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人经过在法理中的升华,不断看到自身的执著、观念和人心并修去它们。然而,整个宇宙在法上的偏离,千百年来尘世的污染,已经让所有的生命(包括我们这批正法弟子)从极本质处都发生了种种变异。一些变异观念就象生命力顽强的植物,把根一直扎到人生命的深处。因此,即便对修炼人来说,在一定层次中修炼时看到的执著和观念很可能也只是这些根本变异观念主体上生出的枝叶,而这些根深蒂固的变异不修到一定程度是很难察觉和根除的。此次师父加拿大讲法以来,每天都好像全新的一天,很多弟子都体会到大法的严肃性和正法的艰巨性,意识到如果不根除自身的这些深层变异,我们不但很难成为新宇宙需要的纯净大法粒子,而且在正法过程中还容易被邪恶旧势力干扰和利用、人为地增加正法的难度。
对千万种变异观念挖根,都可归结为一句话:“不在法上”。本文将就海内外弟子中都可见到的“权威观念”做一些探讨。
集体修炼的环境是非常珍贵的,大家在修炼和正法中的交流与切磋,对共同精进、整体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常人社会的各个领域中都有权威存在,但是修炼中没有,把常人中的权威思想理所当然地拿到修炼中来是学员自身思想变异的反映。那些偏离大法的变异观念(邪恶物质)通过常人的权威思想将自己合理化,使人在压力和困难面前放弃原则、盲从他人的观点言行,从而在修炼过程中出现在法上的偏离。因此,修炼人受权威思想控制是非常危险的。
大法修炼只有一个师父,只有一部法,而且师父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我们多学法、以法为师。这是所有真修弟子都谙记在心的,而且我们证悟大法的过程其实就是一步步从法理上走向成熟的过程,是每一个大法粒子溶于法中自觉自愿无私付出的过程,而不是在哪个权威、常人式领导的招呼下大帮哄哄出来的、“领导”出来的。然而,我们却看到一种现象,即:当做具体大法工作时,当工作中、修炼中遇到困难和原则性问题时,总是有个别弟子“不由自主地”去命令甚至压制别人,而有些弟子却很“自然而然地”围着听、跟着走。其实,这正是受变异观念控制的表现。这种行为如果形成模式,就会对整体修炼环境起到非常不健康的作用,给大法工作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
爱命令和爱听命令都是权威思想作怪
出现这种现象,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当事学员学法不够,对正法和正法修炼没有很好地从法上去理解,导致把正法“简化”成了工作,把大道无形中的协调看成了职位,加上常人走捷径的心理起作用——这些事得赶快做出来,做不出来怎么可能静下心来学法呢?从法上悟来得慢,还不一定悟得到,不如问一问“权威”。诚如是,思想上已经把自己降到了常人做事的水平,在同类矛盾和困难中兜圈子就不足为奇了,常人心做常人事当然就要遇到常人式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困难和阻力,只有严肃地、扎扎实实地从法理上提高、看清自己所做正法工作的实质才能突破,才能真正对自己负责、对法负责、对众生负责。
师父在《精進要旨》中指出:“首先要把自己摆在学员之中,不要有在学员之上的心。……辅导员的一举一动,好与不好,学员都会对照大法衡量,看得很清楚。”(《精進要旨·如何辅导》)我想,这既是对能做到的学员的肯定,也是对没做好的学员的要求。
大法工作分工不同是正法全局的需要,不是制造特殊人物的过程
“人类社会是修炼的好场所,是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会使人执著,因此而能走出来、去除一切对人类社会的执著,才伟大、才能圆满。 ”(《不政治》)
有学员悟到:“每一件正法的工作都很重要,因为它在正法全局中起着那一份独到的作用。”正是历史的安排、所有大法粒子站在正法的基点上同心同德地分工协作,才使得我们能够在正法中为大法树立威德,正一切不正的。政府工作也好,媒体工作也好,征签、发报纸也好,作为名义上的负责人出头露面也好,作为普通学员默默无闻也好,并不等同于学员自身修炼的层次和境界,更与其常人式的身份地位没有任何关系。在师父身边工作的人也是学员和修炼中的人,他们也存在能否理解师父讲出的话(法)和“以法为师”修心性的问题。能否直接听到师父讲话更多的是师父的慈悲、历史的安排和过去修来的缘分,不能把它和修炼的境界/层次等同起来。按照过去那种变异了的相生相克的理,邪恶旧势力才敢给我们安排这样大的魔难和阻力。然而法度众生,度一切希望得度之人,这也是大法的威力和师父的慈悲。《精進要旨》中多次提到“身边人”的问题,其中包含着重要的提示和很深的内涵。
“……我的功,同时都做着各种事。有在庞大的宇宙中不断地向微观、向更高更广以巨大之势冲击的,气势非常庞大,速度非常快,超越一切时间正大穹的,有的在这种冲击过后,去消除不同层次生命的罪业,平衡生命在不同层次纵横交错的一切关系,有的同化生命、有的重新摆放着生命的位置,甚至于在生命的最微观,各个层次中都做着不同的事,有的在低处空间做,有的保护学员,有的在清理邪恶,各方面的功都在这样的做。”(《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的讲法》)这个例子对一个整体中的各个方面如何分工合作讲得再清楚不过了,修炼是超越常人的,正法更是超越一切时空的,我们能用人的思想从分工上分出高低贵贱来吗?
