制押学员上车。其间学员组成人墙阻止。后来增派警力。在强制押学员上车的过程中,武警动用了暴力。有的拽学员头发,有的撕破了学员的衣服,有的踢学员。有一位80多岁的老年妇女被推倒在地几乎昏厥。一个学员说,“我的衣服被警察撕得成了碎条条,警察拖着我的脚在地上拖行了30米,并踢我,拽我头发。一位20多岁的少女的衣服也被撕坏,被两个警察拧手几乎骨折。”法轮功学员被拉到133中学登记姓名、地址后,23点多才许离开。北京时间下午2:50消息,外地到京反映情况的学员到当时为止有5-6万人。长安街被封,车辆禁行。公安见人就盘问是否外地来的,一有疑问就抓。
21日清晨中南海及中央信访局附近的几条大街一度戒严,东西长安街到了上午11点多才允许车辆通过。由于进京之车辆受到严格盘查,所以很多天津及河北的学员是20日下午或晚上骑自行车进京的;这是警察没有料到的。所以21日他们发现有非常多的河北及天津的学员,就要求两地的公安紧急抽调大量警车来北京拉人;据几位北京出租汽车司机介绍说,看到很多河北的警车都调来北京了。”
“22日凌晨开始又有大批的法轮功学员自发地去中南海上访,但大部份未走到六部口即被抓走。… 从凌晨四点钟左右,石碑胡同附近的街边停了几辆大巴,里面坐满了警察。另外在中南海的红墙边也停了非常多的警车。上午7点钟左右,随着外地的学员不断进京,在文津街、景山前街、西皇城根南北街、民航大楼附近、天安门附近到处都有法轮功上访的学员。由于看到中南海不让去,大家都不知怎么办才好;也有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互相询问情况的,这时警察也发现了,就过来问。由于学员们都是实话实说,所以很快就被他们集中起来,凑一车就拉走。这时他们在上述地方对行人进行盘查,警力不够了连工商税务及城管人员都出来了。我看到学员们被一车一车地拉走,还不到9点,他们再也调不出车来了,就紧急抽调了100多辆奥迪牌小轿车拉人,由于北京各体育馆已关满了外地学员,他们就把北京学员都拉到郊外放了;结果这些学员又从郊外回来了。”
在下此节目中,我们将继续报导七月二十一日北京的情况。
今年6月4日,他第二次踏上进京上访的路。6月6日是他31岁的生日。6月7日中午他打电话告诉我,他去了北京陶然亭附近的游泳池,那里有一个“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接待来访处”。他说上午他凭身份证领了一张信访表格,过了不久打铃下班了,13:30才上下午班。来信访的人不少。他对我说:“要有信心”。当时我一阵高兴,以为公民和国家都是在正常地过着法律生活,健康的民主与法制的生活,但很快意识到自己并未期待下午或今后能再听到他的声音。
6月11日晚我梦见他在找我。6月12日17:30-18:20之间我拨通86-755-3113218(深圳市福田看守所,梅林海关附近的电话),对方得知我所查询的人后告诉我,6月7日以后进所的人员名单上没有这个名字。6月13日8:30-8:57之间我又一次拨通了上述电话,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接线,我被告知不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我讲前一天已查了,没有到,今天不知人是否已到达,她说既是这样,不会到达。并讲有即送走,不会集合一批再送的,她说法轮功被定性,他这属于扰乱社会秩序要拘留15天,不必通知家属或单位。我讲他去信访办是符合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怎么就扰乱了社会秩序呢?这位女性工作人员于是说看守所只负责关押,关于此类事件要找相关部门,通话结束了。众所周知,“相关部门”是把大部分这样的人送到了“只负责关押”的地方。
中国啊!母亲这样对待儿女吗?赤胆忠心,天地可鉴,忠厚良善,光明磊落,他以及千百万的“他”赢得了善良的人们的敬重。在此我想代表中国大陆所有法轮佛法修炼人的家属吐露人民的心声:“实事求是地解决法轮功问题”。正如李洪志先生在1999年6月22发表的《我的一点声明》中所说“我们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善良的人们能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解决目前在中国发生的危机”我们认为法轮佛法使亿万人身心受益,使社会道德回升,是高德大法。我们呼吁,海内外给予法轮功问题以关注,敦促中国政府理性、全面、客观地思考问题,为了民族和国家的真正前进,为了人类的未来,撤消对李洪志先生的通缉令,还法轮佛法清白,还人民基本人权,停止迫害法轮佛法修炼人的一切不当行径、违法行为、执法犯法活动。民心向背与个人权势,孰重孰轻?请政府思之!
受害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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