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法轮功状告纽约侨报与星岛日报(图)

【明慧网2002年5月24日】中央社记者王应机纽约二十三日专电,纽约法轮功学员五月五日向纽约市皇后区民事法庭递状控告「侨报」及「星岛日报」两家本地中文报纸诽谤,要求纽约州最高法院禁止他们继续发表诽谤性言论,并要求两报分别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五千万美元(侨报)及一百万美元(星岛日报)。

  法轮功学员二十二日在纽约「侨报」报社大楼前举行记者会,指控「侨报」去年九月至十二月二十二日先后刊登七篇煽动性文章,「星岛日报」去年九月二十日刊登一篇煽动性文章,诽谤法轮功。

  法轮功控告的对象包括「侨报」社长范东升,李大业 (Li Da Ye 译音) ,卢子戴 (lu Zi Dai 译音) ,单怀海 (Shan Huai Hai) 等四人,及「星岛日报」前总编辑梅建国及杨惠芬 (Yang Hui Fen) 两人。

  纽约州最高法院法官哈特五月十七日发出命令,要名列被告的六名两报负责人六月六日到皇后区牙买加州最高法院出庭。

  法轮功学员指控「侨报」在出问题的七篇报导中指法轮功学员涉及谋杀,「星岛日报」的报导把法轮功列入酝酿摧毁世界的宗教极端份子。

  范东升与梅建国昨天都不愿就此事置评。