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副局长的上诉状:上诉理由(补充)

【明慧网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一、修炼人对名利看得太淡了,从走上领导岗位的第一天,我就从没看重过副局长这个职位,1999年5月18日下午我曾去县委找到组织部长赵大明、副书记王立加,简要说明了一下信访局那帮人的邪恶行为,赵部长说:“不想当官了?”我说:“不想当了,我也不当了,哪怕叫我去教小学二年级都行,只要不再当这个副局长。”因此,有人想拿这个副局长的职务要挟我是无济于事的。

二、“历史上当皇帝当王子的都放下权力而修炼的也不少”。1999年8月12日,我向县委组织部交那份《辞职报告》本身,就是对邪恶势力打压“法轮功”一种特殊的抵制方式。这件事情不是出于感情冲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非常理智的选择。是我们全家一致同意的。不是已有明文规定:“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公务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吗?我这个党籍算是被动丢掉的,是组织上把我拒之门外的,而这个公务员我完全可以自己主动辞职。人类不是有句话叫“人各有志”吗?我只不过在“当公务员”与“修炼法轮大法”间选择了后者,国家没有任何明文规定公民、老百姓也不允许修炼法轮大法呀!

有的人为我丢了那个所谓的“铁饭碗”而惋惜,也有人说我炼法轮功炼的都“走火入魔”了,什么都不干了。其实,不是我不干了,是政府做出的这个错误决定后,不叫我干了。按修炼的人说,这么伟大的一部宇宙大法在世间洪传,敢不敢堂堂正正的去证实。也有那些表面上看上去“通情达理”的亲朋好友劝我:“你就在家偷着炼呗!何必这样傻!说个瞎话什么都不会失去”。几经皮肉折磨之后,公安局长、纪检委书记也都给来过这一套。我清清楚楚的记得谭局长劝我:“你说咱们都是同龄人,我比你也大不了两岁,你今年才35岁,就按70岁的寿命计算,你还有35年呢!你怎么会不怕死呢?好死不如赖活着,你看街上那些捡西瓜皮吃的,都不愿意死,我的一个妹妹,回去写份《悔过书》,爱炼回家插上门偷着炼去吧!”这是1999年10月6日上午他在公安局政保股跟我说的话。因为1999年10月4日曾在看守所办公室,他带着一个叫王炳武的副局长坐在沙发上问我:“要枪毙了你,你还炼不炼哪?”我说:“枪毙就枪毙,有自由我就炼。”一个叫梁战海的警察说:“你永远有不了自由!”谭局长又问:“那就给你报枪毙了?”我没说话。那时,我是在看守所的七院小号被隔离,只有三个刑事罪犯看着我,也真不知外面是什么环境,没人给我透露一点消息。

不是人人都为了那个“铁饭碗”而不惜一切的,大法弟子连生死都放得下,更不会为了那几个钱儿去胡说八道,去做缺德事,去做伤天害理的事!因此,那些劝我的,软硬兼施转化我的,都是大错特错了。历史上许多修炼的人不是一无所有而要饭吗?现在看守所每天的两个窝头,还有热乎乎的汤,足矣!历史上也有许多王公大臣,看不惯逆天叛道的行径而告老还乡,我记得小时候看电影《林则徐》,忠臣们摘掉了顶带花翎,辞别昏君告老还乡了。人啊!为了伸张正义都能舍弃名利而不随波逐流,而我这么一个大法弟子,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哪?因此,当我放弃这些的时候,非常的坦然,放下之后也真是非常的轻松。现在我只做一个家庭妇女,已不拿政府的一分钱俸禄,还到家里抓我,也够变本加厉,为所欲为的了,这在历史上都是罕见的邪恶!也就是说他们知道我是好人,容易抓,容易打,施展起来才那么心安理得,无所顾及,没有后顾之忧。只可惜他们却感觉不到这个邪恶的程度。因为人类的道德在一日千里的往下滑着,世风日下,有的人做坏事,你告诉他是在做坏事,他都不相信,他真的不相信自己是在做坏事。但是对修炼人来讲无所谓。不是有许多人都知道岳飞的故事吗?南宋时那个秦桧不是也曾掌握着生杀大权给皇帝奏本,把岳飞害死了。可烟云过后,他却永远的给岳飞跪在那里,成了骂名千载。而岳飞浩气忠魂留世间,丹心永远照后人。其实死又算个什么呢?对修炼人来说,不就换个空间吗?而大法弟子,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意义更深远,未来的神都会永远记着你!是的,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人和神斗永远不配!

