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得大法前,我是一名居士,受过三皈五戒,由于感觉人生太苦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真是没完没了,我就试图在佛理中找寻精神解脱,结果大失所望,只好在家自修。到了98年年中,每次静坐之后,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感觉若有所失,好像要寻找什么?就在这时,一位朋友跟我介绍了“法轮大法”,接下来参加了九天班,也买了一本《转法轮》来看。当我拿起书来看时,师父的声音就回响在耳边,可我还不敢相信那是真的,我认为那是我执著于九天班上师父的声音。看完一遍,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只觉得炼功很好,因为我有胸闷的毛病,不可以仰着睡,这样会呼吸困难,只好趴着才能入睡。同时还有腰酸的毛病,每天早上起床后,背部不能马上直起来。在参加九天班的时候,听完第一讲,只学炼了第一套功法后,当晚睡觉时就感觉胸口舒服多了,因此我每天早上都在家里炼功。半年之后,也就是4.25事件发生后,从中国传来不少负面的消息。这时我先生对我说:“别炼了,看看情况如何再说吧,免得又受骗上当。”当时我也没有仔细地想一想,就这样停下来不炼了。但每当我感到很累时,这时我就会很自然地想到:哦!明天该炼功了,就这样才炼一炼。
直到2000年12月,朋友叫我去参加台湾法会,当时我只是想去玩玩,在和其他学员交流中,特别是大家讲他们对大法的认识,深深地打动了我,打开了我的心扉,这时心中豁然开朗:哦!原来这法是这么的好呀!这时我从心里讲出一句话:我不可以在家里炼了,应该在附近的公园里建一个炼功点。就这样我和姐姐开始在附近公园炼功了。同时也把收藏在柜子里的大法书全都搬了出来,每天晚上都如饥似渴地学法,一天晚上,我在学法时,突然感觉头顶就象裂开似的,当时我才如梦初醒,我突然悟到:这法就是我要找的,是我们能够修回去的路呀!同时更感受到师父的伟大与慈悲,师父为挽救众生而承担了众生那么多的业力,还一再等待,给我们机会。当时我禁不住泪流满面,心里发愿:我一定要坚定修炼。
师父在新经文《走向圆满》中说:“在以后的看书、学法精进中认清自己入门时是什么想法走进大法的。修炼一段时间了,是不是还是当初的想法,是不是人的这颗心才使自己留在这里?如果是这样,那就不能算作我的弟子,这就是根本执著心没去,不能在法上认识法。”对照师父的法,当时我就问自己,有没有把自己当成修炼人?把心摆正之后,师父就又开始帮我调整身体了。一天晚上睡觉时,我看到一道光从外面直入我胸口,当时感觉非常痛,就用手去按胸口,这时光就灭了。我移开手,那光又亮起来,可是胸口又痛了起来,当时想:我是修炼人,我是修炼人,瞬间那道光“刷”一下子就没了。从此再也没有胸闷的感觉了。
在2001年六月同修给我一盘师父的新经文录音带,开始听的时候,并没想到什么,当我接下来每天重复听的时候,我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走出去,揭露邪恶,证实大法是一个大法弟子的职责。
接着我就参加了瑞典法会和洪法活动,在启程去机场时,忘了带一件衣服,便返回家去拿。一开门就听到家里响起普度济世的音乐(当时家里没人),我知道那是师父的加持。在瑞典法会上,学员宣读了师父的新经文《致北欧法会全体学员》中说:“不要等,不要靠,不要指望外在因素的变化。我们每个人都是给未来创造历史,所以,每个人除了参加集体活动外都在主动地找工作去做,只要对大法有利,都要主动去做、主动去干。”哎呀!这不就是我应该做的吗?
一个月后,我又去了美国参加法会,在法会上,我荣幸地见了师父。大家都非常高兴,唯独我的心情很沉重,我觉得自己做得很不够。我应该做些什么呢?我心想:我回去后也要像国外同修那样积极主动地去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因为这么好的法,却被人误解,我是大法的受益者,就应该把真相讲给众生,从而使众生不至于被谎言蒙蔽而失去了美好的未来。
回到新加坡,我和姐姐商量后,准备挨家挨户去分发大法资料。可是,当我决定去做的时候,各种心都出来了:是不是别人会刁难我?是不是到别的地方去发?因为附近的邻居都认识我,可我转念一想:救度众生,还能讲人情,讲条件吗?这不是情在做怪吗?这时我又听到了大法的音乐,我感觉师父就在我身边,那还怕什么呢?此时,我觉得自己心态很正。我去分的时候,接触到的人,都高兴地接受大法资料,我讲的时候,他们就静静地听,离开的时候还说声谢谢。我也感觉到,自己当时真正体现出了一个大法粒子的状态。
虽然我们暂时还不能象国外那样做得轰轰烈烈,但是,只要我们用纯正的心态去揭露邪恶,讲清真相,在另外空间也一定是轰轰烈烈的。希望同修们共同勇猛精进,圆满回升,以兑现自己的誓约,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最后恭录师父的《洪吟》中的《缘归圣果》与同修共勉。
“寻师几多年,一朝亲得见,得法往回修,圆满随师还。”
这是我的一点体悟,不当之处,请同修指正。
(2001年东南亚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发言稿)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5/17447.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5/17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