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它新鲜其实很不确切,因为它讲的事发生在去年的2月份,现在拿出来讲可信度大大地降低,也就是说这牛皮癣其实是早就过了保鲜期,臭不可闻了,但是和今年2月9日的那一张“牛皮癣”比,它要有鼻子有眼一些。所以尽管需要捏着鼻子,还是要对它做一点分析,以正视听。
报道称:“李艳华由于身体不好经人唆使后从1999年4月开始习练“法轮功””,身体不好练功祛病健身,居然还要人“唆使”,这种论调也只有新华社才有。
“2001年2月17日、18日,与李艳华同在一村的“法轮功”骨干分子王长顺派冯丽娟、王桂芳两名“法轮功”痴迷者找到李艳华,交给她一些“法轮功”传单并要求尽快散发出去,说“这是护法,做了可以上层次。”
这也就是说从1999年4月开始到2001年2月19日她也仅仅发了一次传单,而她发传单的动机又是新华社惯用的“可以上层次”,典型的鬼话!真要如此怎么镇压了近两年才开始发?而就在这唯一的一次发传单的过程中她就昏迷了,之后抢救无效就死了,巧得玄乎!
李艳华老人是怎么“昏迷”的呢?报道绘声绘色的写道:“在散发了30多份传单后,身穿薄衣的李艳华在将近零下10摄氏度的气温下逐渐体力不支,严重的糖尿病、低血钾使其一阵眩晕之后栽倒在西江村村民张秀敏家堆在野外的柴垛旁,昏迷不醒。”
神了,作者如果不是当时跟在老人的背后就一定是有“宿命通”,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老人发了30多张传单,而且看见老人在近零下10摄氏度的气温下只穿了薄衣,而且居然知道李是因为严重的糖尿病、低血钾而昏迷的!
报道不惜笔墨地写了法轮功学员们拍照片的过程,甚至连他们当时的神态也写的清清楚楚,令人从逻辑上看真的认为作者的确是有宿命通,可又不对,真是如此你当时干什么去了?这样好的请功机会怎么过了一年才提?
报道称几个法轮功学员将李艳华死后的照片发到了明慧网,这也就是变相承认在明慧网上登的李艳华老人的遗照片的确是真的。我看了看明慧上的相关照片,的确有伤痕,可报道又称老人死时“身体没有任何外伤痕迹,可排除暴力伤害的可能”那么请问照片上的伤痕是怎么来的呢?新华社称是“尸体受冰柜隔断格挤压在背部形成的深色尸斑”。我实在不明白什么样的“冰柜隔断格挤压”会造成这样的尸斑!新华社所谓“七窍流血而亡不过是用闪光灯照相留下的五官阴影”,就是我这样的摄影外行,也看得出那是地地道道的鬼话。
至于报道里什么“李艳华的老伴冯明申激愤地说”之类很好理解,在如此残酷的镇压态势下,一个可以让邓小平写永不反悔的保证的政权要让一个普通的老人说几句违心的话有什么困难呢?
我又仔细看了明慧上的相关报道,在感叹老人行为的同时想到了那几个举报和做伪证的人,他们真的是把灵魂卖给了魔鬼,其实不止他们,那些参与了镇压的文武打手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等待他们的将是无生之门。
我发现新华社这篇报道的有些话非常地可取,于是我把他稍做纠正、整理,作为本文的结尾,博君一笑:
“江泽民及其奴才新华社为摆脱其灭亡的命运,一直在声嘶力竭地污蔑法轮功,利用一切可能的办法煽动仇恨,妄图获得苟延残喘的机会,然而他们又一起险恶图谋再一次以失败告终了,其又一次践踏人权的记录被牢牢地记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江泽民及其奴才新华社无论进行怎样地挣扎,等待他们的只有可耻的失败和被扔进历史垃圾堆的必然命运。”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想让文革整台戏重演的那些邪恶之徒,快谢幕下场吧,造孽够多了,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