何况师父早就说过:“负责人不管其在常人中做了多少工作,都是自愿为大法工作,工作的成功只是在常人中的表现形式,而能使人得法和大法的弘扬是大法本身的威力和法身的具体安排。没有我的法身做这些事,别说弘扬,就是负责人自身的保障也难得到,所以不要总是觉得自己如何了不起。大法没有名、没有利、没有官当,就是修炼。”(《猛击一掌》)
特殊人物特殊对待也是权威思想在作怪
修炼人都有尚未修去的执著和人心,而我们纯正的修炼环境却能够让大家更直接地看到自己没修好的一面,更好地精进、更多地为正法出力,实践我们为正法而来的神圣誓约,这也是大法威力在人间的再现。但是很多情况下我们明明看到把自己当成权威的一些人说话办事很不在法上,却以对方“可能工作压力大”等为理由姑息和接受,无意中把不正的东西当成了正法特殊历史时期的必然产物来接受。其实这是在变异观念的左右下出卖大法的原则,没有把“真善忍”作为衡量好坏的唯一标准。在原则问题上妥协,其结果,只能对对方、对自己、对大法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其后果可能是很严重的。新宇宙怎么可能允许把末劫人的见风使舵、用原则做交易的坏思想带到天上去呢?
把权威看得比法重而走入邪悟者,教训深刻
有些人认为所谓的权威观念很正常,其实正是因为符合了自己思想深处的变异观念。海外学员在这些方面有个认识和提高的过程,即使拖得时间稍长,造成的损失也不太容易从这个空间的表面直观地反映出来。但在大陆的表现就很严峻了。诚然,很多走入邪悟者都是被个人的根本执著障碍住了,因一时迷惑而做出损害自己生命未来、损害正法的大错事来。但从每天大量出现的“严正声明”可以看到,有一个时期被邪恶迷惑和钻了空子的人中,很多都是因为让邪恶从自己的“权威思想”打开了突破口。——这个人原来表现很好,很坚定,悟得高,几进几出,那个人原来是辅导员、站长、研究会成员。可这些哪是衡量标准呢?
“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转法轮》)大法里没有常人式的领导、权威,大家都是师父的弟子,每个大法弟子都应该时时处处从法上认识法,在正法中不断纠正自己头脑中千百年来形成的常人观念和变异思想,正一切不正的。在正邪激烈交锋的历史时刻,你常人心出来了,邪恶能不利用它当突破口来毁坏你的生命和干扰正法吗?
回顾92年到99年之间的历史,我们看到很多学员头脑中从常人社会沿袭而来的权威思想、等级观念是根深蒂固的,教训是深刻的。道理上大家都知道,不管是辅导员、站长,还是研究会成员,都是自愿为大法服务的修炼中的人,只是名义上的召集人/协调人,在法理上根本无法代表一个修炼人群体,更代表不了师父,他们对大法的认识也只反映他们个人的修炼状态,而且其中一些人的名利心、争斗心、显示心并没有很好地修去。但那时,在很多学法不深的学员眼里,道理和实修产生了脱节,在修炼中把辅导员、站长当成了权威,遇到问题不是扎扎实实地从学法中提高认识、向内找,而是向外求、找“权威”要答案;做大法工作时除了正常的配合和沟通之外,掺入很多请示、汇报这类常人的东西;一些负责人明显不在法上的“领导作风”也被无原则地接受了,把威严无比的“真善忍”法理当成了可以灵活掌握的尺度。这种常人心长期不去的学员,在7.20以后从电视上看到少数负责人背叛大法时,在劳教所听到一些原辅导员讲出邪悟的话时,都受到了严重干扰,有的被一时迷惑在自己的修炼留下了耻辱,有的甚至走向了毁灭。
修炼是严肃的,哪个心不去都可能成为修炼路上的致命障碍。如果平时对不正的东西不能识别或者习惯于姑息,在正法的大是大非面前则很难不被变异观念左右,不但正不了外部环境,反而会被不正的东西带动。
从自我做起,每个大法粒子自己做得正,全局就是正的
很多人看到了问题却不去纠正,因为觉得自己人单力薄,想等着哪个负责人(权威)出来说句话,或者有错误行为的负责人自己先改正。其实这还是人的等级观念和向外求的心在作祟。师父要求我们做“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如果真的为别人好,为什么不自我做起,善意地、无私地给对方指出来呢?怕误解怕伤害怕这怕那的顾虑也是“私”啊。邪不压正。当每个大法粒子都堂堂正正地要求自己在心性考验中、在面对邪恶迫害时做得正,在任何压力和干扰面前不放弃原则,就能正一切不正的,我们的全局就是坚不可摧的,任何不正的东西就会没有市场。
其实每个正法弟子都应该把自己当成负责人负起大法工作的责任来,不等不靠地发挥各自的智慧和威力,我们本性的一面都知道应该怎样去做。在矛盾和魔难面前不让人情世故代替原则,人的一面就无法抑制我们修成的那一面。这直接关系到我们作为一个整体是否能够走正,以及我们每个人能否回到自己先天的最高境界中去的问题。作为正法中修出的未来觉者,我们必须达到绝对的纯净,因此,现在去除修炼人自身的变异观念就成了正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都自己做得很正,佛光普照人间的那一天才能如期到来。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8/10/12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