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另一种可能的解释:进化中的基因丢失(2)。换一句话说,就是当生物进化到脊椎动物前时,以上那四种物种:软体动物,果蝇, 真菌,和植物, 不知何故丢失了这113个基因,但在进化到脊椎动物时,这113个基因又莫名其妙的重新再现。
严格地说,后一种解释更不可能。因为,这一说法违背了进化论的“用进废退”的基本原则。如果说这113个基因并非必不可少,那么在进化中丢失后又有什么必要重新再现在脊椎动物(甚至高达人类)的基因库中?如果说这113个基因至关重要,为什么又会在进化的过程中丢失?
这113个基因在原核细胞,非脊椎的真核细胞系,及脊椎动物基因库中的表现,违背了进化论的根本原则,是生物进化论的疑点。
参考文献:
1. International Human Genome Sequencing Consortium. Nature 409, 860-921 (2001)
2. Genes Lost During Evolution. Nature 411, 1013-1014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