三、这真的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扣上一个“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大帽子,再判处有期徒刑5年,他们就以为是“名正言顺” 了,美其名曰有法律的武器。还甭说这法律制定的合不合理,就看这份漏洞百出的《判决书》及开庭的前前后后,就足以让他们执法犯法的本质原形毕露。

2000年12月27日,公判大会在涞水县文化广场召开,几千人的会场,众目睽睽呀!涞水县人民法院一个姓徐的副院长宣布了我和陈成兰都是“有期徒刑5年”,我还记得有什么“诬蔑县委领导”,“以人民为敌”的字眼儿。可2001年2月23日,涞水县法院苏金生等三人又到看守所,把我和陈成兰提出去给我们宣判。我当然抗议这种拿法律当儿戏的行为,勉勉强强的接过了《判决书》,那上面打印的是2001年2月21日,从头至尾我也没找到公判大会上宣读的那些罪状的字眼儿,只有有期徒刑5年不变。这是偷梁换柱的做法儿。他们想把这个时间差开,却把内容换掉了。因为我被带了手铐,脖子上挂了一个大牌子还加了一根勒脖子用的麻绳。不可能搬个录音机,把宣判的内容录下来。但是,他们万万也想不到在给我发这份《判决书》之前半个月,我就写好了“上诉状”。罪恶抹不去呀!如果不是我交到法院这份“超前”的上诉状,他们那判决书肯定还会往后拖!按一般法律程序,应该是接到判决书之后再上诉,因此2000年2月23日那天苏金生把我2001年2月8日的上诉状递给我让我重写,我当然拒绝了,我对他说:“上不上诉是我的权利,上诉状上写什么还是我的权利,我这个不变,还是交这三份”。实在是出乎他们的预料,他又说:“你看了判决书后好知道上诉什么呀!”我说:“不变就是不变,法庭上明明白白都说清的事情,你们还非要这么干,你们真的充当了迫害法轮功弟子的帮凶!”我的上诉书只是在揭露邪恶,在证实法,完全不是为了维护个人什么。因此,也完全没必要让人指挥我什么时间写、怎么写。上诉书比判决书超前半个月,这本身就是揭露邪恶的一个最好见证,这在涞水建看守所以来也是又一个创举(2000年8月10日我被刑拘后直到8月20日,我绝食10天,而且行动自如,已创过纪录),我是在宣判后40多天才写的上诉书,并曾于2001年1月8日书面写材料给法院催要判决书,涞水县人民法院为什么置若罔闻呢?如果是光明正大的,为什么不提2000年12月27日的公判大会宣判呢?我当着苏金生的面曾指责他们:“几千人的会场上你们干的事你们不敢承认吗?那个宣判的徐院长不比你这个庭长官大吗?”他们个个哑口无言。

2000年11月30日下午开庭前,我拒绝穿囚服,看守所的所长就让人给我带上了脚镣。这是哪家的王法?什么法律上规定着上法庭要穿囚服?我当面质问刘所长及法院来提人的,他们都答不出来。只是支支吾吾的说这是规定,我问:“哪写着那?你给我拿出来看看我就穿。”他们说不出所以然。我又对法院那个提我的人(苏金生)说:“即然是开庭,原告被告应该是平等的,如果法庭上判我无罪,应该无条件释放。你这庭还没开呢,就先让我穿上囚服!是不是说明我已经有罪?如果是这样,那还开什么庭,我也不去了,你们就看着判吧!爱怎么判怎么判!”苏金生答复不上来,只是说:“你不去怎么行?”这时法庭那边打来电话催促,苏打电话告诉他们说:“她们不穿囚服!”为了不再让这办案的人难堪、尴尬,我伸出腿让他们给带上了脚镣。心想:只要不穿那囚服,只要不给大法抹黑!赶快到法庭上正法。这真的是为坚持真理的宽容,才做到了这一点。

