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自去年十月末被停课以来将近一年时间,我几乎是义务地做着资料室的管理及分担办公室的行政事务。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为所学知识无用武之地而焦虑,我曾向有关领导申请:在不影响上课的前提下,保留我的信仰,重回教师岗位。但领导说,经校党委讨论决定,我必须放弃修炼法轮功,才有资格上课。我对此决定不解。它的根据是什么?法律有明文规定修炼法轮功者不能当教师吗?
有人说法轮功肯定“有神论”,是反科学、反马克思主义,修炼法轮功就不能教“两课”。的确,现在的科学,马克思主义倾向“无神论”。但,正如一著名科学家所言:“科学就是重新认识”。就是纠正错误的结论,揭示新的发现。因而,真正的科学求实的态度应是以开放的思维和广阔的视野积极探索未知领域。对超出现有知识、理解范围之外的“异见”可以存疑,但并非一棍子打死。否则,人类就会局限于现有的知识框架。没有爱因斯坦对牛顿的挑战,就不会有相对论的诞生,就不会有人类认知的质的飞跃。且不说这两位科学巨匠最后都走入宗教,单说现有的许多科学发现已对“无神论”提出挑战。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不带任何偏见,去思考那些科学之迷吧,你会有新的领悟。至于说马克思主义肯定“无神论”,而法轮功肯定“有神论”,因此认为法轮功反马克思主义,这是否有点教条呢?马克思主义是个开放的体系,随着实践的发展,一些个别的论断必将被淘汰,一些新的论断必将诞生。我们不应固守马克思主义已有的个别词句,而应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否则,“两个凡是”的荒谬必定重现。历史的悲剧必定重演。真正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应该是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而非教条地套用马克思主义的个别论断。法轮功固然肯定 “有神论”,但他没有让你靠建庙烧香拜佛来不劳而获。法轮功要求人在日常言行中以“真”、“善”、“忍”自律,不断完善自我。从而达到身体健康,心情愉悦,境界提升。这有利于推动社会健康、快速、全面地发展,可有效地避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失衡的难题。如果每个人都能“真”修法轮功,那么人类的自由和解放不就指日可待了吗?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神”真的存在吗?只要你愿意调查了解,你就会不难发现:许多人在修炼法轮功后,多年的顽症甚或绝症竟不治而愈,创造了大量的超常的医学奇迹(让受益者不得不相信“神”的存在),为国家和家庭节省了大量的医疗费。他(她)们在身心愉悦后,把更无私的胸怀更充沛的精力奉献给社会,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以“真善忍”待人律己。曾几何时,很多单位争相欢迎法轮功修炼者。正当身心受益的法轮功修炼者奔走相告时,忽闻晴天霹雳,法轮功被“莫须有”的罪名封杀,且取消其连死囚都有的辩护权、上诉权、申诉权等基本人权,封锁法轮功网站。老百姓如何兼听则明?随着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指示,修炼法轮功的好人在全国范围内横遭血腥屠杀,与此同时天灾人祸五花八门,愈频愈重,这难道不是“神”对人所犯罪恶的警告与惩罚?两年来,镇压不断升级,法轮功不但没有被铲除,而是愈压愈勇,历久弥坚:前赴后继舍生忘死地上访,法轮功真相材料遍布城乡,有些法轮功修炼者被屈打成招被迫“洗脑”后,出来纷纷发表声明坚修法轮功,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这真是“名利诚可贵,生命价更高,为了法轮功故,二者皆可抛”。在当今时代,一个普通的中国人,有谁会为了虚无飘渺的信仰去舍命呢?法轮功群众无私无我,誓死不悔地坚修法轮功,这不是“神存在”的证实吗?人有这么大的威力吗?没有实践、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给自己一个机会去尝试吧,也许能从根本上改变你的命运。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看问题要分清现象与本质。如果真像舆论所宣传的那样(且不说舆论宣传的目的取向性),所谓的“练法轮功有一千四百例出偏”,那只能说明这些出偏者没有真正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要求去做,而是带着各种功利动机,如祛病、消灾、求功能等。这都不是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真”修决不会出偏,否则不会修者日众,强禁不止,不畏生死。因为法轮功大多是亲友心口相传。在这个信息时代,如果有人因“真”修法轮功而出偏,很快便会满城风雨,有谁会愚蠢到把自己和亲友往火坑里推呢?谁不知趋利避害?所以出偏者就不是真修者。尽管表面上在修法轮功,可本质上没有真正按照法轮功的要求去做,就像表面上冠以共产党员的称号,本质上不按照共产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去做,这能算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吗?法轮功教人无私无我,怎么能反党呢?纸包不住火,谎言重复千遍还是谎言,真理历经磨难必将永恒,“神”不因为你不相信就不存在。
我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审定为政治不合格,每天被迫义务上班。何谓政治合格?难道象林彪高举毛泽东语录“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那样才是政治过得硬?难道象邓小平敢于直面真理,勇于实事求是,治理整顿,拨乱反正才是政治不合格?到目前为止,仍无任何一个部门、一级组织把法轮功定为“X教”的只言片语,因而,不能说国家把法轮功定为“X教”。真实的情况是江泽民到国外讲法轮功是“X教”。然后,一篇评论员的文章被报纸电视电台反复宣传,就成了今天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常说的一句话。一篇文章就把拥有上亿人的大法定为“X教”,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也是违法的。任何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无权代表法律。特权思想是极其有害的,历史的教训还少吗?
很多法轮功学员长期上访,目的不就是为了争取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吗?从而让更多的有缘人得法,身心受益。这不是利国利民吗?如果真的以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为重,何不取消法轮功的“X教”定性,看谁还到北京上访?还散发法轮功的真相材料?这是一举两得的益国益民的好事:一方面有利于我们在国际上树立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让别有用心的真正破坏社会稳定的人自暴其丑,失道寡助。广大法轮功修炼者,谁不愿过安定生活?谁不衷心希望国家富强,然而“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我真诚希望我们国家在取得成就的同时,避免不该有的失误,减少不该有的损失。我也真诚希望校党委各位领导们,在百忙之中,能够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对自己负责任的精神,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多调查了解,三思而后行。
大陆大法弟子
200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