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散发真象资料时被人举报而被无理关押期间做指纹、签字一事:
2001年11月19日中午,不知刑警队是什么原因给看守所所有刑拘人员作指纹,这里面只有我一个人是修大法的,轮到我的时候,我看到表格上写的是违法犯罪人员表格,当时就告诉他们我不是罪犯,也没有违法,我不能给你们填写这些东西,他们当时问我,没犯罪怎么把我关起来了,我就告诉他们经过和给他们讲大法的真象,当时他们让我回了号室。
下午,他们又把我叫出去说:这是他们的工作,都要做指纹的,不是针对我一个人,我对他们说:“我确实不是罪犯,没有违法,只是一个普通公民,平时炼炼法轮功,就因为这些而被无理的关押,并不是我要到这里来的,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下,你们要做你们的工作,而我又处在这个环境中,其实呢,只要是公正的,实事求是的,做个指纹又算得了什么呢?没什么怕见人的,但是你们得把违法犯罪这些东西圈掉,我只是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这样的可以,如果牵扯到法轮功必须公正填写,必须对社会对每个人负责,我们修炼人在哪里都是好人,不会给别人找麻烦。”他们当时答应了并把违法犯罪这些字圈掉了,只是把标题写成了法轮功。我就签了字,作了指纹,可是在我做指纹签字之后,他们却把我被无理关押的原因填成是X教,我当时就强烈要求他们立即改正过来,并说:“你们这样做是不负责任,我绝不认可,不承认这一切的,强加给我们什么那是不能行的。”他们当时没有改,却把我送回了号室,一到号室,我立即写了一个严正声明,声明说:做的指纹,签的字一切作废,声明在做指纹签字后他们随意填写的那些说的大法不好的话与我没有任何关系,声明法轮功是正法,马上递交给他们。
针对此事,我写了一份材料,从我修炼大法后身心的变化和大法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变化及江泽民邪恶集体对法轮功的迫害给社会和人民带来的危害,让他们从正面了解大法,并纠正他们的错误,以书信的方式递交给他们,正法与除恶是生命的本能,宇宙是正的,不允许邪的东西出现。
如果当时我正在签字时写上一句法轮功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或真、善、忍是永恒不变的理,邪恶是钻不了空子的,有漏才会被邪恶钻空子,所以要修得无漏。我们有些大法弟子修得很不错,我还得勇猛精进,跟上整体正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