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在拘留所的监号里飘扬好几天
在监号中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们,不顾恶劣的环境时刻证实大法。一次,一个大法弟子把"法轮大法好"的横幅挂在了监号的窗户上,挂了好几天。后来被管教发现后问是谁写的,大家异口同声地说:我写的。管教一看这情景就走了。第二天所长带来很多管教来看,并找来公安局的人录了像。此时,他们开始齐声背法,谁都没有怕的感觉。
二、递交上诉书,竟遭到疯狂迫害
行政拘留所无限期关押大法弟子,十五天过后仍然不放,有的给"续票",有的连票都不给,长期关押。公安局执法犯法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二月末的一天,大法弟子们都写了上诉书,要求还我们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上述书没交上去,却遭到疯狂迫害。一天,一名女功友被提出去,遭到了毒打并砸上脚镣。然而恶警们并没有罢休。他们找来了很多打人凶手,先将8名男功友连打带骂地拖出去。看到警察的恶行,功友们再也忍不住了,各号的功友一起喊:不许打人,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等,响彻整个拘留所的上空。恶警们随后到号里来抓人,功友们见状抱成一团。恶警们拳打脚踢,先把一名54岁弱小的女功友从床板上抡倒到地上,49岁的乔姐被警察拽着头发狠命地往床板上摔,当时晕倒......恶警们将功友们强行拖出,送进了公安局的第一看守所。这是“人民”警察的行为吗?他们对那些违犯了法律的犯人都不应该这样,何况对待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善良百姓呢?难道人民给他们工资是为了让他们迫害人民吗?
三、坚决不配合恶警的要求,坚定修炼
在第一看守所,所长多次让大法弟子们叠花,她们没有答应恶警的要求。叫她们穿犯人服,她们不穿。她们一直没间断炼功学法。期间有两名男功友因炼功被砸上了脚镣,也没有改变大法弟子对法的坚定正念。警察一看没办法,第二天又把大法弟子们送回行政拘留所。
四、警察看着冒着电火花的电棍说没电
在行政拘留所,一天,大法弟子们背过一阵经文后,她们向一位头两天来的老太太弘法,所长和两个管教见状把她们叫出去翻号、搜身,因为在功友身上翻出一篇经文和两张经文目录,警察就开始打她们,狠毒地用电棍电她们。看她们不动,以为电棍没电,劈劈啪啪冒着火花的电棍怎么没电呢?他们哪里知道修炼大法是有着巨大神通的。
五、在拘留所里断了离婚案
夏丽娟为证实大法三次进京几次被非法拘留,在凌钢也失去了工作的权利,下岗了。由于凌钢和公安机关对夏丽娟的多次残酷迫害,特别是2001年元旦期间,她到北京再一次证实大法被凌钢公安处抓回后,投进了拘留所。连续"续票",被非法拘留4~5个月仍然不放。5岁的孩子没人管,家中没人照看。搞得她家无宁日。由于家里人被邪恶的宣传机构蒙蔽太深,不能理解炼功人的正义之举。同时迫于公安机关的庞大势力,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无奈提出了离婚。由于夏丽娟被拘留,无法出去,法庭开到拘留所。夏丽娟眼含辛酸的热泪同意离婚了,眼看着骨肉亲人离开了......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被邪恶势力给拆散了。6月初夏丽娟被凌源市公安局送进了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人权恶棍”江泽民和他的帮凶对大法的迫害还没有被制止,大法弟子的正法修炼还在继续。在此,奉劝追随“人权恶棍”迫害人民的那些人,要站在法律的基点上看待事情,不能别人叫你干啥就干啥。那样做是对社会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过去的历次运动已经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希望你们停止犯罪,给自己留下一个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