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涞水县一位大法弟子的经历

【明慧网2001年5月9日】我叫李越宁(化名),是河北省涞水县某村人,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0年3月份北京人大开会,电视报导要听取群众呼声,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和妻子去北京信访局上访,反映我们修炼法轮大法以来的变化,让政府真正的了解法轮功。北京永定门大街信访局前有很多人,后来才知道是全国各地派去的公安便衣。我俩去信访局,围上来很多人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说是,找信访局,他们说找他们就行了,接着强行将我们俩押上警车,转到了一旅社,根本就不问法轮功的事,大打出手,强行搜身,强盗一般似的将我的肆百多元钱和身份证劫去。后又将我们转押到镇政府大院,又是大打出手,不论怎么打,我们还是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正法。他们用硬办法不行就说:"你们应该管你们的孩子,再这样下去孩子就没有人管了"。我说:"我们去北京一天的时间就行了,你们关押我们,使我们失去了管孩子的权利,反而说我们没人味了,我们爱我们的家庭和孩子"。镇长张成不得不承认地说:"怨我们,怨我们。"

后来办公室主任强迫我俩去掏厕所,我郑重地说:"你认为我炼法轮功后做好事行,如果拿我们当做坏人惩罚我们,我们不干。"他气急败坏地用木棒打我的腿,我们坚持正义,他没了办法,但还是把我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去年4月4日我们镇里的又把我们这些炼法轮功的找到镇里看管起来,镇书记、镇长说:去北京一个人县财政就要上拨北京财政2万元,说我们3月份那次去北京咱们县已经损失4万元,县里要我们镇已付了2万元,要叫你们拿2万元你们是拿不出这么多钱的,你们拿1万元。

4月8日早我从镇里出来,去了北京天安门打了横幅"法轮大法好"。天安门警察强逼我说出那里人,我说不能告诉你,因为县镇干部会受处份的,还要上拨2万元,我不能说。他们就背铐我,痛得我汗滴在了地上,倒在地上才给我打开手铐,手变成了青色。

我去北京没有让任何人知道,也没有告诉我妻子。镇里发现我不在了就强逼我妻子说出我去了那里,妻子不说,他们就找了六、七个打手,对我妻子大打出手,直至把她打得倒在地上不能起来才住手。

后来他们又在县党校办班。他们买了一千条绳子,制作成很粗的鞭子使上水,扒光了我们的衣服打,把绳子全打飞了又用电线制成鞭子打。有个警察打我时下不去手了,他说:"你这是为什么呢?说句话就不受这罪了。"我说:"我不能顺从你们说,如果没有大法我早就死了。"

有一次他们强迫我下跪,我不从。"给你师父李洪志跪行不行?"我说:"行。"4月份那次办班每人罚款2千元,8月份办班每人罚款3千元。

我修炼法轮功以来病症全部消失。自8月份到10月份强制不准炼功,我没能炼功,我的身体、四肢多处脓肿,阴囊暴皮、失眠,身体多处出现大片的小疙瘩,很痒,看上去还很吓人,到11月份在高阳劳教所四大队医务室,我有机会就炼功,结果以上症状消失。12月份转到了五大队,这里强制性不准炼功,使我失眠越来越重,我从去年3月份的体重168斤下降到今年3月份的138斤,下降了30斤。

我在高阳劳教所期间不断地证实大法是正确的,有些管教对法轮功有了一定的了解。例如有一管教就对一个五次进劳教所的劳教人员说:"你只有炼了法轮功,才能使你变好。"

在高阳劳教所五大队,今年3月份时,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男的有40人,女的有190多人。3月20日解教了我们20多人,那天开了个会,事先通知了家属接人,他们管教买了锦旗,扣了我们每人30元钱,开会时在会场外面,管教把锦旗给了我们家属,让家属拿着走入会场给他们献锦旗,中央电视台、河北电视台记者也来了。让我敬佩的是还有190多人纹丝不动。一个管教在讲话时提出:"你们当中谁'转化'有一些想法,请你举手,马上安排你回家探亲",结果没有一个人举手。

我们这些大法弟子树立起来了很好的形像,在那次会上一管教明确的讲:"你们都是好人,你们没有一个有过前科的。"

高阳劳教所中被劳教的人是不能吃饱饭的,而且上级检查前都是做好准备的,刑事犯中谁也不敢说实话"吃不饱",如果谁说了就被打个半死。我们大法弟子的"真"使狱卒很害怕,因为我们在那儿都说实话,所以他们规定每顿饭多给我们大法弟子一个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