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八日我们地区举办了金针花赏花活动,学员们多穿着印有法轮大法“真、善、忍”字样的黄色T恤赶赴一百公里远的山上征签。
我夫妻俩因为补充英文信函在书店影印,时过中午,遂想就近买个快餐上山。孰料,一进门服务的小姐马上投以诚挚的眼光并说:她看过第四台播放的放光明节目…… 说着,说着,不禁红了双眼,同情与理解之情溢于言表。一会儿,来了两位小女孩儿(她们是表姊妹,表姊从台北来外婆家过暑假)到店里来换钱,服务小姐打开收银机发现没有零钞,我们就帮忙凑,结果零钱仍然换不开。于是就问她们是否急着回家?她们说:“不急”,索性就把握机会教孩子们认识“真、善、忍”,并希望她们在生活中身体力行。之后又问小妹妹愿不愿意签名声援这些伟大而正承受巨大苦难的好人?小妹妹毫不犹豫拿起笔来签,并问:“我妹妹在家里,她也要签可不可以?”。当时我心一震,想起师尊说过:“常人是为着自己的利益在做着一切,而我们所做的都是为了维护大法。这是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没有为私为己的任何因素……”( 《欧洲法会负责人及全体与会者》 ),试想:这里没有任何常人表面吸引或引诱她的因素,况且她签名时因为手酸时还不时地甩甩手呢!她为什么还希望帮她妹妹签呢?我悟到那是师尊洪大的慈悲,一个不落地给众生安排得度的机缘和摆放位置的机会。
毕竟是小孩,写字慢,要签的信又多(五张英文信的签名及声援签名、住址),父亲终于骑着摩托车找来了,车篮里放着一瓶酱油,小表妹跑出去站在那儿跟父亲说话(不知谈话内容),表姊则仍专心的签着名。我当时想:大人可能火冒三丈,小孩子要挨骂了。又想:外头太阳这么大,总不能看着他在外面等( 即使我不知他是否是在等 ),做为大法弟子应该堂堂正正面对才对,于是拿起一份资料去向那位父亲道歉并解释,没想到他竟半句话不说地也在声援表上签名,签完后就要离开,我犹豫了一下动了常人的念,想:要留住他,请他再在英文信上签名,他一定会想我们太得寸进尺了。转念又想:我在设想“如果这样做,就会导致那样的结果”的这一念,不正是后天形成的观念吗?于是我们向他说明签五张英文信的意义,他仍是一语未发,把安全帽脱下来,签完后才离开。
事后先生告诉我:那人身上都是刺青,面有恶容,没想到你一点不怕,反而对其洪起法来,还征签,一张签不够还签六张,他在一旁看了可紧张的。当时他也悟到:师尊在《去掉最后的执著》经文中说, “没有了怕,也就不存在叫你怕的因素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带着人的观念 ( 那男人面恶、有刺青、太阳大、火气大、家里等着酱油要做饭火气更大等等 )的时候,何可惧之?相反的,修炼中带入人的观念是极其危险的,“宇宙中旧的邪恶势力为了达到他们所要干的一切,不断地利用他们自己所制造出来的、不符合宇宙真正法理的邪恶安排,直接参与对大法、大法弟子与众生的迫害,利用大法弟子人的表面没去掉的观念、业力动摇大法弟子的正念。”(《大法坚不可摧》 ) ,一念之间,就可能牵系着一个生命的存或灭,能不慎乎?
以上一点征签的心得与同修共勉,不妥之处,望慈悲伟大的师尊及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