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队长,我是辽宁省锦州市某村村民,因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教养,在北京团河劳教所五大队执行劳教期。
自八月一日入所以来,各位队长都说队里对学员如何好,说明慧网报道的如何不实,通过这段时间我的观察,队长们说的是不符合实际的。因为事情都发生在我周围和我个人身上,我在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警察们让我写保证书,我不写就遭到五六个干警和两个普教的严重迫害,当时把我迫害得晕过去什么都不知道了,我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晚上,住了七天医院。我在医院醒来后院长说我已经是一天一夜人事不知,问我这是什么地方,我看看说这是医院。又问是哪给送来的,我说不知道。他说是调遣处,我就把被迫害的经过告诉了院长。之后又对我进行了体检,两肩、后背、大腿等处都有程度不同大小内外伤。住院期间有一天晚上没电,值班的队长和病号说“法轮功”给打成这样还不让我们往外说,他们真冤。这是在团河医院,时间是六月十三日至二十日。
在宣武分局六月十三日上午吃窝头时,误食一团细铁丝,报告管教后,他们就把我送到劳教人员调遣处,体检的单子都是送我教养的干警自己填写的,至今我也没看到教养票。在调遣处什么活大都是法轮功学员干,象端尿盆等。不让说话,干活还用普教看着,还逼着写材料,实在不写就普教代写。六月十三日下午,就是因强迫我写保证书,两个普教掰我的手,他们押在我的后背上,我不能动。它们把我小腿压在大腿弯里,一个普教压在我两腿上,握住我的手在保证书上强按手印。调遣处一大队一中队的干警就是用超过黄世仁的手段对我迫害,事后我人事不知,把我送往团河医院的恶警,邪恶至极!可大队长说这是对我好,把我都弄成人事不知了还说是对我好,不好又是什么样呢?
杨科长和叛徒作我帮教的时候经常到深夜,到吃的时候不让吃,到睡的时候不让睡。有几天不想吃饭就把我捆在床上强行灌食,还说我是绝食。每次还强行向我索要几十元钱,这合理么?九月中旬杨科长、大队长把我和王方甫叫到一起说,咱们别总在楼上呆着,出去活动活动,拔拔草,练练队。我问多长时间,杨科长说半个月。军姿军蹲我腰疼得几次摔倒,我报告请求休息一会儿都不行。由于我腰疼得实在太厉害,夜里都睡不着,我就要求休息。杨科长却坚决不让。拔军姿时叫我们向太阳站着,在垃圾堆旁练。王方甫跟队长说离垃圾堆远点,队长说不行。口口声声说队长对我们好又体现在哪呢?我由于腰疼不下楼,杨科长和另两个队长就强拉硬拖去练,练不了就要站在方砖之内,连上厕所都不让出方砖,叫原地解决,我们说这是我们人呆的地方,只好不上。站在一个地方腰疼痛,报告队长却不许我动。动一动就用手扳两肩用膝盖顶我腰,还说要疼晕了就往草地上倒。王队长还说疼死你活该,杨科长说我是装病。下雨天我俩也是在外边站着,王方甫要求回来都不行,王队长和杨队长看守了我们一天。那已经是十月二十日了,很冷。我向所长写了反映后,学员们向队长说我的实际情况,队长们才停止让我们练队列,在班里休息。
在宣武分局,预审和管教打我耳光,不用手用书本,有时队长们组织我们看一些污蔑法轮功的片子,不看还不行,强制灌输,哪是对我好呢?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这是公民的权利,我信仰真善忍有错吗?XX党不让我们修练法轮功,我来京上访没到信访办就被便衣拉上警车,说不让炼法轮功的人上访,抓住就劳教判刑办学习班强制转化,这不就是XX党不讲理吗?有的法轮大法弟子被打死。修练法轮功的人按照真善忍去修,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被关押对吗?法轮功不是千古奇冤吗?有的队长对我总是以势压人,叫我和我爱人离婚,这是队长应该做的吗?还说玩死我,说话动手动脚,是人民警察应该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