2001年1 月10日,张明达张口就骂,伸手就打陈成兰,我只是喊口号,抵制他变本加厉的迫害大法弟子,却又被带上脚镣,还有夏洪蕊,晚上孟庆莲、李帛兰被同时把手铐、脚镣带上,直到腊月二十七,而这打人骂人的张明达却没听说受任何制裁。

我爱人送来的钱,还有春节前后大法弟子送来的钱,上到了看守所的账上,共计550元,可我一个多月支不到钱票,手里没有一分钱。缺了卫生纸可别扭了,因为我们是女人啊!无奈,2001年2月14日,我把自己身上穿的一个白色高领秋衣扯成碎块,我们就只好把这个代替了卫生纸,脏了,用水洗洗凉干了接着用。好不容易发给了我钱票,看守所张明达开始卖东西了,这卷没有任何包装的卫生纸,价值不足一元钱,看守所标价5元钱两卷,我买了20卷,他却要355元。这真是利滚利之上的变本加厉!

因为我们是在证实法,来到这里以后一直不背监规、不穿囚服、张明达打了陈成兰后我们四人被带了脚镣,其中有两个是手铐、脚镣同时带的,孟庆莲和十九岁的李帛兰我们从此不值班,不干活儿,不遵守看守所对犯人的一切规定,集体学法、炼功,现在我已经背完了我师父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的讲法。

有一天,看守所刘所长让我们写心得体会,2001年3月5日,我们就把这些内容贴到了监室的“心得体会专栏”上:

冲苍穹

三进七院到小号,
拳脚棍棒伴镣铐。
难忍能忍无可忍,
柳暗光明胜寺庙。
身陷囹圄苦为乐,
人在迷中把我笑。
待到真相大显时,
十恶之徒无处逃!

注:本人曾于1999年9月30 日、2000年8月17日、 2001年1月10日 三次被押到此

大法弟子:刘金英

狱中吟

庆莲本是农家女,
半路途中不由已。
身陷逆境自惭愧,
披荆斩棘为真理。
镣铐相伴夜难眠,
群星孤月也无语。
此时无声胜有声,
坚如磐石盼归去。

大法弟子:孟庆莲

无所求

淑女不求世间物,
只因得法在高处。
今生只为助师行,
历尽艰辛一条路。

大法弟子:夏洪蕊

悟中行

圣洁法缘一线牵,
生命辗转过云烟。
人间闹市天胆闯,
为得今朝兑誓言。
风云突变恶浪掀,
恩师扬帆带我还。
现今学法方恨少,
忍苦不再误航船。

大法弟子:李帛兰

遇难呈祥

人心凡重遭苦难,
寂寞偶遇有缘人。
如梦方醒逢大道,
渴望君师带我还。

大法弟子:韩雅娟



其中,韩雅娟是因重伤害而被刑事拘留的,被看守所任命为号长,负责管我们四人的,她家里没给送过钱,两个月来我们没拿她当过外人。吃的、用的没少帮她,她发现我们太好了,也开始修大法,只是不敢公开。

两天后,刘所长看了心得专栏说:“刘金英还会写诗啊?”我写的贴在了最醒目处,他接下来往后翻,看到都是同样的形式。就责怪韩雅娟:“你怎么也跟着她们学,还来个“遇难呈祥” ?今天中午12点以前把这些都揭下来,哪怕有与法轮功决裂的一句话就行”。那些诗被揭下来了,但墙上至今是空白。

在这之前,我曾于2000年12月3日写过一首《诗归》贴在了四院八号的心得专栏上:


