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我大学毕业,任烟台青少年宫教师,同年得法。修炼前,我体弱多病,修炼后身体健康,四年多与医药无缘,更无精神病史。99年7、20之前,烟台青少年宫以曲凤家主任为首的一些违法分子,按照上级精神,多次对我施加压力,要我放弃炼功。7.20之后,更是抄书、办班,对我们进行违法的所谓“帮教”、“转化”,非法关押长达两个半月之久,要我们写所谓的“揭批”、“认识”。
2000年2月15日,烟台青少年宫以曲凤家主任为首的一干违法分子又逼迫我写不进京上访的所谓“保证”,被我拒绝,随后他们即对我进行非法关押,强行灌输污蔑大法的文章。为抗议他们这种违犯法律、侵犯人权的恶行,我于当日开始绝食,强烈要求他们无条件放人。
绝食期间,曲凤家等人找来我父亲,我父亲多次要求将我带回家去,由他签字保证我不进京,但曲凤家请示共青团烟台市委后答复说:不行。2000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十六),在我绝食五天之后,曲凤家等人要我父母签字同意送我到精神病院,否则就要送到拘留所。我父母多次跟曲凤家等人说,我孩子没有病,你们看他象有精神病的样子吗?我们把他领回家去,保证不让他进京。但仍被拒绝,曲凤家并叫来兴隆街派出所两名警察,威胁说要么去精神病院,要么去拘留所。我父亲被逼无奈签了字。
下午,曲凤家骗我说,绝食这么多天不放心,要我到医院去检查,没事就回来。但没告诉我去哪所医院,被我拒绝,他立即动手强行拉我,并让别人帮忙把我从屋里拖出来,由司机迟宏国开车,青少年宫副主任姜家民,兴隆街派出所一名警察,还有我父亲陪同,送我到烟台心理康复医院(原莱阳精神病医院),一路上我父亲悲戚地多次对我说,咱写个保证回家吧。姜家民副主任也多次对我说,写个保证马上送你回家。直到车停在精神病医院院内,他们下车办理住院手续时,姜家民副主任还对我说,孙明豪,写个保证吧,写个保证咱们立马掉头送你回家。
入院后,我被关在六疗室,主任是丁元林,护士长是石 x x,我的主治医生是六疗室副主任王xx。做过脑电图、心电图、验血等一系列检查,他们没有向我通报检查结果,但护士们私下里谈论一切正常。2月20日晚开始给我用药,被我拒绝,值班护士(一名40岁左右,较胖,另一名20岁左右)招呼来几个精神病人,粗暴地将我按住,用绷带将手脚绑在床上,几个精神病人压在我身上,胖护士强行从鼻子里插管,把药给我灌了下去。我难受地呕吐,她们还说,难受是吧?知道难受以后就老老实实吃药。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把我从床上解下来。
以后,每次都由值班护士看着我吃药,并要我张开嘴检查药是否吞下;强迫我打吊瓶,多次威胁如我不服从就把我绑在床上。
我多次向丁主任及王xx提出,我没有病,不能吃药,你们这样强迫我吃药是违法的,要求出院。但他们毫不理睬,说违不违法不是你说了算的。开始药的剂量较小,有三种药,他们告诉我有安定、维生素,但另一种药他们不告诉我。王xx问我服药后有何感觉?我说没有,结果第二天药量加了近一倍,两天后他又问我有没有感觉?我说没有,他又给我加了两片,结果随后我就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精神烦躁、浑身无力等症状,心里说不出的难受。我找到王xx,告诉他我出现的症状,并质问他,我没有病,却给我吃这么多药,如果出现问题,谁来负责?!他却说,你是少年宫送来的,你父母也签了字,不是我们叫你来的。
以后,他们仍然逼我吃药,被我严词拒绝,丁主任见我态度异常坚决,就对他们说,算了吧。这才将药停了,此时我入院已经二十一天左右了。
