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中国外交官在新加坡的无理行径

【明慧网2000年9月1日】 8月25日晚至27日,在新加坡召开了亚太地区法轮大法学员集体学法活动。东道主新加坡学员为全体海外功友租定了一家酒店的几十间客房。在海外学员到达入住的25日下午和晚上,中国大使馆秘书一等秘书邓某和三等秘书周某前往此家酒店,与一助理营业经理会面,竟一开口就以傲慢的态度质问酒店为何要出租酒店客房给法轮功学员,因为法轮功在中国是不合法的云云。酒店经理答复:“法轮功在新加坡是合法的注册团体(法轮佛学会新加坡),并已获得警方批准,在酒店外举行大型的集体炼功活动。酒店只是做生意,只要对方是合法对象。”酒店断然回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两位秘书悻悻地离去。不知中国外交官的这种言行在国际外交准则上如何解释。

法轮大法在除中国以外的几十个国家均属合法,学员们在各自地区修炼自己,积极地宣传介绍大法,期望让更多的民众得度,闻到佛法,了解真相。学员们对政治政权毫无兴趣,无论在哪里都要做好人,对社会和人民都是有益的,为什么这些人会让中国外交官如此惧怕,而经常谴责他国、干涉别国内政。请问,有何权利要求外国的合法经营的酒店不要出租客房给合法的外国人呢?这种无理要求只能说是邪恶的势力怕被曝光。

另外一件奇怪的事是:8月27日、28日早上,参加此次学法活动的外国学员和部分新加坡学员集体炼功时,为大家拍照的几个学员发现有两个陌生人在一旁转来转去。一个拿着相机左照右照,但没有从正面拍照。而另一人手拿一小黑提包,把包立放在旁边的一个垃圾筒上,包的前面有一圆洞,他还去按包上的按钮。当学员走过去观察时,他赶快把包拉上,匆忙地离开。显然,这些人对修炼不感兴趣,可是却想收集各国学员的资料,他们大概是受雇于人的特务或侦探吧。他们的偷偷摸摸和大法学员的堂堂正正形成了鲜明对照。大法及学员的一切都是公开的,不怕人了解,因为"真、善、忍"是宇宙的真理。真理必定会战胜邪恶。

(新加坡学员 200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