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问题”特派专员在报告了协助各国健全法制(Rule of Law)以保障人权的工作进展。法轮功学员在随后的提问中指出,在中国大陆,统治集团施行的是法治(Rule by Law)而非法制,统治的“治”而非制度的“制”。一字之差,法律成了迫害人权而非保障人权的工具“以法治国”只不过是“以军治国”“以警察治国”“以恐怖治国”的另一个幌子。以法轮功为例,只要江泽民需要,就可以炮制出没有道德基础的败坏法条迫害千千万万善良好人。这样的恶法不是对法制的健全而是对法制的嘲弄。布什总统最近访问中国时,江泽民竟然说中国没有宗教迫害,那些被捕的都是因为触犯了法律,这是对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侮辱。谁都知道,当一个人犯了杀人、强奸、抢劫或其他罪行时,不管他如何乞求如何写“保证书”不再犯罪,都要判刑的。然而对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书”的就马上释放,不写的就关押判刑惨遭酷刑折磨。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这怎么能说得上法制?
对于法轮功学员的提问,特派专员答到,他已经注意到法轮功受迫害的问题,并向中国(江泽民)政府指出其做法是不符合联合国标准的。这些都已经列入年度报告了。当法轮功学员进一步指出最近在长春的滥捕滥杀,特派专员表示了深深的关注并希望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在“任意拘捕”工作委员会的报告会上,法轮功学员在发言中指出,中国的看守所——劳教系统是集“非洲黑人奴役”“纳粹集中营”“苏联古拉格”之恶为一体的最邪恶的迫害人权的体系。专业研究表明,在中国有1200个以上的劳教所,奴役了一千六百万到两千万的“现代奴隶”。而近两年来,看守所-劳教系统又成了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工具,几十万法轮功学员先后被关押被判劳教,绝大多数是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的。而且被折磨致死的学员,多数死于劳教所。
对于这个发言,工作委员会主席表示,他们至今所做的也许会令提问者失望,其实也令他自己失望。主席随后与学员约定时间进一步讨论法轮功受迫害的问题。
在“酷刑问题”特派专员关于如何在世界上彻底消除酷刑的报告会上,法轮功学员在发言中指出,彻底消除酷刑的第一步,也是最艰难的一步,就是对它的曝光。法轮功学员所受的迫害是中国人民在中共50年暴政中种种政治迫害中所受苦难的缩影。不同的是,法轮功学员对基本权利的长期的和平的坚持在国际上突显了中国的人权问题,而法轮功学员对邪恶的勇敢揭露使得世界能更具体地认清中共暴政的残酷。法轮功学员最后询问了联合国对两年多来我们向联合国递交了大量的法轮功学员所受酷刑的投诉的处理情况。
特派专员回答说,法轮功的情况早就引起了他的关注,在他的年度报告中,法轮功学员所受的迫害占了大量的篇幅。同时,他还向中共发出了几次紧急案件的呼吁。特派专员说,他会继续关注,并寻求与其他特派专员一起发出共同呼吁,因为法轮功学员所受的迫害是多方面的,不仅止酷刑而已。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16/21026.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16/21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