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彦霞,女,42岁,工程公司,家住大庆乙烯兴化村。在大法受到迫害时依法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15天。2001年10月的一天,她贴证实大法的粘贴,被非法拘留75天,并遭到警察的毒打。耳朵、脸、前胸、后背都被打伤,头被打得不成样子,最后站不起来了。两名所谓的“人民警察”竟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打成这样。2000年2月,她被乙烯兴化派出所的李立群勒索10000元,理由是不放弃信仰。2000年11月被大庆龙凤看守所勒索175元。
何彪,男,39岁,大庆石化总厂兴化物业公司食堂科,家住大庆石化总厂兴化村。99年7月20日,单位主任兼书记刘春华和副主任高启生找我谈话,让我放弃修炼。从下午四点谈到晚上八点多,迫于压力我写了一份不参加集体炼功的保证。99年8月警察娄明新到我家强行把大法书拿走,又让写保证书。从那以后经常打电话到家里或到单位骚扰。99年10月1日值班时,主任打了三次电话“查岗”。10月4日准备回家给母亲烧五期,党委书记迟双派高启生和科里的办事员要亲自看管,迫于压力,我不能回家。99年12月7日,我在“法轮大法好”的条幅上签字证实法,单位和派出所实行高压迫害,我又被迫写了不应该写的“决裂书”(在派出所呆了九个小时)。娄明新还带两个警察到我家非法抄家(没有任何凭证,嘴里还说有搜查证),逼迫我交了书和炼功带。每逢节假日去亲属家必须告诉亲属家的电话号码以便随时检查。2000年5月单位干部说我若再信“真善忍”就拘留。2000年10月1日至2日连续二天值班,单位经常打电话查看。2000年9月28日派出所让写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
2000年11月买断工龄后,我依法进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北京海淀拘留所拘留九天,刘斌没收我身上200元钱没给收据。押回大庆后在龙凤看守所非法关押二个月。单位干部迟双告诉主管主任扣我二万元做押金,没给收据。进京接我的费用4700元由我负担,没给收据。另外食堂科还扣了二千元也没给收据。2002年1月我在车上讲法轮功真相,告诉世人法轮大法是被冤枉的,被非法抓捕,关在龙凤看守所29天,绝食19天抗议非法关押才被释放。办案单位的周寸兴让交200元治安罚款,如不交,再拘留半个月。2000年5月被石化总厂公安处的李延庭、物业公司的迟双勒索10000元。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4/20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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