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说,厌倦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侮辱,被毁谤,一句话,蒙受耻辱,蒙特利尔的法轮功学员提起了一项反诽谤诉讼,要求当地一家中文报刊“华侨时报”赔偿将近一千五百万加元。该诉讼于去年12月正式提起,将于5月9日审理。126名原告每人要求十万加元的赔偿费。目前,法院已向报社颁发了三个临时禁令。
原告律师麦克尔.伯格曼于昨天解释说,第一个禁令颁发于去年12月,禁止报社刊登有关“不利于法轮功学员的不合理的”词汇。第二项禁令颁布于今年1月7日,续延了前次禁令。一个月之后,也就是上星期四,法庭再次重申关于禁止报社利用某些负面词汇来描述法轮功学员等规定。(具体列出的词汇,略)
报导说,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融合了佛家信仰和打坐炼功。根据他们自己的估算,在全世界拥有一亿名学员。该运动于1999年被禁止。法轮功学员说,从那时起,学员们不断受到迫害,数百名学员在拘留所失去了生命,数千名学员未经审判被送往劳教所。中国政府也因其践踏人权的行为受到了人权观察和联合国等机构的谴责。
报导说,为了制止对法轮功的名誉诋毁和人们对该运动的误解,一名学员在蒙特利尔展开了一项向大众介绍法轮功的活动。15幅海报被张贴在不同的地铁站,邀请好奇的人们访问法轮功的网站。
报导说,这项活动的发起人贝蒂.程解释说:“我愿意与魁北克人民分享法轮功的美好” 。她说她自费支付了四千加元的张贴海报的费用。
报导还说,程女士没从这项活动中捞取一分钱。在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转法轮》一书中,禁止任何学员在教功或介绍该功法时获取任何钱财。“我们的目的就是使他人受益” ,这位年轻的女士总结道。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2/10/18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