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词造句要多为读者和听众着想

【明慧网2002年3月27日】 我们的许多真相资料往往直接取自于大法弟子网站的新闻。但由于这些网站的文章许多是针对海外华人、大法弟子、甚至是针对邪恶之徒所写,那么当我们针对广大国内同胞,特别是那些被铺天的谎言所蒙蔽的常人传播真相时,有些语气、遣辞造句方面可以相应地做些调整,以利于其更顺畅地了解大法真相。这也是从表面上减少阻碍,是为了对方着想。

例如:“大陆”,“大陆内部”,“中共”,“华人”,“当局”,“媒体”等文字,大陆人一听就是出自港、澳、台或常年居住海外的华侨之口,因为这些措辞直接来源于各种国外媒体和政府报告的翻译。对于已经在海外生活一些年的年轻人,可能感觉不到什么,但是对于长期生活在国内那种政治、文化和教育的氛围下的中国百姓(尤其是共产党员和政府职员),对这些是敏感和抵触的。可否把这类名词换成在中国大陆普遍使用的词汇或干脆不用。当我们以一个身居大陆的中国人的身份讲述真相时,就自然而然会做到这点。

再有,“消息来源透露”,“据大陆消息人士透露”,“据内部人士透露”等,也是沿用了西方大小媒体的习惯,然而在大媒体一言堂,小媒体小道谣传抄作漫天飞舞的中国大陆,这些对很多已经怀疑一切或麻木得漠不关心的普通百姓摆脱中共谎言的蒙蔽却不一定有利。所以我想,除非是援引海内外知名的报纸电台,否则去掉这些语句反而更简洁明确,因为我们传播的是真相,是真诚奉献的确凿无疑的真相。

另外,如“旧势力”“邪恶”等名词可以用邪恶势力在人间的表现形式代替,如江罗政治流氓集团、江泽民犯罪集团、江泽民罗干之流、“610迫害法轮功办公室、恶警等;而“大法弟子”,“正法弟子”等称谓也可根据情况,用常人已经习惯了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群众”、“无辜百姓”等,更易接受。这一想法得自最近明慧网“重要说明”中将“真象”改为“真相”的启示。

当长春春雷惊天,当邪恶“杀无赦”的疯狂暴露,黯黯阴云后黄沙满天。一方面,正法之势越发迅猛,另一方面,师父一等再等。等待中,更多的真相讲清了,更多的世人清醒了,更多的大法弟子成熟了。无数弟子用生命谱写的真相,无数弟子废寝忘食地整理成章,然后无数弟子争分夺秒地广传世人,救度众生。学法,发正念,讲清真相。溶于正法中,幸运而神圣。

以上个人体悟,不足处敬请慈悲指正。祝愿大家共同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