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西藏的少数人却甘受江泽民邪恶之流的驱使,积极充当爪牙和帮凶。它们采取种种违法手段妄图把西藏功友完全与外界隔离。严厉限制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同时怕它们的邪恶曝光,它们规定:在西藏凡炼法轮功者无论任何原因要离开西藏都必须得到自治区法轮功专管人员的批准(而这种批准是非常苛刻的),否则就是违法。
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是由警察、单位、居委会来看管的,连家属也被勒令“配合”,出了事家属也要受株连。西藏大学的功友连出门买菜都必须打报告。中国银行的职工单增(藏族,大法学员)乾脆连门都不准出,把公民的家变成了牢房,凡是到他家去的人都必须登记,发现是炼功人立即抓起来。
2000年11月-12月期间,由北京的邪恶文人炮制的污蔑大法的展览在西藏新建成的自治区博物馆展出。由自治区宣传部出面,强令各单位的领导必须带领本单位的全体职工观看,不得缺席。
2000年8月,拉萨市环卫局两位女职工(功友,一位姓陈,另一位姓名不详),只因给市政府和李鹏委员长写信,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分别判刑2年。
2000年7月,西藏拉金(音)电站一对修大法的夫妇(姓名不详)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被追赶而至的当地恶警抓回,分别被判刑3年(自这以后法轮功学员的身份证全被派出所搜走)。
2000年6月,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的功友付西萍(音),准备进京上访,在成都被抓回,判刑2年。
但是大法弟子没有被邪恶所动,“要知道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师父经文《我的一点感想》)采用各种方式证实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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