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皇家精神病学院医学博士在日内瓦新闻发布会上的演讲

【明慧网2001年4月17日】来自美国和英国的精神病医生2001年4月10日在日内瓦举行了一次新闻发布会。伦敦皇家医学院和英国皇家精神病学院的德克雷。里昂医学博士(Dr. Declan Lyons,MD)在会议上发言。全文如下:

当18世纪英格兰的宗教领袖理查德被问及为什么他会被强行送入贝得拉姆(Bedlam)医院时,他回答说:“我和世上的其他人观点有些不同;他们说我疯了,我却说他们疯了。他们人多势众,所以我被送入精神病院。”

这件逸事说明了一个重要问题,历史上不同时期,精神病学被指责沦为社会控制的工具。不仅是受精神治疗的受害者,甚至精神病专家们自己都明确指出过这一问题。因为在精神治疗中,我们会遇到被人嫌弃的人,或被人视作不符合社会规范,但是不愿因为自己的信仰和行为接受治疗的人。下面,在我简短的发言中,我将叙述我对精神治疗的滥用可能造成的对政治或社会持异议者的镇压的担忧,并重点讨论最近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精神病的诊断时常会有不确定性,很多精神病学家也承认这一点。对精神疾病的诊断还是在临床实践阶段,不同医生的决定和医学其他学科的诊断方式--实验和X-光检查等--有天壤之别。社会和文化因素也可能造成各种精神抑郁,但诊断者不一定通晓这些因素。这样,诊断可以成为根据个人观点的决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生本人认为什么属于正常,什么属于不正常,病人有可能被宣布患有“精神病,因为我(医生)这样认为”。因此,精神病学被某些人利用来加强社会规范,甚至政治意图的可能性极大。国际公认的一些诊断方法,比如说DSM,曾被试图用来解决这些问题。这些诊断方法提出必须包括的症状和必须不存在的症状等各种标准,并列出各种症状使精神病医生能更大程度地使诊断标准化。

不幸的是,为实行社会控制而明目张胆滥用精神病治疗的事例仍然不为罕见。众所周知,前苏联的异议者被认为有阴险症状,例如‘改革社会偏执狂’、‘颓废’等,并被禁闭和被迫接受精神治疗。这些滥用诊断的例子尽管国际上从来不承认,但是在当地却在几十年中严重影响精神治疗的合法性。

我们需要支持什么样的国际标准使精神病治疗符合伦理规范?

举例来说,英国的精神病医生是受到最严格管理的医学专家,这也是有原因的。1959年,颁布了一系列的关于精神疾病的法律,直至今日,这些法律还在实施以尽力防止病人过分受医生主宰,并在法律上设法保护那些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人,使他们免受虐待、忽视或被人利用。其他在精神病治疗中加强道德规范的原则主要是尊重个体的生命,尊敬他们的种族、性别和社会文化背景。在治疗中,应该增强他们自己的自我决定和个人责任。即使他们不能自己作决定,或由于各种原因,本人的或他人的原因,他们不能自己掌管自己的事务,也应该咨询这些精神病人,考虑他们的意见。联合国、世界精神病组织和各个国家的各种精神病和专业/职业组织都明确认可了职业标准以尊重精神病人的身份和需要。我想请诸位注意1991年联合国文件“关于精神病人的保护和改善精神病治疗的原则”中第四条:“对精神病的决断决不可基于政治、经济或社会地位,或某一文化、种族、宗教团体,或其他任何与精神状况没有直接关系的原因。”更深一步引用条款原文“家庭和职业纠纷,或者不符合社区中道德、社会、文化、政治规范或主导的宗教信仰,绝对不能作为精神病诊断的根据。”

中国在精神病诊疗方面是怎样实施这些标准的;

中国作为一个世界精神病组织的成员,本应该遵守我刚才简单介绍的这些标准条款。可惜的是,中国法医中的精神病医生将持异议者诊断为“严重精神疾病”的历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一样长。1962至1966年期间,多次被禁闭的中国共产党员陈力宁(Chen Lining)的病历上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这里我引用1963年12月他被禁闭时的记录:“该病人的精神病复发,他的反革命言论与他一贯的反动立场的精神病症状没有不同。诊断结果:精神分裂症”。这种对民主人士和政治活跃分子的错误诊断延续至今;可是今天,大家知道,中国当局开始注意法轮功运动。自1999年7月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接受精神治疗,以迫使他们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据称,迄今已有600至1000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关押。这可能远远低估了被关押的人数,因为中国政府自己报导说北京医科大学之类的院校所收入的精神病人中法轮功学员的比例日趋增多。治疗方法似乎不外乎是注射治疗精神病药物、物理或化学镇静或将学员单独禁闭。还有残酷地单一使用电击疗法,不禁让人回忆起纳粹集中营里的强迫医学实验。据报导,这种治疗直接造成的死亡至少已有3例。

为了替这种行为开脱辩白,中国精神病组织鉴定了一套独特的精神紊乱,包括气功引起的精神病,奇怪的是,这些精神紊乱仅仅在1999年7月镇压以后才大量出现。所谓的“精神异常”的“诊断”根本没有什么诊断的可信度,也从未出现在任何国际上认同的疾病系统中。

而现在我所最关心的是,政府正计划扩大安康医院,即警属精神病院。这表明,目前警方把所谓政治疯子带到精神病院的举动不会因国际上的强烈抗议而消失,反而愈演愈烈。

中国,这个在世界人权声明起草时起着积极和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家,应该作些什么来挽回局面?如果中国不挽回局面会造成什么后果?

精神疾病已被公认为世界上造成人类痛苦的最大因素之一。可是仅仅因为表达自己的宗教或政治观点就被当做精神病人对待是对这一医学领域的恐怖歪曲。即使是出于好意贴上一个“拯救”人的医学标签,这种做法也剥夺了人的自我负责并鼓励人们依赖一个外部的方法,而这种方法非但很少能提供帮助且因人们不愿改变(观点)而归咎于他们自己。如果我刚才所指出的精神治疗的事例还将继续,我们所有在精神疾病这一领域中工作的人都受到名誉上的损失。我们可以被正当地指控为代理人,不是某一个人的代理,而是社会的,而社会的主要作用是社会控制而不是治疗。毫无疑问,精神病诊疗的滥用会在精神病科学不很发达的国家中出现,可是我们都经历了前苏联在精神病方面骇人听闻的时期,因此中国精神病医生不能找理由说他们对国际上的标准没有适当注意。我并不是说我对不同国家造成各种心理障碍症状的社会因素的差别都很了解。我也不是在宣扬或规定一套关于精神疾病方面的完全属于西方的理论。但我必须要问,为什么源于西方国家的治疗精神病的强力药物在中国被用来镇压持异议者。公众对于精神病的诊疗早有怀疑,如今公众对我们这一领域的信心更让人担忧。我们必须准确地定义我们的诊断,培养关心和体贴的职业精神去保护我们的病人。今天我在这里不是作为一个法轮功学员向大家发表讲话,我还没有要加入或被邀请加入这一团体,我是作为一个中立的,对事件深切关心的精神健康的专业人员在这里讲话。我虽是一个国际特赦组织成员,但今天我仅代表我个人和作为一个专业人员。我呼吁中国政府接受国际组织对警属精神病院的检查,并保护中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使他们无须害怕被冠以精神病或被禁闭。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