迷中争斗女强人,
九问苍天为哪旬。
恩师含笑佛光照,
儿才弃业要归根。
吃尽棍棒和镣铐,
苦得开心让人惊。
历尽艰辛头不回,
一心只为把家归。

四、有人说我“不顾孩子,不管老人,把父亲气得够呛!”这话正好讲给那些邪恶的镇压者。

我是1996年开始修法轮大法的。1997年底我们搬进了新居,那儿条件好得多,夏天有太阳能淋浴,冬天暖气不用生火,而且每天供开水。我的公婆都是年逾古稀的人,而且我的婆婆是半身不遂很重,衣食起居都不能自理,为了更好地照顾他们。1998年1月2日,我和爱人去栗村把他们接到了我家,来之前我公公说:“等我们把家里收拾收拾再去吧,你们刚搬过去,去了连睡觉的床都没有呢!再说也没个思想准备。”我说:“也甭准备了,热土难离的,你一有了准备说不定该几天睡不好觉。先去吧!找个看家的,等明年春天暖和了再回来慢慢收拾,省得往屋里背煤、背土再往外背炉灰了,你们年纪大了,我俩工作忙回来及不及时的,没床好说,去了你们先睡床上,我们在地下,已经去订做了。我一再诚恳地劝他们,就同意和我们一起来了。那天晚上,我和爱人就真的开始睡在地上了。孩子睡在沙发上,直到腊月二十三,我们才把新床买回家。”

公婆和我们住一起,无疑我这家庭负担是加重了,做饭、洗衣服都比以前多了,还要应筹一些来看望他们的老亲戚。但他俩来我们这儿,每天跟我们一起学法、炼功,我婆婆炼不了就天天听我们念法。身体一天比一天好,到1998年春天,她就能扶着楼梯下楼了;1999年春天,她开始一个人下楼上街溜弯了,有时连个拐杖都不用。而且她以前有的血压高、心脏病等从来没犯过。口齿也伶俐了许多,如果她坐在椅子上跟人讲话,你看不出她是个病人。

1999年8月5日,是第一次我被行政拘留释放的日子。公安为了让我写保证书,让我娘家的父母去了拘留所。纪检书记刘耀华对我说:“你再不写,就让你妈给你跪下!”我心想:“我真是个混蛋!”只是没说出口。我爸爸哭着说:“我就你这么一个女儿,上了小学上大学的,现在我们老了,你不管我们了……”我知道爸爸有心脏病,情绪激动时容易犯病,心想:他们这不是要他的命吗?我娘家的婶子也哭着打我的肩膀。这时,刘耀华又说:“再给十分钟时间。”这怎么倒像小时候看电影里的镜头呢?那土匪为了让革命党人交待什么,不就经常绑架他们的父母来这个苦肉计吗?我的眼泪扑溯溯流下来了,但我的头脑非常清醒,为了尽早结束这悲惨的恶作剧。我对爸爸、妈妈说:“你们回去吧!就当女儿死了,就当女儿出家了。”爸爸听到我说这些,也想伸手打我,他颤抖着身躯力不从心。拉扯中我的钮扣被揪掉了,我左手把两边的衣襟揪住,免得露出肉来,右手指着他们:“从今以后,谁再劝我写保证书,不让我修大法,我就没爸没妈了,从今以后我谁都不认识!”

从那以后,就传出“刘金英疯了,都不认她的爸爸了,把她爸爸都快气死了。”大家想一想,怨谁呢?这不是把我逼成了这样吗?不是我不要父母,不要孩子,是公安硬把我抓到那里,弄得我们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回!要我写这个保证书,还不如要我的命!

2000年7月19日,公安又到家去抓我,正好让我父亲碰上了,那天我本来准备陪他去看病,我父亲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其实要不是牵挂你,我的病早好了,你什么时候能让我放心哪?我现在退休了,儿子大学毕业在北京,也真没别的愁可以发,就是提起女儿去过看守所,我在人面前就抬不起头来。咱家的人祖祖辈辈都没进过公安局呀!‘真、善、忍’也不错,我这大半辈子就是这么过来的,既然是‘忍’,人家说个不好就值得去围攻中南海吗?”我说:“爸爸!那不叫‘围攻’,常人是善恶同存的,所以他们会有斗争、有政治,而大法弟子完全是用善的一面,是抱着对政府的高度信任去上访,讲清真象,4.25那天,我在府右街上看到秩序井然,14路公共汽车照样通行。上访的人连盲人道都没侵犯,人们都在红墙外围静静地等候那五人代表出来。再说,这些修炼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而且手无寸铁,世界上有这么老实的示威者吗?大家在不公正的待遇下,只不过向政府反映一下真实情况。关于我去拘留所,看守所的事,你也不应该这样看待。因为你的孩子没有错,没做见不得人的事,也不存在给你丢脸的问题。打个比方说,过去有人被小偷偷了东西,大家都会说小偷不好‘这小偷真坏,不劳而获,真可耻’。而现在谁家的孩子丢了东西,他不去怨小偷,而去责怪他的孩子:‘你怎么这么不注意啊!你怎么这么没出息啊!不看好自己的东西,给小偷预备了!家家都是这样。’爸爸!您知道为什么吗?就是因为观念的变异!爸爸!您的孩子真的没错,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您的女儿还敢讲真话,您应该为有这样的女儿而高兴啊!您不是也曾炼法轮功才把几十年的烟瘾戒掉吗?怎么别人说不好你也一帮哄呢?”

