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给邪恶可乘之机
知情者都知道,邪恶江泽民一伙从开始策划对大法的镇压行动时就一直在阴谋制造大法弟子自杀的谣言和陷阱,妄图为它们希望的屠杀行动制造烟幕和推卸责任。而法轮功明确规定不得杀生,杀害任何生命(包括自己)都是有很大罪业的,因此广大大法弟子一直严格按照师尊的教导,在任何复杂环境和艰难困苦面前都能坚定如一,坚强如一,在正法进程中,在用和平方式揭露邪恶、震慑邪恶方面起到了人间护法神的殊胜作用。我们最艰难的时候都凭着对大法的正信坚定地走过来了,这最后的关头,更要认清形势,从法理上用修炼人的心看待一切。不能再因为我们修炼中的“有漏”给邪恶迫害大法提供任何可乘之机。
二、黑暗的短暂之后是美好的永远
我深知大陆功友的痛苦和他们对这邪恶人世的不耻,——当一个国家堕落到对举国上下的贪污腐败、刑事犯罪可以听之任之,把国计民生看得不如个人的私囊,却竭尽人力物力镇压一个以“真善忍”为原则修身养德的善良民众群体;当这个无辜的民众群体在残酷迫害下还能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呼吁政府中的有德之士能出来主持正义时,政府、军队、警察、监狱、国家宣传机器等等一切却被用来对这些善良的修炼者实行更加疯狂的迫害,当这个国家的执法机构花钱雇佣罪犯、社会渣滓对善良无辜的人施行“专政”,当这个国家公开强迫和唆使百姓撒谎、骂人、告密、无视法律、使用暴力、推行酷刑;当这个国家把一群最好最善的人的生命视为草芥,把他们当作获取个人私利的筹码、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哪个正常人还会认为这个国家有前途有希望呢?——即便如此,从修炼人的角度来看,我仍以为那样对待自己的生命从法理的角度不足为取:我们这些大法弟子能够在法正乾坤的时候来在世上得法、修炼,生命存在的全部意义就在于证实大法。我们当初决定来到人间,是明知要吃很多很多的苦、而且有永远烂在这里直至毁灭的危险的,但是,我们来了;来了之后,为了最后得法正法的这一刻也已经历了很多,当前面临的只不过是黎明前的黑暗,是漫长“世间行”历史中的最后一个瞬间。黑暗的短暂之后是美好的永远。在这样的历史时分放弃自己的生命,真相一显,悔之晚矣!
从更广阔的意义上来说,大法弟子的生命是和未来的宇宙以及很多将要成为天国众生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现在的承受和付出,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的返本归真,也是为了宇宙众生的美好未来。同时,师父早就在为我们安排圆满后需要的一切。为了迎接远行归来的孩子,慈悲的师父已经准备了最好的一切。为了度我们回去,师父已经为我们付出和承受的,远远超出我们自己已经和正在经历的一切。因此,我们珍惜自己的生命也就是在珍惜众生,珍惜师父的慈悲苦度和师父希望给我们的美好殊胜的一切。
三、“忍无可忍”开辟了正法新局面
在去年8月12日的新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中师父说,“弟子们的痛苦我都知道,其实我比你们自己更珍惜你们哪!宇宙中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灭尽着天体中一切的邪恶。”目前邪恶仍然表现得很猖獗,可是那只是表面现象。今年1月1日师父发表“忍无可忍”之后,天体中又发生了巨大变化,当天在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的一些大法弟子亲眼见证了其中的一部分并悟到其内涵所在。一位十一岁的大法小弟子在一篇文章中写道:“……这时我们看到天上飘落下一些似雪又不是雪的褐色粉末,后来听说广场上的弟子也看到了飘落到身上的粉末。我想不知这是不是另外空间被销毁的邪恶生命的残骸。……”在人间,海内外弟子和越来越多明白了真相的世人为了减轻狱中大法弟子的痛苦,也在更加尽力地揭露邪恶、消灭邪恶赖以生存的邪恶之场。黑暗并非遥遥无期,正法没有结束之前的时间极其宝贵。痛苦的过关中用强大的正念主导自己才能窒息邪恶、树立威德。师父说:“如果一个修炼者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恶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学员都能做到,邪恶就会自灭。”
“忍无可忍”开辟了正法新局面。江泽民之流的“新年疯狂”预示的正是它们的末日将至。无数事实证明,千千万万大法弟子强大的正念之场、慈悲之场,已经使那些邪恶从生命深处感到万分恐惧。邪恶江泽民双手沾满中国人民和众多大法弟子的鲜血,多少层地狱之门都在等着它,目前它不过是靠着其他空间的邪恶生命支撑着,苟延残喘;而我们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生无所求,死不惜留”。大法弟子就是因正法而被邪恶夺去生命也是死得其所,天上的神会为我们天门洞开,迎接我们的圆满归来。无论是为了证实大法、维护大法被夺去人间的生命,还是径直走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我们在漫长岁月中为了今天的得法、正法、护法而做的一切都将成为天上人间长久传颂的动人故事;我们将亲眼看到,无论经受多少苦难,我们今天的付出和我们今后将得到的美好未来相比简直微乎其微……。
大法弟子必须站在大法的基点上看待生命存在的意义。证实法、维护法才是我们生存的价值和生命的辉煌。我们已经在很多方面做到了大法对我们的要求,在如何对待自己的生命这一点上,也应该按照法理去做。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必须对得起大法赋予我们的生命,对得起师父传给我们的“真善忍”大法。
以上为个人见解,不当之处请大家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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