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毫无人性、没有了正念的警察挥舞着手中的电棍,恶狠狠、劈头盖脸地毒打大法弟子的一幕幕经常把我从梦中惊醒……我的心在颤抖,这是千古奇冤哪!
天安门广场上一个女警察,使出了她警校所学的招数,一个胳膊死死地夹住我的头,一只手拼命用报话机砸我的头,可是我还是不停地大声高呼:“法轮大法好”!于是她就用手撕、抠我的嘴。还不停地骂着不堪入耳的脏话。
前门派出所一年轻的女警察和一名男警察,强迫我和女儿象犯人一样拿着自己名字的白牌子照相,我母女俩不从,他们大打出手,两人轮流对着女儿和我左右开弓扇耳光,煽累了,就揪着我们母女俩的头发往墙上撞,最后就把我们的手铐在背后,一个警察揪着头发强行照相。我们那种痛苦不堪、受尽屈辱的照片他们是不敢拿出去示人的。手印也是强行按上的,那一刻我才真正领悟什么是冤假错案。
在第二看守所期间,我认为我是炼功人我要炼功,强加给我的罪名我不承认,我无罪,绝食争取我做人的权利。由此招来几乎是两三天就提审一次,有一天提审了三次。姓张的所长审了我三次,打了我三次,每次都是揪住我头顶的头发抡转,用那恶毒的失去人性的大手煽我耳光,致使我的耳朵聋了两个多月,至今还有一只耳朵听不清声音。
我爱人听了我种种遭遇,又见到瘦骨如柴的我,泪如泉涌,胆小的他也决然进京上访,他不相信泱泱大国竟没有说理的地方。然而就这麽一位老实人因此被判了两年劳教,单位停发了工资,我家唯一的经济来源没有了。女儿被学校监视上学,没有人身自由。
同时派出所勒令不准我在家露面,如果露面就还抓我。真是有理没处说,有冤无处申。难道国家赋予我们每个公民上访的权利不能行使吗?不!我们没有错,既然和平上访无门,我只有把真相写出来,让善良的人民知道,象我这样的遭遇,在大法弟子中千千万万。我们不反政府、不反国家、不反人民,上访是正当的、合法的,是政策对我们不公正逼迫的。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逆天叛道,使大法弟子失去工作,有家不能归。他是一个真正的罪犯。
我坚信大法终有正过来的一天。
大陆大法弟子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1/4/14/6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