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庭否决华侨时报无理要求,继续禁止攻击法轮功

【明慧网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2002年1月7日,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再次开庭,继续审理法轮功学员控告蒙特利尔市《华侨时报》刊登源于中国大使馆和其它邪恶者的恶毒攻击法轮功文章的案件,驳回被告所有要求,判决第一次开庭时法庭签发的禁止被告《华侨时报》刊登任何材料攻击法轮功的命令继续有效。

去年12月10日,法庭勒令“被告《华侨时报》既不能接受也不能刊登来源于共同被告何兵所提供的关于法轮功的任何文章或广告。既不能接受也不能出版来自于任何其他人的具有类似性质的文章或广告。”

今天开庭后,首先是法轮功律师从各个方面阐述了《华侨时报》的恶毒文章给法轮功、尤其是国内的法轮功学员以及整个社会带来的伤害,要求法庭继续禁止《华侨时报》刊登任何攻击法轮功的材料。但是被告《华侨时报》方面自知无理,却强词夺理,不仅企图钻出版自由的空子,要求终止第一次的法庭裁决、继续刊登其中被禁止刊登的诬蔑材料,而且要求魁北克省以外的起诉人每人缴付4000加元的保证金以阻止较多学员的参与起诉,甚至以攻击文章针对的是法轮功的创始人,起诉人的法轮功学员身份无法确定作为理由,试图质疑原告资格;并且还以原告人数较多为借口,提出案件压后3个月审理以便询问原告情况,以图干扰案件审理的正常进展。

但是,法庭在听取了双方律师的进一步陈述后认为:被告《华侨时报》刊登攻击法轮功文章的行为远远超出了出版自由所允许的法律界限,是不可接受的;本案对名誉保护的重要性远远胜于对出版自由保护的重要性。法庭在考虑了起诉书中所列的中国对法轮功的无理残酷镇压以及上述原因之后,于下午2点宣布裁决,完全否决被告的无理要求,继续禁止被告《华侨时报》刊登任何攻击法轮功的非法材料,并于近期定出审理该案的后续时间表。同时,法庭认为看不出被告《华侨时报》所要求的外省起诉人缴付保证金的必要性,此时对其要求不与受理。

出席今天开庭的有来自蒙特利尔和渥太华的大法弟子40多人,大家自始至终用强大的正念,有力地清除了邪恶。法轮功律师的陈述和抗辩始终充满着正义的自信和力量,被告《华侨时报》律师的陈述和辩护则明显牵强、无理和软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