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轮佛学会就23条立法致信香港政府

【明慧网2002年12月21日】

尊敬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人:

有关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一事,已经引起了香港广大市民、关心香港发展的海外各界华人,以及其他政府机构和人士的深切关注和激烈反对。十二月十五日在香港和世界其他地方同步举行的反对23条立法的各界民众游行集会充分显示了香港的民意和全球华人的愿望。

如果23条中的建议一旦成为法律,将会严重威胁到香港人民的言论自由、人身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及信息自由,严重破坏香港的投资环境,动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其中有的条文明显是针对崇尚真善忍的非政治性的修炼团体:法轮功。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独裁者对于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打压一直受到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不能让悲剧在香港上演!

作为新加坡的一个合法社团,新加坡法轮佛学会非常高兴地看到香港的法轮功学员能够保持自由修炼的环境,但是同时,令我们遗憾的是:源于内地江氏集团的压力已经令香港特区的自由度缩小,限制、刁难、无理扣压、拒绝入境的事情屡屡发生在香港及海外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我们不难想象:一旦23条立法通过,众多善良、平和的民众将面临什么样的处境?

不仅如此,此立法涉及每一个香港人,每一个社团和驻港商业机构,甚至波及在国外侨居的香港居民。相信您不愿意看着灿烂、自由的东方之珠沦为一个人人自危、充满恐惧感的城市。

希望您们体察民情,慎重考虑后果,做出有利于人民,有利于香港的决定---制止就23条立法!

祝好!

法轮佛学会(新加坡)
200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