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参议院的决议全文如下:
新泽西州参议院
参议院决议
参议员:伯耐特
鉴于,新泽西州参议院高兴地注意到第三个“世界法轮大法日”庆祝活动将于2002年5月13日举行,同时,该日也是法轮大法洪传世界十周年纪念日;并且
鉴于,在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指导下,法轮大法已经帮助人们改善了健康,净化了思想,升华了精神境界,加深了对修炼者的理解;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自十年前公开传出以来,已经触及了新泽西州无数居民的生活,在全州各地的图书馆、学校、公司、社区中心、老年中心、书店、大学、公园及基督教青年会(YMCA)等处都设有固定的炼功点;并且
鉴于,现在是本立法机关的恰当时机来认同2002年5月13日“世界法轮大法日”的重大意义;因此,
新泽西州参议院现在决定:
本立法机关认同“世界法轮大法日”,并赞扬法轮大法学员对这一高层次修炼系统的忠实和奉献精神。并且
决定,本决议真本由参议院议长签发,参议院秘书证明。
参议院议长:约翰 O.伯耐特(John O.Bennet)(签名)
参议院议长:里查德 J.考迪(Richard J.Cody)(签名)
证明:参议院秘书:多娜.菲尔普斯(Donna Phelps)(签名)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14/22026.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14/22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