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一年来因坚持信仰而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2002年1月9日】2000年11月6日,我们为了证实大法,进京上访。天安门广场上到处是警察、便衣。过往的行人被恶警拦着叫他们骂大法,不骂的人就被推上警车。还有便衣特务冒充是法轮功学员,背《洪吟》骗取大法弟子的钱,骗得钱后把大法弟子推上警车。天安门人民广场成了暴徒迫害人民的场所。

我们在北京被抓后被当地政府接回。被非法关押在七处一所,遭到非人的待遇。同室一在押人员因笑声大了一点,全体被罚。一管教干部说:“你们不能在这里炼功和谈法轮功的事。否则,我叫这些在押人员都打你。她们要是不打,我就不给一张卫生纸她们用,她们家里打进来的钱都给没收……”(监狱里一般都不准带食物和日常用品,只准家属把钱交给监内的小卖部,内称“打钱进去”,而所有售出用品均比外面零售价格贵一倍或几倍。那儿菜的价格也非常贵。)

一天,不知是什么情况,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集中关在一起,不一会儿又被分开,这一天调了4个监室。我被调到302号监室,听到对面305、307号监室在打人,一看是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便衣在打我们女弟子。我们一起叫到:“不准打人!”一名女恶警走过来问我叫什么名字,我们一起说:“叫大法弟子。”这女恶警叫我们蹲着,我们都不蹲。我们说:“你们监规上写着男的不准入内。为什么有男的进到女监来打人?我们没有犯法,为什么非法关押我们?你们这墙上面挂的写的是什么?然而你们又是怎么样做的?警察就可以胡作非为吗?教人干坏事这难道不是在犯罪吗?一双拖鞋批发价2元,外面零售3元,你们这里10元一双。钱打进七处一所容易,退就难,谁在敛财?又是谁在搜刮民脂民膏?”

从七处一所转到青菱红霞村的“洗脑班”,这里比监狱还监狱。私设公堂,迫害法轮功学员。工作人员可以随意打人、给大法学员戴刑具,一个月交900元的生活费,吃他们的残菜剩饭,有时饭不够吃,有时还不给饭吃,反正吃不饱也饿不死人。水也没的喝,成天关在房间里不见阳光。就是因为我们要坚持修炼遭到如此迫害。有的大法弟子在这里已经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半,到现在还在遭到非人的折磨。

我们被转到劳教所,因坚持修炼,遭到警察和戒毒人员的毒打。为了不让我们炼功,该劳教所专门组织一批打手来打我们。2001年大年三十,我的头发被一男恶警抓下一大把,身上被戒毒人员拳打脚踢。这一天我们许多大法弟子被它们打伤。就是在劳教所有点正义的戒毒人员看到都说心寒,他们大声地喊“不准打法轮功,她们都是好人。”然而这些恶警利用手中的权力干坏事、犯罪,还威胁我们要加我们的刑期,犯人要是跑了找我们负责。这是哪一家的法律?

我们每天坚持要炼功,每天每餐吃饭站队暴徒都要我们蹬着走路,我们不听它们的,它们就用皮带塑料拖鞋打,把我们的头往墙上、铁床上撞,用穿过了的脏袜子、沙子来堵我们的嘴,最后还把干洗衣粉倒在手掌上往我们弟子口里灌,还要说我们自己“自杀”。我们说我们不会自杀,如果我们死了,就是被它们迫害致死的。我们按法律程序上诉,它们故意刁难,不给纸笔,经过交涉它们才给我们纸笔,我们写好了,它们又说没有按它们说的写,都给扣压了。它们才真正的邪恶!

以上是个人在这一年中所遭遇的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