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3日
香港律政司司长
粱爱诗女士收
尊敬的粱女士:
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是我现在致函给您的原因。
我得知香港政府正在提出就“23条”进行立法并已引起了争议,这项立法可能会损害香港的自治、民主自由和新闻自由。
看来这个立法建议是在中国[江氏政府]的直接压力下起草的,比“基本法”要求的更加苛刻和严厉。显然,如果通过该法令,香港就不得不禁止任何被中国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这是与香港的自治和“一国两制”的原则背道而驰的。这个法律提案似乎也将严重地限制香港的媒体发表有关北京的消息。
我强烈地敦促您确保这个立法能保证香港的公民自由,尤其是确保香港有决定在港社团组织的法律地位的自治权,保证新闻自由。我还敦促您接受人们的呼吁,拿出白纸草案做进一步的咨询。
诚挚地,
亨利-富朗克思·高群(Henri-Francois Gautrin)
魁北克省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