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正念,走出魔窟

【明慧网2001年10月6日】我是吉林市的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1999年12月27日二次进京在北京天安门证实法轮大法好时,被北京市公安局抓去非法关押。吉林市驻北京办事处把我强行带回,并押送到吉林市监视居住。

2000年1月12日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送我到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非法判我劳教一年。一年劳教期满,劳教所还不放我,又因我坚决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加期半年。我在加期期间,吉林市劳教所把我们坚定的三十多名法轮大法修炼者,用劳教所的两台大客车送走,我们这车二十人被送往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那一车十几人当时不知被送哪去了)。我在九台市劳教所被非法加期关押时,教育队、教导员找我谈,让我同大法决裂,我说这么好的大法,我就是死也不会决裂的。邪恶的九台市劳教所又给我无理加期二个月,我先后被加期八个月。

今年9月12日,吉林省九台市劳教所,把我们吉林市转监来的七名以超期半年以上的坚定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带上手铐,拿着行李,让我们七名大法弟子上了一台劳教所中巴车,劳教所所长坐他的车在前面给我们开道,把我们押送到吉林市越山路检查站停车,这时我们这七名吉林地区当地街道、派出所的人早已等候在这里,九台市劳教所管教给我们打开手铐,交给各地派出所。

我在派出所被铐在铁床上,街道主任和派出所警察看着我。我对他们扣押我的这种做法提出抗议,让他们给我把手铐打开,他们不给打,还说他们也不愿意这样做,是上面这样安排的没办法,告诉我暂时先在派出所呆两天,14日就送我去所谓的“学习班(洗脑班)”学习。我当时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们:我没有任何罪错,我是无辜被判劳动教养的,而且是被超期八个多月无罪释放的,我现在连家都没到,就被你们无任何罪错的把我铐在这里,我向他们要扣押我的手续,他们拿不出来,我说我要起诉你们的这种执法犯法行为,从现在起我就绝食不吃一粒米,不喝一滴水,若到“学习班”我就整天躺着,我不会配合你们做任何事,直到你们放我出去。我告诉他们现在我要解手,把手铐给我打开。他们不肯,我说:若不打开出现什么不良的后果你们负责。他们只好给我打开手铐,我解完手,他们还要铐我,我坚决不让铐,他们也只好不铐了,说让我老实呆着。

下午街道党委正副书记来派出所,我又问他们根据什么扣押我,他们答不上来,后来街道沙书记邪恶地说:“就因为你炼法轮功,而且还不决裂,你要想让我们放你回家,你就写份‘保证’,交上600元押金放你回家。”我问他们:我凭什么要给你们写保证,交600元钱,我炼法轮功是因为大法好,如果要写保证,我也不会在劳教所呆这么长时间,劳教所都没能让我妥协,你们能办到吗?我有我信仰的自由和权利。街道两位书记没办法只好走了。

晚上街道又安排居民委主任来派出所看着我,这天晚上我想了很多,我想决不能让邪恶带动,他们怎样安排,我不能顺从他们。接下来的两天里,我不配合邪恶,不听从他们指挥,想尽办法摆脱他们,但是由于正念不强,总是摆脱不了。一天早上他们要送我去“学习班”,一早我要走,他们说什么也不让,我要下楼黄书记和派出所的人拦住我,黄书记拉着我,我没同他们撕扯,我先是跟他们讲道理,他们不听,最后我告诉他们以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都由他们负责。

回到里屋,我一想:不对,他们不让我走我就不走了,那不被邪恶带动了吗?我是大法弟子,我不能就这样跟他们去“学习班”,我要出去,有很多证实大法的事要我去做,无论如何也要走出去,当正念一发出,我就往楼下走,走到外屋,看到派出所所长躺在左面床上,黄书记躺在右面床上正拿手机说话呢,我就对他们说:我走了。他们瞅瞅我没吱声,我就下了楼,走到大门外回头看他们没跟来,我就顺公路走了20多米远,一看他们还没出来人,这时正好有一辆招手客车开过来,我上了车,走出了魔窟,溶入正法的洪流中。

街道派出所发现我走了,派人四处找我,并安排人蹲坑抓我,但他们无论如何也抓不到我。通过这件事,使我悟到:作为大法弟子要处处站在法上,时时发出正念,就会制止邪恶,发挥出大法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