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洗脑班迫害大法弟子、侵犯人权的罪证

【明慧网2001年6月29日】上海已经制定了迈向世界一流城市的目标,上海刚刚召开了五国首脑会议,APEC首脑会议也将在今秋召开。虽然上海的经济发展迅速,但是上海的人权状况却相当糟糕。上海市政府不法官员做出了与这个大都市地位极不相称的坏事。

1、上海市政府于2001年春节前设立了洗脑基地,基地设在青浦区佘山脚下的外青松公路。该基地原为上海市司法局警官休养所,现在对外名称是"上海法制教育学校",实质确是一个大规模侵犯人权、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的场所。至目前为止,至少有100名大法修炼者被送进了该洗脑基地。

从2001年1月至今,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已非法举办了三期"洗脑班",该基地名为法制教育学校,实际上却做着破坏国家正常法律秩序的事。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一旦大法学员被绑架至该洗脑班,便失去了人身自由,很多弟子是被以"谈话"等欺骗手段骗进该基地。洗脑班为期2~3个月(对坚定的弟子为期3个月),期间大法弟子的活动空间基本限于楼内。被送进洗脑班的大法修炼者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们的人身自由都是受到国家法律保障的,仅仅因为他们的信仰与独裁者不一致,这些公民的人身自由就可以随便被剥夺吗?

2) 该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制大法修炼者遵照执行。不予配合的大法弟子即面临各种强制手段。大法修炼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合法权益应受到保障。那么是谁赋予该校工作人员以权利,可以执行侵犯大法修炼者合法权益的强制措施呢?坚持炼功的大法学员,套上一种特制的手腰连在一起的套扣装置,以达到不让学员炼功的目的。甚至连60岁的老人也不能幸免。

3) 该校每天上午、下午采用录像、广播等形式,播放诬蔑攻击大法的言论和文章,并强迫大法修炼者视听,洗脑班的目的是,强制改变大法修炼者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众所周知,信仰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既然信仰自由,为什么非要信仰法轮大法的修炼者放弃与独裁者不一致的信仰呢?我们大法弟子珍惜万古难遇的宇宙大法给予我们中华民族的自新机遇,强烈要求上海市立即停止对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迫害。上海作为一个有国际声誉的大都市,决不应容忍大规模侵犯法轮大法修炼者人权的现象出现。

4) 很多大法弟子采用绝食绝水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有的大法弟子甚至绝食时间长达一个月,但该校却并不理会,采用强制鼻饲灌食的方式继续其邪恶的洗脑。甚至有一些坚定的大法弟子多次送进洗脑班,如静安区的60岁的吴荣湘在第一期3个月洗脑班之后,没有被洗脑,又于6月11被送进了第3期洗脑班。现吴荣湘绝食绝水。望善良的人们给予关注。

2、大法弟子林慎立的弟弟(同修称林慎立为"大林",称其弟为"小林")也被强制送进第一期洗脑班,因其没有被洗脑,三个月洗脑班结束后,回家仅四天,就被抓去,劳教二年。

3、大法弟子李玉茹被送精神病院(详情在进一步了解中,希望知情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