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晚,我市绿园、朝阳、宽城、南关四城区部分区域有线电视节目中两次出现带有“法轮功”内容的影像:第一次于当日19时19分出现,约两分钟。第二次于当日20时10分至20时35分左右陆续出现。事件发生后,省市领导非常重视,马上作出紧急部署。我市广电部门、公安机关果断采取应急措施,迅速组织力量,沿整个网络干线,对逐个放大器进行巡查,……巡查完毕,广电部门技术人员以最快的速度修复线路,至当日20时50分,全市有线电视网络信号传输恢复正常。……有一定的强电弱电知识,他们携带设备,……将有线电视电缆割开,……向网络内传输。”(200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