精神病院里极其压抑,六疗室有四十多名精神病人。白天,所有的病人都呆在一间大屋子里,为防止病人逃跑,窗上都有铁栏杆,并且用纤维板把窗都钉死了,只有一个窗户和其它没钉严的地方透进一些光,整个屋子阴森森的。不许随便上厕所,每天象放风一样,打开门统一上厕所,回来后再把门锁上,更不用说到院子里去了。用的餐具极其脏,因长时期不刷(他们只是用水冲一下就完事了),筷子上面有一层厚厚的污垢,看着都令人恶心!伙食极差,但收费却很高,一天要一百多元的费用。
在这里,整天与几十个各种各样的精神病人关在一起,这种精神方面的摧残比肉体的折磨更令人难以忍受,而且,青少年宫领导还通知医院,如果我的亲属来探望我,一律不准见。后来我年过半百的父母来看我,苦苦哀求,才允许见了一面。我多次找丁主任及王主任,声明我没有病,强烈要求见青少年宫领导,要求出院。但丁主任等人却说,怎么样,写不写保证?不写保证你就老老实实在这呆着,青少年宫领导不会来见你的。说我闹事,并且对我说:“要不是知道你没有病,你再这样闹,早就把你绑在床上了。”
在又一次交涉无果后,我开始绝食,告诉他们,我什么时候出院什么时候吃饭。第二天,他们开始强行给我灌食、打针、静脉注射,采用极其粗暴的手段,几个人按住我,使我动弹不得。灌食插管时,由于我不配合,他们拼命用力往我鼻子里插,几次都没有插好,然后拔出来再插,根本不管我如何,当他们拔出管子时,灌进的食物从我口里喷涌而出,嘴里鼻腔里全是食物、粘液和血沫。静脉注射时,他们用一个枕头蒙住我的头,一个人紧紧压住,我无法呼吸,憋得我想喊,我拼命挣扎但无济于事,只觉得枕头越压越紧,不知有几个人在按我的胳膊和腿。由于我拒不配合,他们又强行给我打针,几个人扒开我的衣服,露出胳膊,我使劲挣扎,针头把胳膊划出了一道道血口,他们用力过猛,竟然把针头别弯了,不得不又换了一个针头。注射之后,我长时间处于昏迷状态,整整一天一夜不省人事,不知道给我注射的什么药。
此期间,我父亲多次找曲凤家,但他都以自己没时间为由推脱,而且对我父亲说,我们派人去看了,明豪在里面挺好的。(其实青少年宫把我送去后,直到我出来,这期间再也没去过人。)3月19日,我父母得知我在里面的情况后来到医院,要领我出院,但医院拒不放人,要青少年宫去人才行。我父亲又给曲凤家去电话,他仍以没时间为由推脱。直到最后我父亲说,曲主任,你们还能让他死在里面吗?一直等到下午,这才派刘鲁民、王延宁两位副主任到了医院,而这时我被绑在床上已经五天五夜了。由于绝食、药物摧残和长时间捆绑,已经是有气无力,骨瘦如柴了。见此情景,两位领导仍然要求我保证不再进京上访,否则不能出院。我摇了摇头,他们问丁主任等人,如果我这样绝食,结果会怎样。丁主任说靠打点滴可以维持生命,但长时间不进食,会使消化道萎缩,最后肠粘连,最后就可能会成为植物人。即使如此,青少年宫和精神病院仍不想放我走,仍要我写保证。经我父母强烈要求,我父亲写了保证我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并让我写了一句话大法弟子不该给邪恶写的话:“我保证不到北京。”并签了名,这才让我出院。而此时我身子都直不起来,走路踉踉跄跄,由我母亲搀着,才走出了医院,结束了二十八天恶梦般的经历。出院时没有给我任何诊断证明,更没有治疗随访。
而此时,我的女友,同为烟台青少年宫教师的大法弟子孙香淑(与我一同入院),因不写保证,仍在里面遭受着折磨。
后来,曲凤家等人竟要我们负担在烟台心理康复医院折磨我们时花费的9000多元高额医疗费。并以此为借口扣发了我们的工资、讲课费,甚至将我装在信封里准备给我父亲的钱及我们进京上访时被兴隆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扣压后又返还我们的钱(警察张勇共扣了我们1400多元,400元拘留时交了生活费,其余的只返还了700元,300多元被侵吞了),一齐扣压,反而还说我们欠单位的钱。
以上均为我亲身经历,无半句不实之处。
大法弟子 孙明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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