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20这场邪恶的镇压开始后,单位曾非正式的找过我谈话,我并未对单位做出任何承诺,因为我对大法的认识和修炼经历告诉我:法轮大法是正确的,当权者目前正在犯错误。
于是,在1999年12月23日,我穿上最好的西装,上北京反映法轮大法真实情况。在得知国家信访办已布满警察、抓捕上访的大法弟子而失去信访办职能的情况下,决定用炼功的形式告诉人们:法轮大法是对的,还有人坚持,来到天安门广场炼功,被非法拘捕,之后被遣返长春,非法行政拘留15天,被单位接回。
单位和派出所要我写保证,放弃修炼法轮大法。我就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正确的,当权者做出的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你们这样做不对,他们感到很吃惊,我知道他们不了解大法,就讲给他们大法的真实情况。可他们还是要我写什么保证,拿工资威胁我,甚至说要开除我。我没有丝毫妥协。
我于1999年9月停薪留职一年,在长春长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进京上访的事被他们知道后,他们把我开除了。我找回原单位要求上班(单位规定可以在停薪留职期间回来工作),单位说写保证可以回来。我没有答应他们。就这样,在2000年9月(停薪留职到期)之前,我只靠在外工作了一个半月的工资和大法弟子的帮助维持生活。在这期间,单位党支部书记梁音丽(女,现就职于吉林省科委工会)、副所长左佰臣(男,现离职)曾多次找谈话,要求我放弃修炼,写保证书,我也不放过每一次机会地向他们澄清他们对大法的疑惑,但他们只想站在要我放弃修炼的立场,所以他们即使知道真实情况也不改变对大法的态度,反而千方百计想找我说话的漏洞说服我,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他们就说说不过我,走了。人事科王学闵(男,现人事科科长)也多次在“敏感日子”到我宿舍“聊天”,我也多次向他讲明大法真相,让他通晓善恶必报的利害关系。他却说:拿谁的钱给谁干活。
2000年9月,停薪留职到期,我回到原单位要求工作,单位说只要写保证,向单位交纳的停薪留职费都可以从以后上班的工资扣除,否则不能上班,我没有写。
之后,人事科曾多次找我开一些不知会议内容的会,我在单位里是一普通职工,开会的只有我一个,内容不想可知,所以一次我也没去。人事科王学闵在后来说本单位在法轮功问题上受到上级(省科委)批评:在科委系统,(我单位)工作十分被动。
2001年4月,当我从长春市兴隆山洗脑班出来得知我被单位开除后,找到人事科王学闵,王说是一把手夏景岐做出的决定,理由是:旷工3个月,按规定开除工职(后经调查,此事由夏景岐组织党支部开会决定)。我说:是你们不让我上班,又是你们开除我,岂不是太荒唐?王说:就是这么定的。问夏景岐在何处,说夏已退休,问联系方式,都不说,那一刻,我深感邪恶是多么的无耻和见不得人!我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们:如果这样,我要向上级反映情况。王说: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我又找到省科委人事处,人事处一会说找纪检部门,一会说现在改革人事问题交各基层单位。我就想:那为什么开除我的文件上还上报吉林省科委人事处呢?
此后,我又几次找人事科王学闵,要求安排工作,王态度十分冷漠地拒绝了我;单位同事很久没有见到我,都同我打招呼,关切我的生活情况,并问及“天安门自焚”事件真伪,我就告诉他们正法修炼严禁杀生,破除邪恶对无辜善良人民的欺骗,王见到却对我说:你再来就报告派出所(抓你)。
由于单位在我的开除问题上处理得太无理,家人和亲属也都找单位人事科王学闵,我60多岁的一向正直的老父亲退休前在法院工作,颇善言辞,按照他老人家想法,认为这样一件事一定能“胜诉”,因为从任何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条款内都找不到可以开除我的依据,因此找到诸多法律、法规和行政依据,写了许多页纸,去我单位找王学闵,回来后气得只说一句话:太没水平!太没水平!共产党要这么干早晚完蛋。父亲作为法官、又是共产党员,多年坚定地跟着共产党,一直不相信大法弟子在拘留所、劳教所里所遭受的迫害,现在眼见身边的无理,也不得不相信了。后来我在亲属家给家里打电话,母亲说:你爸没事听法国台呢,不怎么看新闻联播了。亲属笑答:我也听法国台呢,现在中国的新闻出口转内销。
我现在流离失所在外。
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已经快三年了,迫害不断升级,伟大的李洪志先生在蒙冤,法轮大法在蒙冤,大法弟子们遭受着屈辱与迫害。可是这一切都不会长久,法正人间即将到来。世人啊,快醒醒吧,不要被眼前的功名利禄所迷惑,回归到你善良的本性上来,在这千万年不遇的伟大的正法时期为法轮大法真善忍说一句公道话吧,为你生命的永远着想。
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恶人榜
原所长 夏景岐 宅电: (431)-5101257
人事科 王学闵 办公: (431)-564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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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无理开除大法弟子董明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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