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致死后从高楼推下 警察谎称自杀

【明慧网2002年12月11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2月9日报导──黑龙江消息,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李宏敏今年10月16日上午被当地公安局绑架,于17日被打死,警察随后将遗体从楼上推下,对外称她是跳楼自杀。

据消息来源透露,牡丹江市50多岁的法轮功女学员李宏敏,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今年10月16日上午被当地公安局警察绑架,17日被迫害致死,18日通知家属及单位领导,19日火化。知情者说,涉案警察为推卸责任,将遗体从楼上推下,并对外称她是跳楼自杀。

李宏敏的遗体于10月19日在公安局严密监视下被强行火化。消息人士说,警察试图封锁消息,胁迫其家属对外称她没死,而是出门走亲戚。

牡丹江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员12月7日回答记者时,一会儿称抓捕李宏敏是因为她把自己的“20万元人民币全用在法轮功上了”,一会又称李宏敏是为了“圆满”自己跳楼的,但该警察显然无法解释李宏敏为什么会选择到公安局跳楼圆满,而当听说“圆满并不是死”的意思时,该警察一时无语。

资料显示,李宏敏已不是第一起被中国警察造假并事后称跳楼自杀的事件。据四川省消息,两年前,四川省遂宁市40岁的法轮功女学员苏琼华被警察自五楼推下,当场摔死,凶手至今逍遥法外。2001年9月19日辽宁法轮功学员于秀玲被酷刑折磨的奄奄一息后,被警察自四楼窗户扔下活活摔死,尸体伤痕累累。于秀玲案当时被世界多家媒体报导,引起海外舆论哗然。

目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人数已上升到522名。评论家指出,自杀和心脏病,是江XX集团对外推卸法轮功学员死亡责任的两个最常见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