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1年9月4日晚,大法弟子陈安凤(原三星厨具商店老板)在发放揭露邪恶救度世人的真相材料时被恶警非法抓捕到公安局。在非法审讯过程中四天不让睡觉,并用酷刑折磨大法弟子,用了对死刑犯都没用的刑法,致使陈安凤的脸部变形,行走困难,脸部皮肤发黑并有血口子,眼睛充血,更凶残的是还往陈安凤的眼睛里、鼻子、嘴里抹芥末面、辣椒面,简直是失去了人性,惨无人道,这些只能从外表知道和看到的,至于身体被打得怎样就可想而知了,但具体情况不详,有待进一步调查。就这样也没有改变陈安凤对大法的坚定信念。现在她被非法劳教。
二、2001年6月4日下午,外地两名大法弟子在东煤宾馆路过时,看到大门旁挂着污蔑大法的横幅。当时两位大法弟子明知道是邪恶之徒设的圈套,但是他们为了维护大法,决不让大法受到任何侮辱,挺身而出,将邪恶横幅剪掉。被恶警发现后将两人非法抓捕。在公安局恶警对他们严刑拷打几个小时,听说皮带都打断了,也没问出来姓名住址,无奈把两位大法弟子送进拘留所,到拘留所后恶警又用最卑鄙下流的手段把李洪志师父的法像放至地上用脚踩,二位弟子用生命保护师父法像,就将头往墙上撞,最后邪恶之徒以失败告终。正念战胜了邪恶。第二天,二位大法弟子以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恶警给他们灌食、辱骂,注射药物等手段迫害,其中一大法弟子因灌食后吐血,呼吸困难,生命垂危,在他们身体非常虚弱,行动困难,即使这样,邪恶之徒也不放过他们,在23日将二位弟子带走,至今下落不明。
三、2001年9月7日早晨5点多钟四名恶警突然闯入大法弟子崔某家中,没经过本人同意就进行非法抄家,收走大法书,真相条幅等,恶警们在崔某怀有六个月身孕情况下也没放过她。并将崔某及丈夫非法带到公安局,经过几个小时的非法审问,崔某向他们洪法讲真相,用实际例子说明法轮大法是正法,是宇宙大法。但是邪恶之徒还是不醒悟,继续做江贼流氓集团的帮凶迫害大法弟子。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崔夫妇俩送往拘留所,在去拘留所的途中,崔某坚决不配合邪恶,将车门打开准备跳车,恶警们乱了手脚,丈夫乘机下车逃走,现流离失所。崔某被关押在拘留所后,坚决不配合邪恶,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在绝食当中,崔某的身体及胎儿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关押到第五天时,邪恶之徒们才将她放回。回家后吐血。
在这个文明古国的今天,在最高当权者自诩为人权最好时期时,竟连一个怀有六个月身孕的妇女都不放过,真是颠倒黑白。是正是邪一目了然。
四、2001年5月4日下午,珲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四名恶警在新明四队一恶人的带领下,闯入大法弟子吴某的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将吴某毒打后进行搜查,抄走大法书、录音带,将吴带到公安局非法审讯,是因吴给亲朋好友写信(19封),内容是揭露邪恶迫害大法的真相。我们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公民享有通讯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不知吴某犯的是哪条法律?!相反,公安私自拆开私人信件,才真正是触犯法律。邪恶之徒不为自己违法恶行感到耻辱,反而要把吴劳教一年。在要送走的前两天,吴用正念堂堂正正走出了拘留所,给邪恶之徒以有力的打击,吴现已投入正法洪流之中。
五、2001年6月23日,大法弟子李大姐(60来岁)被同修出卖,在其家中被恶警非法抓走。恶警带李大姐回往自己家时准备非法抄家,李不配合邪恶不给开门,当场被毒打,脸部被打青,楼房门被撬开,收走大法书和磁带,将李大姐带入公安局后用手铐铐后进行毒打,更恶毒的是还往李大姐的眼里鼻子、嘴里抹芥末面,真比法西斯还残暴!还将李大姐报劳教,因李岁数大,身体有病,劳教所不收。但邪恶之徒仍不罢休,非法勒索李大姐女儿交2000元保证金,才放出来。
六、2001年6月14日晚,关玉芹在妹妹家中被突然闯进来恶警非法带走,只因不放弃法轮大法而被非法劳教。送往长春女子劳教所后因体检不合格被退回,但是珲春市公安局至今还不放,长期关押,请问修炼“真、善、忍”何罪之有?邪恶之徒们你们是想敲诈呢还是想勒索呢?
该大法弟子家属们看到此报道后,也应该清醒了吧?邪恶之徒迫害你的亲人,难道你们就不难过吗?你们为什么就这么麻木,连好人、坏人都分不清吗?邪不压正,真相终有大白,你们应该为你的亲人申冤,还你们亲人的一个公道。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希望你们不要再继续协助邪恶之徒了。以上只是被迫害的几个例子,正义之士可以暗中调查,邪恶们封锁消息正是因其怕曝光的。邪恶之徒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终将遭到恶报的,
近两年来,珲春邪恶之徒们迫害大法弟子,已有200多位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30多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10多位大法弟子流离失所。还有两位大法弟子在北京被送往精神病院。邪恶之徒们对大法犯下了滔天罪行。
警告:珲春市所有参与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们,如再继续迫害大法弟子必将遭到现世现报。
恶人榜:
副局长李柱哲
政保科:姚科长朴科长文秀全严某某
法治科:王宪国南某某金东珠
姚荣庆(科长)7518241(家)7513543(单位)
夏中信7519992(家)127-1376381(传呼)
王宪国7514763(家)127-1371609
何龙7519990(家)13904471296手机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0/29/15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