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法的受益者,通过我的真修实践证实了法轮大法是真正的正法,因而我把我坚修大法决不动摇的决心从多方面曾向各级领导表明过。但得到的结果却是对我的监视和非法关押。
我没有政治目的,也不想夺谁的权。我就想修炼,就想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就想做一个好人。可是我却遭到如下的对待:
我在自己家门口站着被抓,让我女儿代交200元罚款;
2000年“4.25”的前几天,我在家吃晚饭,就被带到办事处非法关押了8、9天;
2000年7月8日,有亲戚路过我家送了点菜,就说是“串联”,竟然荒唐的连亲戚一块弄到派出所留置室关押起来,监视居住。其间我几次找有关领导谈话,可领导避而不见。到7月15日我绝食已3天,以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结果他们把我送第一看守所刑拘一个月;
2000年8月15日从看守所回家一看,把家抄了个精光;与此同时,我的工资也被无理克扣到每月仅仅250元人民币。
面对邪恶对于善良的镇压,我不能坐视,于2000年10月3日,我在北京给中央领导寄了一封呼吁停止镇压法轮功的上访信,2000年12月5日我又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车,在出站口被便衣无理抓到车站派出所,后送石家庄驻北京办事处,在那里他们给我上背铐并在院子里冻了我多半夜;他们根据车票把我送回石家庄公安局,让警察署把我拉走骗出我的地址和姓名,随即把我带到派出所,第三天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送看守所一个月;2001年1月6日,他们为了达到把我劳教的卑劣企图,居然把我67岁的年龄改为65岁;面对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将我非法劳教的手续,我拒绝签字,结果是警察替我签名。就这样他们把我强行抬到劳教所。在劳教所检查身体时发现我心动过速、血压高,劳教所拒绝接受。这样我被带回派出所“监视居住”了5天(在5天中我仍以绝食表示抗议),他们又给我检查身体,血压还是很高,不得已也不情愿地把我送回家。
我真想不通!一贯声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以理服人的党上哪里去了呢?为什么我现在连向党说句心里话的权利都没有了呢?我在家门口站着究竟我扰乱了谁家的社会秩序?我在家坐着亲戚来看看我,又扰乱了谁家的社会秩序?哪条法律规定不准串亲戚?罪犯可以上北京上访,我为什么就不能?要国家信访局干什么?我上北京又扰乱了谁家的社会秩序?这不是大白天说梦话吗?
200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