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决议认为:法轮功学员应当获得表达他们权利和信仰的自由;中国(江泽民)政府应当停止取缔法轮功,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任何迫害。
新泽西州柴思特(Chester)市通过的决议全文如下:
鉴于,据收到的报告表明:中国正加剧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并且,
鉴于,中国政府在中国禁止了法轮功;并且,
鉴于,法轮功学员应当获得表达他们权利和信仰的自由。
为此,柴思特(Chester)市市长和市议会决定:中国政府应当停止取缔法轮功,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任何迫害。
柴思特(Chester)市市议会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4/16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