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加雷思,
谢谢你1月30日的来信,和同时寄来的你的选民、欧洲法轮功之友协会约翰-迪先生的信件。
我们非常关注对个体的修炼者的人权虐待。我们已经很清楚,正如外交事务委员会在2000年11月对中国的报告中所指出的,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国际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中国虽还未正式批准但已经签约)。
法轮功追随者的遭遇是我们与中国人权对话交流中的主要议题。在2001年11月19至21日在伦敦进行的第七轮中英人权对话中,我们提出了对于用反对恐怖主义作为剥夺少数人群体权利或虐待和平表达意见的人们的一个借口的关注。
我们也特别地表达对法轮功运动主要成员被处以不同寻常的严厉的监狱刑期的关注,还包括使用中国政府据称完全禁止的酷刑的报道。
当我在去年的10月30日会见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李肇星时,曾亲自提出了法轮功追随者的遭遇问题。我将继续就这个问题向他们施加压力。
你忠诚的
丹尼斯-麦克生
2002年二月七日
麦克生先生又在下面加上一句手书:
我会持续向中国提起这个问题并感谢你写信支持迪先生的合法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