“孩子!说真话不是错。你知道文化大革命有多少人因此而命丧黄泉吗?因为你是我的孩子我这样告诉你。文化大革命是平反了,死去的也有人追认了烈士,但追认个什么你也活不了了呀?那首《常回家看看》的歌唱得好: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只图个平平安安!”

我说:“爸爸,你放心吧!大法很快就正过来,天清体透的日子很快就会到来!你是把我看成孩子,多大我也是你的孩子,但我毕竟成熟了,有自己的思想,对大法的坚定谁也改变不了。”

我的母亲就非常理解我。开庭那天,虽然没机会跟她说一句话,但目光中我知道她在鼓励我。在此,我发自内心的说一声:“母亲!你真了不起!你的女儿真的不白承受!虽然我身陷囹圄,虽然,我被扣上了政治的大帽子,但这一切都不会长久!将来女儿报效母亲的是世界上最珍贵的财富换不来的!”

母爱最伟大。高尔基曾说过:“爱孩子,这是母鸡也会的事。”谁都是把最好的给自己的孩子。我的女儿才八岁,至今整整离开她七个月没见过面。但是为了千千万万、更多幼小的孩子有美好的未来,也就要有我这样的孩子来承受。临去北京前,我对女儿说:“人不能只为钱活着,正义和善良重要……。”这难道不是为孩子负责吗?这难道不是给孩子最大的好东西吗?她将来也一定会有我这样的母亲而骄傲、自豪!承受只是一瞬间啊!将来回过头来看一看,也许那什么也不是!

因此,那些说我不顾家庭、不顾这个、不顾那个的也真够得上是“贼喊捉贼”了。是谁制造了这些丑剧、恶剧?谁正谁邪?讲清真象后就真的不难分辨!

五、任何一个有形的组织形式都不配大法的弘传。大法弘传近九年,都是人传人、心传心。我就是得法后,传给了我的父母、公婆、爱人和孩子。谁会自己上当受骗再去害自己的亲人呢?有的人为了钱甚至是不择手段,前几年的“传销”中还真有这样的。而大法弘传不收一分钱哪!没有自己的一点私利。

有人说:“一个小县城一天就有五、六十个法轮功分子去天安门,是在‘4.25’以后全国罕见的。”如果这个命题成立,不该问个为什么吗?涞水的邪恶程度在全国罕见:1999年7月25日,就专题召开镇压法轮功群众的公捕大会,当天就有七人被押入看守所、六人被开除党籍,这是迫不及待地把法轮功群众推向敌对。那时,河北省共计刑事拘留了121人。平均还不到一个县就刑拘一个。“法轮功研究会”被取缔后,在涞水“组织”这些“法轮功”群众的,除了政府就是公安。党校、靶场一次次地变成为“集中营”,皮鞭中,棍棒下,勒索钱财……,这样的“煽动”、“诱惑”大有铺天盖地之势,怎么近两年的时间都没把这些人转化了,也没解决了根本问题呢?学员在生死存亡面前,在最大限度失去一切中还在走出来证实大法。而我只写了一封上访信和他们连面都没见过,仅半天时间就有100多人签名,而造成一天就有那么多人去天安门?他们就那样容易被“煽动”?这就叫“组织”吗?谁正谁邪不一目了然。八千里风暴挡不住人心向善;九万钧雷霆击不碎真修弟子的心。1999年12月29日《人民日报》上那篇文章的题目不错:“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