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法兰西共和国
部长办公室
技术顾问巴黎,2001年2月21日
X先生,
部长收到了您关于请求支持中国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信函并责成我答复您。
法国始终坚定地谴责目前在中国进行的镇压法轮功当中法轮功成员可成为其牺牲者的侵犯人权的行径。她和她的欧洲伙伴担忧地注意到从去年秋天以来新的一轮强化镇压。
在一般性事务委员会2001年1月22日的结论中,欧盟的外长们提到了这一担忧。欧盟在这一文件中指出,在她通过欧中人权对话以寻求进步的领域中,所含内容包括中国应尊重所有被监禁者的基本权利,包括那些因属于政治反对派而被捕的人、非官方的宗教运动或其他象法轮功这样的运动。
将在二月底于斯德哥而摩(Stockholm)举行的欧中人权对话将是引起中国当局对其在镇压法轮功当中对中国公民所犯下的侵犯人权的行径注意的机会;也是广泛地呼吁中国当局尊重思想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机会。
我们保证法国政府将继续作出努力呼吁中国当局尊重所有中国公民的基本自由。顺致崇高敬意。
Cyril BOUYEURE
签名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1/3/8/5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