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的上绳酷刑:手臂如遭刀割 两肩血肉模糊

【明慧网2002年11月8日】2001年底至2002年初,恶警给劳教所的全体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上绳”(酷刑),其手段之残忍令人难以想象,上至62岁的老人、下至18岁的少女都没有放过,重者被折磨得不省人事,遍体鳞伤,轻者腿脚不能走路,胳膊抬不起来。大法弟子被“上绳”折磨后还被强制“军训”,如做不到位就又被拉去“上绳”。受刑时,大法弟子被强行扒去棉袄,只穿毛衣,有的被强行扒去毛衣,只穿秋衣,弯腰低头,腿呈半蹲姿势,有的在膝部加有木棍和砖头用以折磨,手臂被绳子勒紧背到后面,无限度地向上达到极限,手臂勒紧的痛苦如刀割一般,两边有人不时地抬动手臂,意在折磨,有的大法弟子被用绳子将脖颈和脚踝拴在一起,头抬不起来,手臂被勒得呈黑色。

崔秋菊被这种酷刑折磨三天三夜,被打成重伤,后关入禁闭。这里的干警对外谎称其有病来掩盖他们的罪行。他们还扬言,只要不死,怎么折磨都行。

王桂花因拒绝做操,被折磨四天四夜,腰部严重受损,至今已半年有余,走路仍很艰难,每天还要承负繁重的劳动。

韩福兰因炼功被折磨两天两夜,秋衣被绳索勒得撕开很长的口子,两肩被绳子勒得血肉模糊。只因她不妥协,邪恶之徒一直不放手,她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不知白天和黑夜,三天后处于昏迷中的她被抬回来。更令人愤怒的是,邪恶之徒怕她喊出声音,用绳子勒住她的嘴。她的嘴被绳子勒得肿起来很高,吃饭都很困难,全身被打得浮肿,几个月不能洗澡,至今肩部留下两处很深的疤痕,这就是被迫害的见证。

王爱芳因炼功被吸毒犯人将小腹踢得青紫,后被拉去上绳。

丁香芹被折磨后回来昏倒在地,此事在网上公布后,三大队队长贾美丽召集叛徒为其做伪证,矢口否认此事。这种做贼心虚的伎俩欲盖弥彰。

恶警的残忍已达到疯狂的程度,为在精神上折磨大法弟子,他们还在三十几度的烈日下进行“军训”,保安手持电棍充当打手,稍有不满,便大打出手。

大法弟子被酷刑折磨后,脚不能走路手抬不起来,还要被强行军训、超负荷劳动,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后来韩双芬因拒绝唱诬蔑大法的所谓“歌”而被“上绳”。在这个人间地狱里,没有法律,恶警的话就是“法律”。到期的坚强不屈的大法弟子不让走,随意就给加期三、四个月,还逼写什么“保证”。

劳教所里每天都播放攻击诬蔑大法的录音,二队的大法弟子为抵制迫害,全体不报数,不干活,被上绳后,伤势很重,深夜里传来的惨叫声撕人心肺。四队的大法弟子用绝食以示抗议,被强行灌食。

这里的厕所也封闭得很紧,每次只开半个小时,二百多人排着队挤在只有七个便池的厕所内,关门时间一到,很多人都没有解手,便被催促,喝斥着去劳动。每次接见日,劳教所的人员都让接见家属在写有攻击大法的内容的纸上签字,否则不让接见,他们利用这种手段陷害着更多见亲人心切的法轮功学员家属。

这里的警戒科科长陈兰英凶狠歹毒,多次毒打、打伤大法弟子,将一大法弟子的腿用木棍打断,至今仍逍遥法外,而她却很是自鸣得意,等待她的是偿还不尽的痛苦与恶报。

三大队队长贾美丽(真丑恶)百般刁难、折磨大法弟子,她以封闭式手段对大法弟子进行洗脑,新绑架进劳教所的大法弟子都被几个叛徒监视,不让和其他人接触,其中一名大法弟子被强制关在一间屋子里,让两个吸毒犯人看着,每天晚上二点以后才能睡觉,早上四、五点就让起来,百般折磨她一个月。但是,这个大法弟子对大法的信仰始终坚如磐石。

善恶有报是天理,多行不义必自毙,凶手、刽子手行凶逞恶只是一时,他们是逃不过天理的惩罚和人间法律的制裁的。

酷刑还在继续,大法弟子在这里虽倍受摧残,但我们要更加精进,坚修大法紧随师,任何外在压力都不可能改变我们大法弟子坚修大法的心。我们在此呼吁世界上所有善良正义的人士给我们以援助,共同制止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

起诉状

我们是法轮功修炼者,由于我们修炼法轮大法和信仰真善忍而被独裁者江泽民关进劳教所,在劳教所里我们倍受折磨,遭到令人发指的严酷迫害,有以上所述事实为证。在中国我们已投诉无门,所以只能通过明慧网发出我们的起诉状,希望国际法庭予以受理,为我们这些在中国劳教所里每天都在惨遭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申冤。

原告:被中国河南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劫持的全体被迫害的大法弟子
被告:中国河南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所长、迫害大法弟子的干警及其他相关人员

十八里河劳教所恶警警号:
所长武宏儒4143001,周小红4143062,王燕4143002,张秀华4143077,三大队队长贾美丽4143083,胡兆霞4143119,任远芳4143059
中队长:王囡4143127
管理科:张楠414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