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氏政治流氓集团颠倒是非,贼喊捉贼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向任何一级政府机构上访申诉、提出批评和意见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凡懂法律的人均知,国家的任何法律规定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必须废除或修改。而江氏集团公然践踏宪法和法律,近3年来对上访申诉与和平讲真相的大法弟子采用了古今中外历次政治运动的恶毒手段,从政治、经济、文化宣传、肉体等各方面进行残酷迫害,由此造成无数法轮功学员被开除、失业、流离失所、监禁、判刑、被虐杀。这一切恶果是江泽民操纵整部国家机器造成的,它们把其却反加在受害者头上,真是贼喊捉贼,强行破坏了别人的家庭幸福还诬赖别人不顾家庭;剥夺了善良修炼人照顾家庭的自然权利还给受害者加上“没有人性”的罪名。
其实当年希特勒虐杀犹太人时也用了同类的伎俩。那时许多德国人听信希特勒的谎言并助纣为虐,最终致使国家民族几乎灭亡;今天许多中国人也被蒙骗而进入江泽民一伙故技重演的圈套,无意中加重了迫害和社会道德环境的恶化。
二、江氏集团混淆人性概念,蛊惑民众,本质是打击、毁灭纯正的人性
江氏集团及帮凶不厌其烦谈“人性”,说来说去无非是为自家父母夫妻孩子温饱,除了这些就是所谓的“没有人性”了。这是“人性”吗?按此论点推理,那中共创始人毛泽东等不成了最“无人性”者了?因为他们抛家舍业死了许多亲人争得天下有了今日中国;张志新岂不也成了“无人性”了?她为坚持讲真话被关押被杀害无法照顾年幼的两个孩子,为什么平反后国家号召人民向她学习呢?历史范例不胜枚举。难道只有衣食温饱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人民生活的全部?出了这个范围就是所谓的没人性了吗?
其实“人性”乃做一个人应有的本性,是做人的道德标准。“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转法轮》),纵观历史,能承传上千年至今的正道正教无不遵循、奉守于真善忍宇宙大法之中。孔孟儒教“仁义礼智信”教人做人的道理,孟子把其明确为“无恻隐之心者,非人也,无羞恶之心者,非人也;无辞让之心者,非人也;无是非之心者,非人也。”为达到和坚持人的道德标准,孔子讲了“朝闻道,夕可死”,孟子讲了“舍生取义”,“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这是人道德的最高标准,老子讲的“大德若缺”不正是对“舍生取义”之人的褒赞吗?一般的道德有行善积德、公正廉明、勤俭。基督、佛、道等正宗教派所提倡的不说谎、讲真话、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杀生、不偷盗等教义无不闪耀出真善忍的光辉。
只顾自身自家生活好,一切都只为自身利益而不去申张正义,这正是独裁者为非作歹所需要的。人们略一分析就可知,只为自身自家生活好是一切生物,动植物的本能啊,有一俗话“照顾爱护孩子是母鸡都会做的事”,那怎么能把它归为唯一的“人性”呢?这不是在贬低糟蹋人类自己吗?“人性”不能与生物本能相提并论。否则由此下去人无法保持正念、善念与做人应有的道德标准,个人的生活和社会稳定也不会有根本保障。
三、江氏集团混淆人性概念的危害
1)否定人类历史,颠倒是非标准、人伦道德标准
古往今来,各国各民族都在提倡精忠报国舍己救人的美德,崇拜先烈英雄,他们为真理、为正义、为国、为民族不惜舍尽自己的一切,由此国家民族得以生存昌盛。如布鲁诺、贞德、甘地、岳飞、文天祥、雷锋等。若按今日江氏集团认可的“人性”,历史应改写了,那些英雄人物应受批判而从教材中抹掉了;那么殷纣王之残暴,隋炀帝之荒淫,秦桧之奸诈,成克杰、王宝森之贪婪将被效仿成风。今日中国正在如此走下去啊!
2)危及国家民族的生存昌盛
按照江氏集团如此宣传下去,人的道德水平定会江河日下、一泻千里地下滑。没有人的道德标准的规范,把自己混同于动物的人是无善念而极其可怕的。人会为自己的私利而无恶不做、人人为近敌,人人自危,社会将大乱,天灾人祸。当今社会上不正在这样急速地下滑着吗?
按照江氏集团如此宣传下去,在国家民族于危急关头时,有谁还能、还敢、还有一点正念能挺身而出舍生忘死保国卫民呢?难道不都成汉奸了吗?有谁还能、还敢、还有一点正念能舍生取义为国家民族昌盛而坚持真理——至少像彭德怀、张志新那样去说句真话呢?历史证明,国家的永存昌盛正是因为有了能坚持真理舍生取义之人,他们是国家民族的脊梁、中流砥柱;否则,国家民族将朝不保夕,走向灭亡,人民将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失去希望!
且不论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诽谤法轮大法这最高天法之弥天大罪,仅仅就它们混淆、毁灭人性对人类危害之大,已是决海难洗,罄竹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